【清风课堂】这条路走了66年 民法典编纂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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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其中一项重要议程是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议案。即日起,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开设“话说民法典”栏目,阐述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草案的主要内容等。
民法典的历史沿革、体系架构是什么?它对我国立法体系和百姓生活将产生哪些重要影响?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特别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相关负责人、参与民法典草案专家建议稿起草的专家学者详细解读。
民法典草案即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支柱,民法典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覆盖人民生活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从1954年首次起草民法典算起,中国的民法典编纂之路已经走了整整66年。
从婚姻法到民法典体系
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就属于民法范畴。1950年5月1日,作为我国首部民事单行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正式实施,其基本功能是废除封建主义的婚姻制度,建立新的婚姻家庭制度,发挥安定社会和保障人权的作用。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我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4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第一次和第二次,由于各种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际成果。
1979年民法制定第三次启动,但由于刚刚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制定一部完备的民法典条件还不具备,因此,按照“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工作思路,确定先制定民事单行法。现行的继承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制定的。特别是198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我国民事立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其所确立的体系与制度为民法典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并于2002年进行了一次审议,经讨论,仍确定继续采取分别制定单行法的办法。2003年以来,又先后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由民法通则与作为民事单行法的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共同构成我国现行的民法体系。这些民法规范虽然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无法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日益活跃的民事活动对民事法律规范的更高要求。
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编纂民法典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这一背景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编纂民法典的重大决定。2015年3月,民法典编纂正式启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五家单位共同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逐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民法理论研究也达到较高水平,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实践基础和理论基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同志表示,近年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编纂民法典的呼声比较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编纂民法典的重大决策正当其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通过编纂民法典,健全民事法律秩序,就是要加强对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要构建民事领域的治理规则,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特征是实现法治,即全面依法治国。现代法治的核心在于“规范公权力,保障私利”,保障私利的任务就是由民法典来完成。随着民法典作用的充分发挥,其将成为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制度基础。
民法典编纂“两步走”蹄疾步稳
编纂民法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了“两步走”的编纂工作计划:第一步出台民法总则;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并将修改完善的各分编草案同民法总则合并为完整的民法典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2016年6月,民法总则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正式进入立法程序。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民法总则,于当年10月1号正式实施,民法典的编纂迈出关键的第一步。2018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民法典编纂迈出了第二步。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各分编草案进行了拆分审议,各分编草案均已完成两次审议,其中,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三个分编草案完成三次审议。2019年12月,“完整版”民法典草案全文公布,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7编以及附则,共84章,1260个条文,总计10万余字。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条文字数最多的一部法律草案。
民法典的编纂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立法精神。从2016年6月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到2019年12月民法典草案首次合体亮相,民法典草案共10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每次审议修改都聚焦立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充分保障公民建言献策、表达主张的民主参与权利。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每次审议后均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总共有425600余人参与,提出的意见总数达到102万条,公众关注热度空前。
“有些公众的意见,我们在草案中予以采纳吸收,比如小区的治理问题、高利放贷的禁止性问题、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等等。”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民法典草案的编纂过程中,立法工作机构通过召开部门、专家学者座谈会,赴地方开展立法调研深入基层一线,通过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开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成立民法典编纂工作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以及委托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专项调查等方式,广泛深入调研,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诉求,不断对草案进行完善。
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一路走来,民法典的编纂蹄疾步稳,已经进入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的最后阶段。如果表决通过,我国的民法制度将进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将进一步推动民事权利的全方位保护,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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