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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论文 | 张邦炜:宋代学校教育的时代特征——着眼于唐宋变革与会通的观察

张邦炜教授 宋史研究资讯 2021-01-26

文 | 首都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四川师范大学退休教授张邦炜先生


一、“广开来学之路”

教育史是一门交叉学科,宋代的学校教育为教育学者和历史学者所共同关注。由于两门学科性质不同,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异。教育学者往往强调一个“鉴”字:“总结其经验教训,为今天的教育提供镜鉴。”历史学者常常突出一个“变”字,代表性著作有袁征的《宋代教育——中国古代教育的历史性转折》、陈雯怡的《由官学到书院——从制度与理念的互动看宋代教育的演变》。从副标题即可看出,探寻社会历史变迁的路向与轨迹是他们的着力点

 

历史学者探讨宋代学校教育,或着眼于唐宋社会变革。如上世纪80年代初,李弘祺在《宋代教育散论》一书中就强调:“宋代是传统中国由门第贵族(或可改为“士族”)社会解体之后到明清士绅社会形成之前的一个过渡时期。”稍后,朱瑞熙和我曾共同探究宋代教育问题,主旨与李弘祺相似。我们在《论宋代国子学向太学的演变》一文中认为:宋代国子学向太学的演变具有变往开来、除旧布新的意义。它变西晋已降国子学独立建校的陈规,开明、清而下国子学、太学合二为一的新制。”“从一个侧面显示了我国传统社会的历史车轮驶至宋代,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问题在于:宋代教育的时代特征究竟如何表述为好?宫琦市定用“从部曲走向佃户”一语表述唐宋之际生产关系领域的变化,王曾瑜用“从门第到有、无出身”八个字表述由唐入宋官场乃至社会的变迁,均相当确当且简要。举一反三,由此及彼。可否将“由官学到书院”作为宋代教育的时代特征呢?思之再三,只怕欠妥。其一,视书院为新事物,固然是事实,但不能简单地一概视官学为旧体制,将两者绝对地对立起来。其二,宋代书院并未取官学而代之,成为学校教育的一统天下,相反倒是书院趋于官学化。其三,宋代官学自身前后变化不小,朝着“广开来学之路”的路向演进,与书院趋同。然而书院与官学两者之间的影响毕竟不是单向的,而是相互的。

    

“广开来学之路”一语见于南宋人袁肃《记前廊题名》:“今天子(指宋理宗)御极六年,广开来学之路。仅就宗学而言,且有歌功颂德之嫌,尤其是那个“广”字,相当夸张。但这六个字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宋代学校教育的实情。在当时的官方文书中,“广招贤之路”,“示国家育才之广 ,这类言辞屡见不鲜。与“广开来学之路”的举措相呼应,社会上初步形成了“读书人人有分”的理念。宋代学校的身份性、等级性门槛降低,其社会作用着实不小。如果说“取士不问家世”为平民子弟提供了科举入仕的机会,那么“广开来学之路”则为他们铺设了读书应举的桥梁。于是“群起而趋之”,读书人“不可胜数”。苏辙渲染道:“凡今农工商贾之家,未有不舍其旧而为士者也。”这意味着从前门阀士族由垄断文化而垄断政治的格局被打破,由科举出身的读书人所组成的士大夫作为一大新兴阶层跃然登上政坛。用当时人的话来说,即是:“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这些穿朱着紫的高官,出身寒微者为数不少。正如张载所说:“朝廷无世臣。且如公卿,一日崛起于贫贱之中,以至公相。”

 

80年代末,我在《婚姻与社会·宋代》一书的结语中,将教育方面的“广开来学之路”作为唐宋社会变革的重要表征之一。如果套用“从什么到什么”模式,也可表述为从严控入学之门到广开来学之路。而今旧话重提,一是由于从前语焉欠详,二是鉴于唐宋变革论近来遭受到颠覆性质疑。自知观念旧、知识面窄,仍将本文刊布,旨在请教。

 

二、“国学教胄子,太学招贤良”

学校向什么人敞开大门,将什么人拒之于校门之外,学校以什么人为教育对象,决定着学校的根本性质。从这个角度观察,由汉至唐,中央官学大致经历从“汉型”到“晋型”再到“唐型”三次体制性改动。而宋代中央官学则由“唐型”回归“汉型”。下面从汉代说起。

 

汉代实行太学单轨制,有太学而无国子学,太学是不折不扣的最高学府。因而汉人宣称:“太学,天子教化之宫。 汉武帝为太学定规立制,其生员选择的标准为:“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所谓“端正”无非是指“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属于学业与道德品质方面的要求,并非身份性、等级性的限制。汉成帝末年,“或言孔子布衣养徒三千人,今天子太学弟子少,于是增弟子员三千人。”太学向社会各阶层开放,颇有孔子“有教无类”的意味。因而出现了“汉世向学者多孤寒之士”的现象乃至“布衣卿相”的局面。如丞相公孙弘“初牧豕海上”,倪宽幼时“贫无资用”,代理丞相匡衡“世农夫”、曾“庸作。这分明是井田制解体、封建贵族制崩溃之后,社会走向平民化的表征。难怪南朝人沈约针对西晋人刘毅“下品无高门,上品无贱族”一说,格外强调:“汉代本无士庶之别。” 后来唐朝人柳芳在《姓系论》中同样指出:汉代“不辨士与庶族”

 

西晋实行国子学、太学双轨制。其原因是:“汉型”太学生员士庶混“杂”,“高门子弟耻非其伦。这一士庶矛盾发端于曹魏时,到西晋时激化。《南齐书》称:“晋初太学生三千人,既多猥杂,惠帝时欲辨其泾渭,故元康三年(293)始立国子学,官品第五以上得入国学。”“太学之与国学,斯是晋世殊其士庶,异其贵贱耳。然贵贱士庶,皆须教成,故国学、太学两存之也。”。于是形成双轨制,即所谓“国学教胄子,太学招贤良作为士族子弟学校的国子学,其地位远远高于庶族子弟就读的太学。值得注意的是,庶族在晋代并非平民的同义词,专指统治集团中的非士族或无特权的富有者。当时严控入学之门,平民子弟既被排除在国子学之外,也无进太学的资格。由于双轨制体现高门士族利益,适应门阀制度需要,魏晋南北朝各政权大多设立国子学。如东晋沿用“旧制”:“国学生皆取冠族华胄。所谓“旧制”,即西晋之制。南齐“立国学,置学生百五十人,取王公以下子孙,年十五以上,二十以下。”梁武帝兴国子学,“诏皇太子及王侯之子,年在从师者,皆入学。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后,“立国学、太学、四门、小学。” 北齐“国子一学,生徒数十人。”北周也有国子学之设。《周书》载:薛裕“初为太学生时,黉中多是贵游。”其实他本人也是“河东著姓”之后。可见,直到北朝晚期,岂止国子生,即使太学生也多为“贵游”“著姓”子弟。

 

唐代实行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三级制。其渊源可追溯到北魏。唐高祖在建立政权之初,即“令国子学置生七十二员,取三品已上子孙;太学置生一百四十员,取五品已上子孙;四门学生一百三十员,取七品已上子孙。”三所学校分别属于高级、中级、初级官员子弟学校,将平民子弟一概拒之于校门之外,与“晋型”中央官学并无实质性区别,而与“汉型”中央官学迥然不同。稍后设立的“小学”,其教育对象是“皇族子弟及功臣子弟”,更是十足的勋贵子弟学校。唐代太学的生员定额虽然多于国子学,但地位低于国子学。和西晋一样,唐代的最高学府不是太学,而国子学。因此唐人说:“国学之盛,近古未有。唐高宗以后,对唐高祖最初的规定有所调整,一是生员定额大大增多,二是身份性、等级性要求更加细密具体,主要是将四门学生员的入学资格部分调整为“庶人之俊异者” ,为平民子弟入学推开一扇窗户,但中央官学的官员子弟学校性质基本不变。

 

三、“国家养天下士于太学”

吕思勉说:“国子学与太学,初本是二,后乃合而为一。”宋初大体沿袭唐代旧制,但此后中央官学的体制逐渐由“唐型”向“汉型”回归,国子学走向太学化,即经历了从严控入学之门到广开来学之路的转化过程。对此,元人袁桷《国学议》中有所揭示:“宋朝承唐之旧,而国学之制日隳。至于绍兴,国学愈废。虽名三学,而国学非真国子矣。当时布衣从公卿牒补入国学,而真国子入学者十无一二。”这一转化过程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北宋初至庆历,太学生附读于国子学。《宋史·选举志三·学校试》开篇便说:“凡学皆隶国子监。国子生以京朝七品以上子孙为之”,“太学生以八品以下子弟若庶人之俊异者为之。”这是就北宋初期的制度层面的规定而言。从中不难看出,当时的中央官学基本属于“唐型”,对生员的入学资格有严格的身份性、等级性规定。因而宋人说:“本朝学制大抵仿唐之旧。”但稍加比较即可发现,两者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点。相同之处是中央官学大体保持官员子弟学校的性质,国子生的地位仍在太学生之上。不仅如此,当时国子学为独一无二的中央官学,太学生附读于国子学,称太学馆,并无独立的太学。不同之点是对国子生的太学生的家庭出身的要求放宽,太学生由“五品已上子孙”降低到“八品以下子弟”,并兼及“庶人之俊异者”。国子生由“三品已上子孙”降低到“京朝七品以上子孙”,国子学从唐代的高级官僚子弟学校变为高、中级官僚子弟混合学校。这是就纸面上的规定来说。当时实际情况是国子学很不景气,十分混乱:“学舍虽存,殊为湫隘。生徒至寡,仅至陵夷。”关键在于不少官员子弟“系籍而不至”,成为国子学的挂名生员。而各地各阶层子弟则以冒充、旁听等办法拥入,将国子学作为他们准备科举考试的地方。对于中央官学的“混乱”局面,孙何等官员颇为不满,主张严控中央官学之门,“太学不得补庶人之子”。他在上疏中说:“国家必欲开孤进之路,辟至公之门”,可实行分途而进方略,“使寒俊之士由乡里以升闻,世禄之家自成均而出仕”。有的官员建议朝廷“明敕公卿大夫,凡子弟才及弁髦,即皆隶籍。”朝廷也曾采取若干措施,如“诏令元系籍而听习不阙”等等。然而所谓“混乱”局面,实属历史潮流。朝廷的各种措施均未见成效,只得放宽入学条件:“远乡久寓京师,其文艺可称,有本乡命官保任,监官验之,亦听附学充贡。”于是,国子学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各阶层子弟的寄读学校。难怪当时人感叹:“但为游士寄应之所,殊无国子肄习之法。后来袁桷更是一语破的:“国学非真国子矣。

 

第二阶段:庆历至熙宁,太学独立办学。国子学作为中央官办学校“仅此一家,别无分店”的格局是在庆历三年(1043)打破的。这年二月,“立四门学,以士庶子弟为生员,以广招贤之路。”《宋史·选举志三·学校试》载:“初立四门学,自八品至庶人子弟充,岁一试补。”次年四月,太学独立建校,国子学、太学并立的局面再现。太学的招生对象与四门学相似,只是在“庶人”之后加了个限制词“俊异者”,两者均为士庶子弟混合学校。明代学者胡应麟说:“五代以还,不崇门阀。”时至宋代,“士庶”二字的含义已不同于魏晋,应解读为“官民”。宋代太学一经出现,其性质便与唐代太学大不相同。如果说太学在唐代为中级官僚子弟的特殊学校,那么它在宋代则为混杂士庶子弟的普通学校。太学一经设立,四门学旋废,又出现了国子学、太学二学并立的局面。从庆历四年到熙宁元年(1068),短短30多年间,包括国子生、太学生在内的国子监学生(简称“监生”)定额从200人猛增到900人,实际人数超过定额。增加的监生名额,太学生占多数,“太学至不能容”。其原因之一固然是教育家胡瑗、孙复曾任教太学,深受学生拥戴。胡瑗讲《易》,“常有外来请听者,多或至千数人”。孙复说《春秋》,听者“莫知其数”,“立听户外者甚众”。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朝廷不得不满足平民阶层的要求。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七月增加监生员额诏,将其主因和盘托出:“远方孤寒之士多在京师。”太学校门敞开,“孤寒之士”纷纷进入太学,以致某些官员感叹:“国子监以国子名,而实未尝教养国子。

 

第三阶段:熙宁至北宋末,实行“舍选”。宋代太学的兴盛局面出现在熙宁四年以后,朝廷实行“详于诸生,略于国子”的方针。一方面限制国子学规模,如“元符元年(1098),诏许命官补国子生毋过四十人。”另方面在经济上、政治上提高太学生待遇。就经济待遇而言,当时称为“食钱”的助学金,上舍、内舍生由每月300文提高到1300文,外舍生从无到有,并进而提高到1240。朝廷还给予太学生乃至州县学生某些免征赋役权。崇宁三年(1104)规定:“凡州县学生曾经公、私试者复其身,内舍免户役,上舍仍免借徣如官户法。”所谓“借徣”是一种杂税。至于政治待遇,主要是实行“舍选”。“舍选”又称“学选”,即通过太学考试直接选拔进士乃至官员。舍选的源头可追溯到熙丰年间。元丰三年(1080)规定:“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崇宁三年,废除科举,全面实行舍选,“天下取士悉由学校升贡”。宣和三年(1121),在保留舍选的同时,恢复科举,两者并行。但朝廷偏重舍选,舍选状元“名望重于科举状元”。进入太学即可享受公费,又可减免赋役,而且还是一条重要的入仕途径,太学的吸引力倍增。反对者上疏朝廷:“自三舍法行,系籍学生并免差科,以是兼并上户之家皆遣子弟入学,非人人俊彦也,往往以厚科假手,滥处庠序。这恰好从另一个方面表明当时太学的诱惑力极大。为适应包括上户在内的平民子弟的入学需求,朝廷进一步敞开太学大门,不断增加太学生定员,到崇宁三年已由从前的数百人增加到3800人。即便如此,仍难以满足需求,又采取补救措施。如“元祐间,置广文馆生二千四百人,以待四方游士试京师者。广文馆系无身份等级性要求的中央官办补习学校,从前员额有限,这时大大增加。

 

第四阶段:南宋时期,国子生附读于太学。章如愚《群书考索》载:太学“建炎南渡废。绍兴十二年(1142),权于临安府措置增展。”“十三年,始复建太学。”值得注意的是,吴自牧《梦粱录》曰:“高宗自南渡以来,复建太、武、宗三学于杭都。”耐得翁《都城纪胜》称:“都城内外,自有文武两学、宗学。有关记载均未提及国子学,可见当时并无国子学之设。与北宋不同,南宋人所谓“三学”不再是国子学、太学、四门学的省称,而是指太学、武学和宗学;“两学”不再是国子学、太学的合称,而是指“文、武两学”,即太学与武学。《咸淳临安志》卷11《学校》载:太学生“今为额一千七百十有六(原注:上舍三十人,内舍二百六人,外舍一千四百人,国子生八十人)。”国子学不再独立建校,“国子生附太学”,“于太学辟一斋以处之”。于是袁桷有“至于绍兴,国学愈废”一说。宋代国子学太学化的过程至此大体告终。

 

在北宋初期,官民子弟混合的太学生附读于作为官员子弟学校的国子学。到南宋初期,官员子弟国子生附读于作为官民子弟混合学校的太学。这一历史性演变在很大程度上即是“广开来学之路”的过程。中央官学的校门越敞越开,越开越大。至迟到北宋中期以后,太学生中平民子弟已占多数。如王十朋出身农家,入太学前是位以“聚徒”“受业”谋生的“乡先生”。王次翁更是个比王十朋更标准的穷书生,他“入太学,贫甚,夜持书就旁舍,借灯读之。”嘉定年间,官方宣称:国家开设学校,收拾四方寒俊之士,教育以成其材,冀为异日之用。

 

至于元代,又回归国子学单轨制,有国子学而无太学。《元史·成宗本纪四》载:大德八年(1304)“二月丙戌,增置国子生二百员,选宿卫大臣子孙充之。”元代国子学与西晋何其相似。袁桷说:“国朝国学定制,深有典乐教胄子之古意。”《元史·武宗本纪二》又载:至大二年(1309)十一月“丁未,择卫士子弟充国子学生。”元代国子学与西晋又不尽相同。对此,吕思勉在《燕石续札》中有所揭示

 

四、“无贵贱高下,愿学者即授”

魏晋已降,以至于唐,地方官学是否属于贵胄子弟学校?虽然尚未发现见诸文字的制度性规定,但有些突出的个案。如东晋豫章(治今江西南昌)太守范宁“在郡大设庠序”,“并取郡四姓子弟,皆充学生”。南齐荆湘二州刺史萧嶷“开馆立学”,“置生四十人,取旧族父祖位正佐台郎年二十五以下,十五以上补之。唐代永州(今属湖南)刺史韦宙兴办官学,“取仕家子弟十五人充之”。这些地方官学的性质属于贵胄子弟学校,至少是以教育贵胄子弟为主。

 

吕思勉说:“宋以后郡县之学,较唐以前为盛。”与魏晋隋唐不同,宋代地方官学通常向平民子弟开放。庆历四年三月,范仲淹主持新政期间,宋仁宗下“州县立学诏”。据《宋会要》记载,此诏对地方官学入学资格的规定是:“其州、军、监初入学人,须有到省举人二人委保,是本乡人,或寄居已久,无不孝不悌踰滥之行,及不曾犯刑责,或曾经罚赎而情理不重者,方得入学。”其中除道德品质方面的要求而外,对学生的家庭出身无任何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李焘《长编》的记载与《宋会要》不尽相同:“所禁有七:曰隐忧匿服;曰尝犯刑责;曰行亏孝弟,有状可指;曰明触宪法,两经赎铜,或不经赎罚,而为害乡党;曰籍非本土,假户冒名,曰父祖犯十恶四等以上罪;曰工商杂类,或尝为僧道,皆不得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工商杂类,或尝为僧道,皆不得预。《嘉泰会稽志》的记载与《长编》大致相同,只是在诏令之后,赓即指出:“有司方奉行,会仲淹罢,于是学校之令皆弛。”所谓“尝为僧道”是指“僧道还俗”者。北宋初期早有此禁,宋太祖在开宝五年(972)曾下《禁寄褐道士诏》。对于此禁,宋太宗有解释:“此辈不能专一科教,可验操履,他日在官,必非廉洁之士。”可是禁而难止,“此辈”非但进入地方官学,还“有赴举者”。至于“工商杂类不得预于士伍”,是在字面上沿袭唐朝旧规,并且予以放宽。皇祐四年(1052)诏引《贡举条制》称:“工商杂类有奇才异行者,亦听取解。”在制度上为所谓“工商杂类”进入仕途打开缺口。实际情形是“下至工商杂类,方游太学、广文。”无怪乎当时人说:“糊名考校中,诸行百户,何所不有!”至于地方官学,更是“何所不有”。如南宋后期,南剑州州学、嘉兴府学“虽胥吏、市人子,有可教者,亦收置黉序,亲授经史,其所成就居多”有地方官员建议严格县学学习考试制度,理由是:生员在县学月日得足,庶使天下寒俊,一概不至滞留。从中不难看出,地方官学生员以“寒俊”居多。

 

地方学校中,书院比官学,更值得关注。其原因之所在,马端临已道明:一是“未有州县之学,先有乡党之学”;二是州县学“或作或辍,不免具文”,书院“前规后随,皆务兴起”;三是书院“田土之锡、教养之规,往往过于州县学”。就兴起先后而言,书院在先,官学在后,只怕并非由官学到书院,而是由书院到官学。宋代地方官学兴盛于庆历前后,而书院宋初早已有之,其渊源可追溯到前唐五代。吕思勉将书院称为“民间新兴之事”。作为新生事物,书院具有不少新特点,如新兴阶层的学校、理学传播的阵地以及注重素质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等等。书院与地方官学的最为明显的差别或许在于:功利性较弱,不以应试中第为目的;平民性更强,广泛地向包括“工商杂类”在内的社会各阶层开放。五代后期,燕山窦禹钧以教子有方,五子登科而闻名,他兴办的书院颇具开放性。范仲淹记述道:“凡四方孤寒之士,贫无供须者,公咸为出之。无问识不识,有志于学者,听其自至。”在范仲淹看来,窦氏书院人才辈出:“凡四方之士,由公之门登贵显者,前后接踵。”大约同时,戚同文招收生徒,同样不分士庶、“不问家世”,其弟子许骧出身商贾之家,“世以财雄边郡”

 

窦、戚两大教育家在有宋一代名望很高,他们的举办书院的宗旨为程颐、朱熹等后继者所继承和发扬。程颐曾讲学于嵩阳书院,晚年又在伊水之滨创办书院。如果说许骧还不算很典型,那么程颐的高足张绎“本一酒家保”、自称“下贱人”,更是相当标准的“工商杂类”。程颐选择学生的原则是:“无贵贱高下,但有志于学者,即授之。”朱熹晚年讲学于建阳(今属福建)沧州精舍(后称考亭书院),其得意门生李燔“少孤,依舅氏”,是个贫穷人。在李燔后来的学生中,以贫寒子弟居多。李燔告诫门徒:“仕宦至卿相,不可失寒素体。”至于信州(治今江西上饶象山精舍的创办者陆九渊,本人就出身“工商杂类”,其“先世为药肆”。朱熹曾说:“陆家亦作铺买卖。”陆九渊不是“官二代”,而是“商后代”,达官傲气少,平民气息重。他在书院讲学,“听者贵贱老少,溢塞途巷”,“音吐清响,听者无不感动兴起”,很能满足社会各界民众的需求。一言以蔽之,书院异军突起,“来学之路”更宽广。

 

从前学者往往认为,书院官学化始于元代。其实,宋代的书院就并非纯属民办私学,多半在不同程度上具有民办官助乃至亦私亦公、公私合办的性质。书院的兴办主要依靠以富民为主的民间力量,往往离不开地方官员的参与和朝廷的支持。书院与地方官学既矛盾对立,又互补互动,或此兴彼废,或“合而为一”。书院开创之初,官方色彩就不小理宗以后,书院被纳入官办学校体系,更是“官气”十足,最终走向官学化。从前后演变看,似乎也并非由官学到书院,而是由书院到官学。

 

马端临说:州县官学“皆欲仿四(大)书院”。“由官学到书院”一说或许来源于马氏此说,着眼于官学受书院教育模式的多方面影响。然而官学与书院之间的影响是双向的。书院受官学影响,以负面为主。其主要表现是功利性加大,学校以应试为目的,学生为做官而读书,跟着科举考试的指挥棒团团转。书院这一新生事物倒退、逆转了。官学受书院影响则正面、负面兼而有之。从正面影响来说,平民性有所增强,官学教育更多惠及普通民众。这可视为官府“广开来学之路”的重大措施。就负面影响而言,官学到南宋后期,同书院一样,以理学为主要教学内容。而当时的理学从总体上看,已由正面走向反面。范文澜指出:“宋人讲经有个特点:敢于怀疑。这就把汉唐认为‘经’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套都推倒了。”并给予积极评价:“敢于怀疑,这是好的。”理学的兴起是思想解放,敢于怀疑的产物,因而被称为“新儒学”。宋孝宗、光宗、宁宗三朝,理学和书院受到冷落乃至打压。其时正是理学成就最大,书院最具特色的辉煌时期。宋理宗尊崇理学,将理学钦定为官方正统学说。此后,理学由思想解放的成果逐渐沦落为禁锢人们思想的枷锁,人们的知识与思想被束缚在狭小的范围之内。“其所读者,止《四书》《近思录》《通书》《太极图》《东西铭》《语录》之类。”“而士子场屋之文,必须引用以为文,则可以擢巍科,为名士。”这些名士以至“达官”往往“愦愦冬烘”。当时就有人担忧:“异时必将为国家莫大之祸,恐不在典午清谈之下。”总之,南宋后期,官学和书院趋同,同样千篇一律地死记硬诵《四书》《语录》之类。书院随着理学的逆转而逆转。

 

五、“乡校俚儒教田夫牧子”

对于“广开来学之路”,民间私学贡献尤大。吕思勉指出:“私家教授之盛不始于东汉”,西汉时此风已盛。所举例证有:“疏广家居教授,学者自远方至”;“赣遂教授数百人”;翟方进“徒众日广”;翟宣“居长安教授,诸生满堂”;等等。私人讲学之风绵延至魏晋南北朝。有学者认为,当时官学重门第,私学则不然。只怕未必全然如此。如南朝时,伏挺“于宅讲《论语》,听者倾朝。”张绾在豫章(治今江西南昌)讲学,“四姓衣冠士子听者常数百人。所谓“四姓”,简而言之,即门阀士族。

 

宋代民间私学,重现汉代盛况,有过之而无有及。耐得翁《都城纪胜·三教外地》曰:都城内外“乡校、家塾、舍馆、书会,每一里巷须一二所,弘诵之声,往往相闻。”苏州附近的情况同样是:“师儒之说始于邦,达于乡,至于室,莫不有学”。发达地区如此,某些欠发达地区也如此。如南剑州(治今福建南平)号称“五步一塾 , 十步一庠,朝诵暮弦,洋洋盈耳”。城市郊区如此,某些穷乡僻壤也如此。晁冲之《夜行》诗云:“孤村到晓犹灯火,知有人家夜读书。”

 

民间私学隆盛,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民众有此需求。徽州(治今安徽歙县)的情况是:“比年以来,乡人子弟愿学者众。”饶州(治今江西鄱阳)的情形更夸张:“为父兄者,以其子与弟不文为咎;为母妻者,以其子与夫不学为辱。”二是师资来源充足。宋代“习儒业者”、“习进士业者”甚多,他们备考期间,往往“讲学自给”。然而中举登科者极少,“开门教授”、“为童蒙之师”是他们的主要退路。南宋人袁采说::“习进士业者,上可以取科第、致富贵,次可以开门教授,以受束修之奉。不能习进士业者,上可以事笔札、代笺简之役,次可以习点读,为童蒙之师。” 

 

宋代私学的平民性自不待言。欧阳修所说“乡校俚儒教田夫牧子”,一语道破。然而平民子弟进入私学,受到两大限制:一是身份上受限。在私学中,族学、家塾所占比例不小,系富裕人家兴办,其主要教育对象是族属和家人。如被称为“市井人”的曹州(治今山东曹县)工商业者于令仪所办家塾,“择子侄之秀者”而教之,具有明显的排他性。有的族学、家塾局部对外开放,但容量很有限。二是经济上受限。贫困家庭既急需劳动人手,又难以承担“束修”一类的上学费用。官府乃至民间力量虽有某些助学举措,但实际惠及面并不大。

 

鉴于上述种种因素,“田夫牧子”尽管有上学念书的机会,然而变机会为现实的可能性相当小。宋代的入学率和识字率无疑高于前代,但仍然很低。有个数字可供参考:崇宁三年(1104),整个宋朝辖区总人口约1亿,官学生总数21万余人,仅约占总人口的0.2%。假设当时平均寿命为48岁,且同龄人相等,那么8岁至17岁应入学的青少年约为两千一百万人,入学率为1%。宋人有诗云:“行行蛇蚓字相续,野农不识何由读。”岂止“野农”大字不识,有钱人中也有“不识字”者,如前面说到的许骧之父、富商大贾许唐即是其例。可见,对宋代“广开来学之路”的实际成效不能估计过高。

 

六、汉宋相似与宋元逆转

如前所述,“广开来学之路”并非宋代首次出现的社会现象,汉代早已如此。宋代国子学太学化,无非是中央官学体制经历了魏晋以来国子学、太学双轨制之后,向汉代太学单轨制回归。此外,如“私家教学之盛”、“向学者多孤寒之士”之类,汉、宋两代均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岂止如此而已,汉宋相似之处还多。如在社会生产领域,租佃制盛行、商品货币经济繁荣、工商业发达;在政权结构方面,“不辨士与庶族”,“布衣卿相”格局。人们难免会问:汉宋相似,原因何在?关键只怕在于两次土地所有权的“下放”,即春秋战国井田制的破坏和中唐前后均田制的瓦解。井田制破坏后,时到汉代,封建贵族“流水落花春去也”,而门阀士族尚未成形。均田制瓦解后,时到宋代门阀士族已是“旧时堂前燕”,而士绅阶层还在酝酿之中。因此,汉代、宋代在经济、政治乃至文化等都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平民化倾向。至于钱穆将汉、宋社会视为 “平民社会”,或许言过其实。汉代特别是东汉已有门阀士族的雏形,如四世三公的弘农杨氏、四世五公的汝南袁氏之类。宋代尤其是南宋不乏士绅阶层的身影,被不少学者称为“地方精英”。自先秦以来,特权阶层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从来不曾缺位,何曾出现“平民社会”。自先秦至明清,贵族、士族、士绅等具有典型意义的特权阶层先后登上历史台。然而这三大特权阶层所拥有的特权一代不如一代,呈现明显的递减趋势。凡此种种一概表明,光辉而沉重的中国古代历史毕竟在曲折而蹒跚地前行。

 

否定之否定,螺旋式上升。两宋社会不是两汉社会简单的复制或再版,宋代是个与汉代既相似又不同的时代。如工商业,汉代大量使用“僮仆”即奴隶,动辄“僮仆指千”,以致有学者将汉代称为农业上的租佃制、工商业上的奴隶制。宋代则开始使用雇佣劳动,局部实行“雇值制”,以致某些学者将“雇值制”以及后面将说到的“钱租制”作为资本主义萌芽的标志。又如官员选拔制度,汉代实行推荐制,即“乡举里选”。正如钱穆所说:“由地方官员采纳乡里舆论,而最后的决定权还是在地方官员手里”,官员“不免来自民间之一个狭小的圈子里” 。宋代实行科举制,“取士不问家世”,“一切考诸试篇”。同时采取弥封、誊录等措施,号称“无情如造化至公如权衡”,寒俊之士晋升的可能性较大再如租佃制,西汉董仲舒曰:“或耕豪民之田,见税十五。”北宋李觏云:“佃人之田、居人之地者,盖多于主户矣。”宋代比汉代,租佃制更普遍,地租形态多样化。汉代通常实行分成租制、对半分制,宋代则是新的定额租制(“包租”)与旧的分成租制(“分租”)并行。“分租”中除对半分而外,还有四六分、倒四六分、三七分、倒三七分以及二八分等等,甚至还出现了一定数量的“钱租制”。顾炎武敏锐地指出:土地占有者,汉、唐“谓之‘豪民’、谓之‘兼并之徒’,宋已下则公然号为‘田主’矣。”这表明宋代比汉代,产权较明晰,土地私有制趋于深化。

 

值得注意的是,“田主”之称、“包租”之制,唐代已有之。唐人颜师古注《汉书》曰:豪民,“田主也”。陆贽云:(京畿)“私家收租亩一石”。可见唐宋变革不是突变而是渐变,不是断裂而是会通。宋代出现的不少新现象,其源头往往来自唐代。前文所述唐代中期中央官学为寒俊之士入学推开一扇窗户,书院兴于唐、盛于宋,均是其例。招生生徒不分士庶的窦禹钧、戚同文,严格说来,是两位五代人。探究唐宋变革,宜用过程论,对比法不甚可取。关于会通论,包伟民在《宋代城市研究》一书中有很好的阐述。会通论对纠正唐宋变革研究中的断裂化倾向颇有助益,值得参考。笔者早年所著《婚姻与社会·宋代》,开篇就说:“本书将采取把宋代同以唐代为主的前代相对比的方法。”而今反思,对比法局限性不小。

 

如果说宋代国子学的太学化是历史曲折前行的表现,那么元代书院的官学化以及回归国子学单轨制则可视为倒退。除此而外,还可举出:元代统治者将中原民众变为“驱口”,沦为农奴;将赋役制度从两税法拉回到租庸调制;等等。应当指出的是,元代社会有进有退,当时的种种倒退毕竟在地域上局部的、在领域上是部分的、在程度上有限的、在时间上是短暂的。从长时段看,其最终结果仍然是否定之否定,螺旋式上升。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元代的某些倒退现象在宋代尤其是南宋已见端倪,如书院的官学化以及人身依附关系的逆转之类。这些,笔者在有关文章中已涉及。


感谢张邦炜教授赐予大作全文!全文刊于《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16年第5期,编辑时注释从略,引用时请注明出处。


【编辑】仝相卿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1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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