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债券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 国海证券再遭监管处罚 | 券商
国海证券受托管理的三只公司债——“16锡洲01”“16锡洲02”“17锡洲01”,被监管层发现发行人募集资金中有12.2亿元存在未按约定用途进行使用的情况
《投资时报》记者 冯锦浩
受“萝卜章”事件影响伤口还未完全愈合的国海证券(000750.SZ),近三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下滑。而近期,一纸监管罚单又揭开了该公司作为三只发行规模合计达30亿元债券产品的受托管理人,对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投资时报》记者获悉,债券发行人使用募集的12亿元资金去购买理财产品,却不能履行13亿元的到期债券偿还义务。债券违约对投资者造成的实际损失目前还在发酵中,在投资者完成全部责任追索之前,国海证券已经被江苏证监局采取了处罚措施。
5月下旬,由于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履行相关责任不到位,国海证券被江苏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
记者从官方信息渠道了解到,在对国海证券担当受托管理人的三只公司债——“16锡洲01”“16锡洲02”“17锡洲01”进行检查的过程中,江苏证监局发现上述债券发行人募集资金中有12.2亿元存在未按约定用途进行使用的情况,在上述12.2亿元中,有6.25亿元被用于偿还购买理财的民间借贷,另有5.95亿元被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而在国海证券2016年、2017年出具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显示发行人募集资金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借款。
江苏证监局明确提出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行为准则》第十四条、十五条的规定,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据悉,国海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的上述三只债券,在2018年都发生了实质性违约。Wind数据显示,上述三只债券发行人为无锡五洲国际装饰城有限公司,五洲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其提供了担保,三只债券发行规模共计30亿元。
2018年8月20日,发行规模为5亿元的“16锡洲01”债券本应偿还本金与利息,但当天无锡五洲国际装饰城有限公司却发布了一则公告,称公司因经营困难无力按期偿付相关本息。此后的10月4日,发行规模为15亿元的“16锡洲02”债券和发行规模为10亿元的“17锡洲01”债券几乎同时出现违约,“16锡洲02”没有按时兑付回售款及利息,“17锡洲01”发生了提前兑付。
有关已出现的涉及逾期的本金金额,记者通过Wind统计发现,“16锡洲01”债券有0.1亿元本金逾期,“16锡洲02”债券有3.6亿元本金逾期,“17锡洲01”本金逾期数额则达到了10亿元,上述债券逾期本金共有13.7亿元之多。
针对此次收到监管罚单后公司将采取哪些措施解决、如何进行风险防控等问题,《投资时报》记者发送沟通提纲至国海证券进行了解,不过截至发稿对方没有给出答复。
有资深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于投资者的投资安全来说非常重要。首先一点就是募资用途是否与说明书一致,因为这是投资者在投资前需要关注的核心,受托管理人有责任向市场真实、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以本次案件为例,国海证券在履行受托管理人责任时出现缺失,而且监管部门是在债券违约后进行检查时指出了国海证券的问题,该公司受托管理的其他债券是否还存在漏洞仍有待进一步观察。
上述人士还强调,在债券违约后再发现问题无疑对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是不利的,加大对受托管理人的责任监督以及失职处罚已经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