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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相卿:《盖棺自论定——宋代自撰墓志铭探析》

2017-08-24 仝相卿 宋史研究资讯


文| 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仝相卿


墓志碑铭文字是用于悼念逝者,叙述墓主生平,并对其品行功绩进行颂扬的载体。宋代此类文字,多是墓主去世之后,丧家辅以润笔,延请他人撰写[①],其中展现了多元的人际网络[②]。然在墓志铭撰写中,有一个特殊的现象值得引起关注,即墓主为自己撰写墓志铭,对一生进行回顾并加以整体性评价,颇有自我盖棺论定的意味。有关此议题,学界专题研究者相当少见。吕海春对中国古代自撰墓志铭进行了长时段论述,认为宋代自撰墓志铭“无论是体式,还是内容,都趋于中规中矩,撰者又常用社会上流行的正统的标准评价自我,因而就行文气势而言,显得平淡内敛,缺乏波澜”,这与宋代文人士大夫思想普遍受到政府控制,以及长期儒家教化有关[③],然论据相当单薄;许玲玲通过对所掌握的三篇宋代自撰墓志的简单分析,认为宋元时期是中国古代自撰墓志铭的“沉寂期”[④],并不准确。总体而言,学界对宋代自撰墓志铭关注不多,且对宋代自撰墓志铭数量、总体特征和自撰墓志原因等的分析,均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


一、宋代自撰墓志铭概览

两宋时期,自撰墓志铭并不算多,其中颇具代表性的大致有如下数例。后周宰相窦贞固入宋后隐居不仕,“开宝二年病困,自为墓志”[⑤]。朱昂景德四年(1007)去世,《宋史》本传提及他“晚岁自为墓志”[⑥]。陈尧佐庆历四年(1044)去世,“将终前一日,自为墓志”。[⑦]程颐在《书先公自撰墓志后》云:“先公太中,年七十,则自为墓志及书戒命于后,后十五年终寿。子孙奉命不敢违,惟就其阙处,加所迁官爵,晚生诸孙及享年之数,终葬时日而已。”[⑧]可知程颢之父程珦曾自撰墓志铭。尤袤编纂的《遂初堂书目》中,言及陈瓘曾自撰墓志铭:“陈了斋自撰墓志并序。”[⑨]《宋史·赵鼎传》中称赵鼎“自书墓中石”[⑩],当为自撰墓志铭,故薛季宣在《与喻郎中书》中曰:“故丞相安邑先生忠献赵公……公之功业,冺没殆无传焉。近乡人陈傅良秀才,识其孙于新昌,访以遗书,得公自为墓志。”[11]陆游和楼钥分别撰有《跋朱新仲舍人自作墓志》、《跋朱潜山自撰墓志》跋文,可知朱翌墓志铭为自己生前撰写。[12]陈著《挽孙常州寺簿哲二首》中云:“手铭平日事,打破死生关。”其后注曰:“自作墓志而死。”[13]说明孙哲墓志也是自己撰写。等等。

 

另外,或吸收家谱,或宋代墓志在后世出土等情况,使得明清方志及墓志合集中也有宋代自撰墓志铭的内容。万历《漳州府志》摘录《苏氏家谱》云:“(苏)溥字渊夫,一字节夫。登嘉定十三年进士……及卒,自撰《墓志》。”[14]知苏溥去世之前曾自撰墓志。同治《霍邱县志》称:“明正德间,民有掘得潭自撰墓志铭碑者。”[15]使我们了解到韩潭自撰墓志出土于明代[16]。宣统《建德县志》有北宋李植自撰墓志的情况:“李植,字公立。登熙宁三年进士第……有自撰墓志铭,石尚存。”[17]从此可知,李植墓志志石在编纂宣统《建德县志》时尚存于世。同治《饶州府志》中收录了北宋中期陈封自撰墓志,编撰者在其后附曰:“咸丰辛酉,郡局办团过安仁邓家埠,闻于土人五年乙卯有出土宋碑,觅之不获,旋闻为陈氏墓石。前任县丞曾拓数纸,土人虑别启争端,槌石埋之,故不可得。前丞省垣候补,尝过访,坐谈,丞出新装拓本见示,缕悉其详,因丐得试墨初稿一纸,携入羊城,装池成帙,将采补入志。”[18]不仅全文收录了陈封自撰墓志,并且详细记载了墓志出土后的情形,以及撰入府志的波折。2013年在杭州出土的南宋洪起畏墓志称:“今年□□□无几,豫笔此援(授)□□及□俾俟其殁,刻而纳诸圹。”[19]可知洪氏墓志为自撰。

 

以上简要叙述了文献中所见宋代自撰墓志铭的情形[20],现按照墓主卒葬时间先后顺序,列表如下:

宋代自撰墓志铭统计表

序号

墓主

卒年

资料来源

备注

1

窦贞固

开宝二年

《宋史》卷262《窦贞固传

亡佚

2

朱 昂

景德四年

《宋史》卷439《朱昂传》[21]

亡佚

3

陈 充

大中祥符后

《宋史》卷441《陈充传》

亡佚

4

刘 筠

天圣九年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06[22]

亡佚

5

陈尧佐

庆历四年

《渑水燕谈录》卷2;《宋朝事实类苑》卷8;《宋史》卷284《陈尧佐传》

存世

6

陈 封

皇祐二年

同治《饶州府志》卷30

存世

7

宋 祁

嘉祐六年

《宋景文笔记》卷下[23]

存世

8

袁 陟

嘉祐年间

《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37[24]

亡佚

9

王 雱

熙宁九年

《玉壶清话》卷5[25]

存世

10

程 珦

元祐五年

《二程集》卷12

存世

11

蒲远犹

元祐六年

光绪《黄州府志》卷39[26]

存世

12

韩 潭

政和三年

同治《霍邱县志》卷15

存世

13

   

政和八年

《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42册[27]

存世

14

   

宣和六年

《遂初堂书目》

亡佚

15

彭 愈

徽宗朝[28]

道光《宜春县志》卷31[29]

存世

16

李 植

北宋晚期

康熙《建德县志》卷8

亡佚

17

蔡 定

建炎元年

嘉泰《会稽志》卷6

亡佚

18

   

绍兴十七年[30]

《家训笔录》[31]

存世

19

马永卿

绍兴十九(二十)年[32]

道光《续增高邮州志》[33]

存世

20

   

乾道三年[34]

《渭南文集校注》卷28;《楼钥集》卷70

亡佚

21

何安宅

绍熙五年

《周文忠公文集》[35]

亡佚

22

罗必元

咸淳以后[36]

同治《进贤县志》卷23[37]

存世

23

莫子文

咸淳三年

《石湖志》卷4[38]

存世

24

孙福翁

咸淳八年

《黄氏日钞》卷97[39]

存世

25

章祖义

南宋末期[40]

道光《昌化县志》卷10[41]

存世

26

胡 侃

不详

《罗鄂州小集》卷6[42]

亡佚

27

孙 哲

不详

《本堂集》卷90

亡佚

28

李 龏

不详

《江湖后集》卷20[43]

亡佚

29

苏 溥

不详

万历《漳州府志》

亡佚

30

黄适安

不详

《鸡肋集》[44]

亡佚

31

王义山

至元二十四年

《稼村类稿》卷29[45]

存世

32

洪起畏

至元三十一年

《临安洪起畏夫妇合葬墓》[46]

存世

33

周 密

大德二年

《珊瑚木难》卷5[47]

存世

从统计表可以看出,已知宋代自撰墓志铭计有33人,因各种因素不存者15方,存者18方。上述统计也可显示,自撰墓志北宋时期16方,南宋时期17方,分布相当均匀。就撰写时间而言,宋代自撰墓志铭自北宋初开宝二年(969)开始,以迄南宋末年,虽非此时期墓志撰写的主流,但仍可称得上不绝如缕。就身份而言,自撰墓志者既有曾身居高位的窦贞固、陈尧佐、宋祁、赵鼎,也有仕宦颠簸、困顿下僚的程珦、彭愈,还有一生不仕的陈封、韩潭等,分属于不同阶层。就内容而言,有的寥寥数语,有的数百字,更有一千余字甚至近两千字者,长短不一。

二、宋代自撰墓志铭文体特征

墓志铭是中国古代一种重要文体,其出现于魏晋之际,至公元六世纪前后文体逐渐稳固。[48]就宋代墓志铭而言,其首题、志文、铭文等都有较为稳定的文体格式,而自撰墓志铭能够展示出何种历史面相,需要我们逐一分析。

(一)首题

首题亦称额题,即墓志铭中首行介绍墓主称谓的文字。唐宋官宦碑志首题一般为所终官爵,[49]平民墓志多以“某某府君”、“某某处士”等尊称,先入仕后归隐者墓志首题书其终官,可以称之为是广义上的“题终趋尊”[50]。具体到自撰墓志铭首题,能够显示出不同的风格和特点。

 

首先,有些自撰墓志仍遵循宋代撰写墓志铭的一般原则,以终官或尊称入首题。如马永卿自撰墓志首题称为“马达州自撰墓铭”,是因为其仕宦期间,“自亳州永城主簿至守达州”,[51]可看出马永卿知达州当为其终官。陈封一生未仕,其自撰墓志即云“有宋故陈君墓志”,[52]属于尊称入首题的情况。其次,有些自撰墓志则相对随意,有以字、号入首题的情况。韩潭自撰墓志,首题为“韩仲孚墓志铭”,并且在开篇即云:“韩其姓,潭其名,仲孚其字也。”[53]可知韩潭自撰墓志为以字入首题。彭愈自撰墓志首题记为“连山子自志”,[54]志文和铭文中并未交代缘由,然凡涉及自称之处皆以连山子代替,当是彭愈以连山子为号,属于以号入首题。王义山字元高,号稼村,其自撰墓志铭曰“稼村自墓志铭”,[55]也属于以号入首题。周密字公谨,号草窗,又号四水潜夫,弁阳老人等,其自撰墓志首题称“弁阳老人自铭”,[56]亦是以号入首题的例子。复次,部分自撰墓志直接以“自志”为首题,或者直接省略首题,极其简单。赵鼎在自撰墓志前,就以“自志”为题。魏宜、洪起畏自撰墓志,并无首题,开篇即序文部分,直入正题。

 

(二)序文

宋代撰写墓志,序文一般“其大要十有三事焉,曰讳、曰字、曰姓氏、曰乡邑、曰族出、曰行治、曰履历、曰卒日、曰寿年、曰妻、曰子、曰葬日、曰葬地,其序如此……其他虽序次或有先后,要不越此十余事而已”[57],这属于墓志铭撰写中的普遍现象。具体到宋代自撰墓志而言亦有所差别。有些自撰墓志仅聊聊数语,形式上不拘一格,如陈尧佐临终前自志墓志即云:“有宋颍川先生尧佐,字希元,道号知余子。年八十不为夭,官一品不为贱,使相纳禄不为辱。三者粗备,归息于先秦国大夫、仲兄丞相棲神之域,吾何恨哉。”[58]简单提及自己的年岁、仕宦和归葬地。宋祁去世之前自撰墓志铭曰:“左志:祁之为名,宋之为氏。学也则儒,亦显其仕。行年六十有四,孤草完履。三封之南,葬从孔子。右铭:生非吾生,死非吾死。吾亦非吾,要明吾理。”[59]极其简单的涉及了姓氏、享年及葬地,故范镇撰宋祁神道碑称:“又为《右志》、《左铭》,记爵里姓名而已。”[60]

 

有些自撰墓志序文则中规中矩,较为细致的介绍了墓志正例中的十余事,与延请他人撰写的墓志并无二致。例如,程珦自撰墓志把自己的名讳、家世、仕宦、婚姻、后嗣等一一道来,除了全文为第一人称叙述外,其他方面与请别人撰写的墓志并无差异。莫子文自撰墓志介绍了自己的家世、生年、婚姻、子嗣等,并用一千余字的篇幅相当完备的叙述了自己的仕宦经历。韩潭、赵鼎、章祖义、罗必元、周密等自撰墓志中反映出来的情况亦是如此。这是在宋代典型的墓志铭逐渐公开化趋势下,由伤逝文学到传记文学转折的显现[61]。

(三)铭文

墓志铭的铭文指的是序文后面用来赞叹志主功业德业、哀悼斯人云亡的文字,除少数用散文外,大部分都用韵文。唐代墓志铭文有主体内容减少和抒情功能增强的趋势[62]。就宋代自撰墓志铭文而言,呈现出了多元化的趋势。第一,有些宋代自撰墓志铭以序文结束,其后再无铭文。蒲远犹自撰墓志,在叙述完自己一生及不许撰铭理由后,以撰志时间“元祐辛未九月十三日”结尾。[63]莫子文与之类似,墓志结尾处为撰志时间及自己结衔:“咸淳三年丁卯五月初十日丙申,朝散大夫、前知广德军兼管内劝农营田事、赐绯鱼袋莫子文自撰。”[64]赵鼎在自撰墓志中详细罗列自己仕宦经历后,仅以“十一月得疾,丁卯八月十二日终于贬所,寿六十三。得全居士赵元镇自志”结尾,[65]更为简单。洪起畏自撰墓志结尾云:“得年七十有九。葬于邑之福昌乡下湖畈,其自卜也。千岁之下,陵谷变迁;仁人君子,幸为揜之。”[66]与赵鼎自撰墓志一致。

 

第二,有些墓志结尾虽然没有铭文,但会附上跋语加以说明或补充。如程珦自撰墓志后就有其子程颐跋语云:“先公太中,年七十,则自为墓志及书戒命于后,后十五年终寿。子孙奉命不敢违,惟就其阙处,加所迁官爵,晚生诸孙及享年之数,终葬时日而已。醇德懿行,宜传后世者,皆莫敢志,著之家牒。孤颐泣血书。”[67]程颐在其父自撰墓志后,补充了其父去世后对墓志的具体改动细节,以示不违背父亲意愿。魏介在魏宜自撰墓志后跋曰:“河南魏义夫安贫乐道,有常德君子也。仁于乡党,信于朋友,好学不厌,故无所不通,而又有自得者。知命之穷,不苟进取,居陋巷,菲饮食,恬然自乐,无求于人。既老且衰,又知死生之际,自叙行藏始终。将逝,神识不昧,言不及他,可谓达矣。介同姓,平昔与之友而尊事焉。观义夫所养,外物无足以累其心,岂有意当年来世之知耶?介于义夫可以忘言,然复书此者,盖知义夫之善不可蔽,聊伸朋友相与之义,以慰孝子无穷之思而已。义夫享年卒葬,续于自为文后。伊川退叟魏介题,门生河南富直柔书。”[68]魏介在魏宜自撰墓志后,增加了对魏宜一生人品、学养和性格等的评价,与魏宜所撰墓志互相补充,相得益彰。陈封自撰墓志虽没有以跋语等形式标出,但在其“遗嘱式”的自撰墓志后,其侄陈特仍记载了陈封家世、婚姻关系、著述等信息,可称得上是为自撰墓志所做的补充。

 

第三,有些自撰墓志与请他人撰写的墓志常例一致,序文末尾附以铭文。罗必元自撰墓志铭文曰:“北谷北谷,赋命也独。于道有闻,于福不足。半生仕宦,非意所欲。一念岁寒,山林松竹。死吾未知,葬吾已卜。自志自铭,乐天遗踯。”[69]马永卿自撰墓志铭文云:“年六十五,知今知古。终天之别,实言告汝。”[70]是以韵文呈现。而韩潭自撰墓志铭文载:“其生也,而养其子孙。其终也,而归有丘坟。一官兮虽被乎圣泽,寸禄兮不沾乎君恩。淮水之上兮,隐隐乎冈峦之缭绕;蓼城之隅兮,郁郁乎松柏之氤氲。其安于斯,何憾之云!”[71]王义山自撰墓志铭文曰:“东坡死于常,葬于汝之阳。颖滨嘱其子,归而祔于眉山之傍。呜呼!何必去父母之邦。”[72]以散文形式呈现,其内容借用苏轼兄弟葬于汝州(今河南汝州)的事例表达自己对选择葬地的观念,皆突出抒情色彩,与唐代墓志铭文发展趋势一致。

三、宋代自撰墓志铭原因试析

墓志碑铭的撰写,一般情况是墓主去世之后,由家人提供墓主生前资料,请他人撰写。是何种情况促使墓主去世前以自己为对象,直面自己的生命,审视并评价自己的一生,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话题。通过对自撰墓志铭的考察,大体可归纳为以下原因。

 

第一,墓主借自撰墓志表达一种超脱生死的豁达境界。据《宋史·陈充传》记载,他年轻时候家境优渥,“以声酒自娱,不乐从宦”,放浪不羁。其仕宦于太宗、真宗两朝,以博学见称,颇得真宗赏识,然其“性旷达,善谈谑,澹于荣利,自号中庸子”,[73]对功名利禄并不过分追求,可见陈充一生开朗洒脱,自撰墓志或其视死如归的反映。又如,前引陈尧佐临终自撰墓志云:“有宋颍川先生尧佐,字希元,道号知余子。年八十不为夭,官一品不为贱,使相纳禄不为辱。三者粗备,归息于先秦国大夫、仲兄丞相棲神之域,吾何恨哉。”宋初名士陈抟赞其“贵且寿”[74],称得上是人生赢家,临终自撰墓志,虽寥寥数语却重点突出地展示出了个人取得的成就,自得、自信与超脱之情溢于言表。

 

再如,蒲远犹年幼好学,遍访名师,庆历六年(1046)进士及第,步入宦海。然墓志对自己宦海沉浮着墨不多,而是较多记载了生活中的艰辛:“移集州司理参军、梓州司理参军,皆以亲忧不赴。服除,了无仕宦意。闲居,益读书学文,婆娑乡里者数年。亲友激劝,乃调河南尉,用荐章移临晋令,以蜀人例移闽清令。到官踰年,病脚气寻医,归至舒州长风沙而舟坏,全家几葬鱼腹。是岁熙宁庚戌也。”父母的相继去世,让蒲远犹深切理解到子欲养而亲不待的切肤之痛,接连的打击使他在仕宦路上萌生退意。虽在亲友敦促下再入宦途,然此期间其健康状况每况愈下,在宋代官员迁转法的指挥下疲于奔命,甚至出现了差点导致全家性命不保的严重事故。生活的波折让蒲远犹萌生了随遇而安、放弃回归故里的念头,定居蕲州(今湖北蕲春县),纳妾生子,悠然自得,以至于其在墓志中感叹曰:“予生太平时,无可铭之具,衣帛食稻,大耋而不衰,但乾坤中一幸民耳。”[75]蒲氏夫子自道之语,当是其直面坎坷生活后的释然。

第二,理想与现实巨大反差之下,墓主借助自撰墓志,发泄胸中的郁郁之情。韩潭墓志中,虽自称“为性坦率,不善办事”,但用较大篇幅回忆了自己刻苦求学的经历和高远的志向:“潭幼而颖悟,喜读书,日诵千言。既长益坚,然膏继晷,浩然有凌云之志。六经诸子,历代史牒,无不研究,往往手自编录。至于阴阳卜筮、人伦医术、天文地理,虽非所长,皆涉猎。既长,官学养亲,游梁宋,过陈蔡,自颍渡淮,游寿春之霍丘,爱其淮水之盛,遂卜居焉。”而且,韩潭还强调自己沉湎诗文和较高的文学修养:“唯耽于吟咏,率尔而成。”可谓自信满满。不过,其求仕经历颇为坎坷:“一生困于场屋,蹉跎已老。政和二年春,特恩授荣州文学,继授将仕郎,调延州延县主簿,未赴。明年孟夏,感疾卒于正寝,享年六十有四。”可谓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一生苦苦求仕而不得,晚年以特恩授官,未赴任即去世。以至其在铭文中写下了“一官兮虽被乎圣泽,寸禄兮不沾乎君恩”的满腹牢骚之语。[76]韩潭正是借助自撰墓志铭,形象地表达了在远大志向和蹉跎现实纠葛下的不满。

 

莫子文的求仕之途还算顺利,35岁授官,宦海沉浮40年,与韩潭一生求仕不得相比,无疑是幸运的。然莫子文仕宦期间受到数次打击:第一次是淳祐七年(1247)知嘉兴县,“奉使王畴迎合当路意,峻行括田之令,”莫子文认为“此事欺君害民,断不敢从,文移到县,一切不行。畴即萋斐于田使,以子文抗拒朝命,降授宣义郎”。第二次在宝祐二年(1254),“因鞠陈宝假官狱,朝家追夺者七十九人,以此得罪于富人,为殿中侍御史刘元龙论罢”。第三次在宝祐四年(1256),为侍御使丁大全论罢”,在事业上升期时一再遭贬,又可谓是相当不幸。故他在墓志结尾处尤其强调:“自谓修短定数,劳生息死,固无所憾,不满国恩未报,知己未酬,赍志以殁,命也。”[77]可以体味到莫子文壮志未酬的郁郁心境。

 

孙福翁自撰墓志借黄震之手流传于世:“余乡有承节郎、监镇江府丹徒镇孙君,亦自撰墓志而殁……乃属余更为之。余再三谢不可……不获,则亦惟取其所自志者而列之。”孙福翁自撰墓志中,对其一生有高度的概括:“年十余岁,通九流,应科举不偶,退而编三皇五帝而下迄于五代,名曰《野史》。纂无极、太极以来至于时政,名曰《墨兵》。录天地事物之变,及乎品汇流形,名曰《繁露》。凡百二十卷,他作亦百二十卷。壮而抱剑游四方,上督视史公筹边十策,调以归州巴东尉,笑而去之。归而读佛氏所谓大藏经,又悉加之纂注。梦游香醉山,因自号香醉山人,大悟生死法。”观察孙福翁一生,自谓学识渊博却无缘学而优则仕,在边事四起的情况下仗剑而行,仍不受重视,报国无门后返回故里,研习佛经,“逃于佛而终”,以至于黄震最后感慨道:“自号不羁,是真不羁者耶?”[78]可谓自视甚高却颇为坎坷。

与前三者仕途坎坷相比,王雱仕宦历程应该说是相当顺利,而且,王雱“性敏甚,未冠,已著书数万言”[79],漆侠先生称之为一个“早慧、才华四溢的思想家”[80],相当贴切。就是这样一个才华四溢的思想家,一生不过33岁。文莹记载了王雱自撰墓志流传于世的过程:“元泽病中,友人魏道辅泰谒于寝。对榻一巨屏大书曰:宋故王先生墓志。先生名雱字元泽,登第于治平四年,释褐授星子尉,起身事熙宁天子,裁六年,拜天章阁待制,以病废于家云。后尚有数十言,挂衣于屏角覆之,不能尽见。[81]魏泰探望王雱时,看到了书于巨屏上的自撰墓志,意气风发跃然纸上,而“以病废于家”数字中与前面对比极其明显,其心中之不甘、落差之大,也表达的淋漓尽致。

 

第三,特殊的政治环境下求铭有所不便,自撰墓志暗含了墓主的自我释放。这类墓志现存两例,分别为程珦和赵鼎的自撰墓志。这两则墓志写作时间为北宋晚期到南宋前期,此时段政治风潮不断[82],许多官员为了家族考虑,临终前不再求铭,或不撰写墓志,[83]较为特殊。程珦在自撰墓志中要求勿求碑志,称延请他人撰写的墓志溢美现象严重。然而,此理由不足以概括其自撰墓志的全部。程珦熙宁八年(1075)自撰墓志中透漏其熙宁年间“厌于职事,丐就闲局”[84]的情况,究其原因,程颐在《先太公家传》中讲的较为明白:“熙宁中,议行新法,州县嚣然,皆以为不可,公未尝深论也。及法出,为守令者奉行惟恐后。成都一道,抗议指其有未便者,独公一人。时李元瑜为使者,挟朝廷势,凌蔑州郡,沮公以为妄议。公奏请不俟满罢去,不报。乃移疾,乞授代,不复视事。归朝,愿就闲局,得管勾西京嵩山崇福宫。岁满再任,迁司农少卿。南郊恩,赐金紫。以年及七十,乞致仕。”[85]这是程珦自撰墓志中没有丝毫提及的。可见程珦被贬和要求致仕都与自己反对熙丰变法有关。程珦去世于元祐五年(1090),经历了北宋中晚期政治风波不断的他,之所以要求后嗣勿求墓志,或与当时政治形势及其被贬的经历有关,自撰墓志为其夫子自道的释放。

 

赵鼎的例子更为典型。赵鼎南宋初官至宰执,然随着宋高宗对赵鼎集团的猜忌,以及宋高宗、秦桧和赵鼎集团在宋金和议上的意见相左,导致赵鼎罢相并一再被贬,以至于到了“身死族灭”的危机境地。[86]在此环境下,赵鼎去世时自撰墓志,确如薛季宣称其“独书迁官次第,问其事则不知”[87],通篇叙述自己迁官顺序,并未涉及其他内容。然仔细揣摩,其中或有更为深层次的意涵值得发掘。赵鼎在叙述建炎初年仕宦时云:“五月,从驾还建康,对于普宁寺行宫。六月,除左司谏。七月,改殿中侍御史。八月,从驾平江。九月,除侍御史,从驾越州。”在记载宋高宗亲征时曰:“十月,扈从亲征,驻平江。乙卯正月,扈从还临安。”从上述“从驾”和“扈从”过程中,可以看出赵鼎在南宋初期的重要地位。而其在贬斥期间,常称“引疾奉祠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引疾除观文殿大学士”、“引疾除检校少傅”等,[88]这是宋人话语体系中典型的“政治病”,是因政治形势变化后个人被贬斥的另一种隐晦表达。赵鼎墓志中丝毫未言及政治纠纷内容,这显然是当时大的政治环境所造成的。

 

第四,通过自撰墓志铭,表达出易代之后“遗民”的心态。这主要体现在入元士人周密和王义山身上。周密字公瑾,号草窗,别号四水潜夫、弁阳老人等。他以恩荫入仕,虽迁转至升朝官,然其仕宦期间曾“大忤时宰意,祸且不测”,并不顺利。随着南宋灭亡,周密隐居不仕,“为保存故国文化的血脉不至中断”,他开始“从事艰辛的著述”,[89]可以称得上真正的前朝遗老。这种遗老情节,也隐晦的表达于他的自撰墓志当中:“异时故巢倾覆,拮据诛茅,至是又为杭人矣。”虽表面上在说明居住地的变化,实则强调故国覆亡后的颠沛流离。而他对自己生平总结道:“自惟平生大节不悖,先训不叛。官常俯仰,初终似无慊,怍庶乎可以见吾亲于地下矣。偷生后死,甲子且一周。”[90]既是对自己不仕元朝的自我表白,又显示了其对故国的眷恋和对节义的坚守,遗民形象和心态跃然纸上。

 

王义山的例子则稍显特殊。王义山字稼村,景定三年进士。他在宋亡之后仕于元,于气节有亏,晚年这一改节背宋造成了自己心里极大的痛苦[91],这在他自传墓志中反映的较为突出。王义山自撰墓志中,全篇使用宋朝年号,极其详尽的叙述了自己在宋朝的宦海沉浮,而记述所有入元之后事情均以干支纪年,且丝毫没有提及自己仕宦元朝的事情,仅仅以“读书”与“卜居”等模糊处理,可以看出其内心的挣扎。而且,王义山重点突出了其对读书求仕的悔意:“独不幸而读书,又不幸而窃科第,又不幸而立乎人之朝。向使不读书、不窃科第、不立乎人之朝,岂不陶陶然天地间一民。既读书,既窃科第矣,既立乎人之朝矣,而谓一民之不如。呜呼!必有不如者矣!”[92]表达了对晚年仕宦元朝的否定,或可从此层面认为,王义山正是借助自撰墓志表达出一种另类的“遗民”心态。

结语

宋人自撰墓志铭虽非主流,但在两宋时期仍可谓不绝如缕。通过对18方存世墓志的考察,可以看出,宋代既不像许玲玲所言属于自撰墓志铭的沉寂期;又不像吕海春所谓的因正统的标准评价,导致宋代自撰墓志铭中规中矩、平淡内敛。其作为墓志碑铭撰写的非正常情况,有自己独特叙述方式、写作模式和表达诉求。相较于唐代10方自撰墓志铭多出于“政治和文化圈有相当地位和影响力的人物”[93]相比,宋代自撰墓志铭数量更多,墓主阶层分布广泛,呈现出更多样化的面貌。

 

宋代延请他人撰写的墓志铭,撰者不可能记载墓主的方方面面,其字里行间对墓主人生仕历的记叙,其实也属于一种有选择的历史记忆。而且,墓志撰者大多是墓主生前自我选定的作者,或是其子弟选定的。他们认为这些撰者对于死者知之甚深,能够传达出死者需要褒扬于世的人生意象。但,也难免有托非其人者,有着与墓主、丧家理念偏差的历史书写。宋人的自撰墓志,彻底摆脱他人撰写墓志表达不尽的顾虑,借助自己的文笔,将自我独特的一寸心思留存于世,更逼真的人生意象和心思,其间的幽微曲折,颇值得更多深入探索。



[①]程章灿:《谁得了便宜——碑志文润笔及其他》,《中国典籍与文化》1996年第3期;王兆鹏:《宋代的“润笔”与宋代文学的商品化》,《学术月刊》2006年第9期。

[②]邱佳慧:《从“请铭”与“撰铭”探究宋代社会的伦常关系》,《东华人文学报》第12期,2008年1月。

[③]吕海春:《长眠者的自画像——中国古代自撰墓志铭的历史变迁及其文化意义》,《中国典籍与文化》1999年第3期。

[④]许玲玲:《自撰墓志铭研究》,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5年,第41-45页。

[⑤]脱脱等:《宋史》卷262《窦贞固传》,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9059页。

[⑥]脱脱等:《宋史》卷439《朱昂传》,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3008页。

[⑦]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2,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4页。

[⑧]程颢、程颐:《二程集·河南程氏文集》卷12《书先公自撰墓志后》,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646页。

[⑨]尤袤:《遂初堂书目·本朝杂传》,丛书集成初编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第32册,第11页。

[⑩]脱脱等:《宋史》卷360《赵鼎传》,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1294页。

[11]薛季宣:《薛季宣集》卷23《与喻郎中樗一》,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第300页。

[12]陆游:《渭南文集校注》卷28《跋朱新仲舍人自作墓志》,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239-240页;楼钥:《楼钥集》卷70《跋朱潜山自撰墓志》,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204页。

[13]陈著:《本堂集》卷90《挽孙常州寺簿哲二首》,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185册,第490页。

[14]罗青霄纂修,陈叔侗点校:《(万历)漳州府志》卷30《海澄县》,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219页。

[15]陆鼎敩修、王寅清纂:《(同治)霍邱县志》卷1《舆地志七》,《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20》,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34页。

[16]陆鼎敩修、王寅清纂:《(同治)霍邱县志》卷15《艺文三》,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497页。

[17]张赞巽等修、周学铭等纂:《(宣统)建德县志》卷15《宦绩》,《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63》,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396页。

[18]锡德修、石景芬纂:《(同治)饶州府志》卷30《艺文志五》,台北:成文出版社,1975年,第3163-3164页。

[19]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临安文物馆编著:《临安洪起畏夫妇合葬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15年,第33页。

[20]部分文献关于自撰墓志的记载亦有矛盾之处。如:嘉靖《徽州府志》卷21记载:“宋方秋崖墓,在县北。秋崖自作墓志,号茧窝。”(收入北京图书馆古籍出版编辑组编:《北京图书馆藏古籍珍本丛刊》,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29册,第426页)提及南宋晚期著名江湖派诗人方岳生前自撰墓志的情况。然而,元代方回则这样讲道:“吾宗伯秋崖先生岳,字巨山,吾乡祁门人。绍定五年壬辰别院省试第一人,殿试甲科,连忤丞相史嵩之、丁大全。及于知南康军日,挞湖南纲卒之据闸阻舟者,忤贾似道,仕至吏部尚书郎。景定三年壬戌三月十八日卒,年六十四。林竹溪希逸为墓志。其诗不‘江西’,不晚唐,自为一家。”(方回选评,李庆甲集评点校:《瀛奎律髓》卷27《着题类·效茶山咏杨梅》,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210页)据方回之语可知,其同宗伯父方岳墓志为林希逸所撰,并非自撰。不过,林希逸生平撰述多有亡佚(祝尚书:《宋人别集序录》卷26《竹溪鬳斋十一稿续集》,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1315页),现存林氏著作无方岳墓志,且存疑待考。

[21]脱脱等:《宋史》卷441《陈充传》,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3040页。

[22]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06,天圣六年八月戊寅,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2480页。

[23]宋祁:《宋景文笔记》卷下《左志右铭》,《全宋笔记》第1编,郑州:大象出版社,2003年,第5册,第71页。

[24]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37《袁世弼》,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第247页。

[25]文莹撰,郑世刚点校:《玉壶清话》卷5,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55页。

[26]英启修,邓琛纂:《(光绪)黄州府志》卷39,台北:成文出版社,1976年,第1392-1393页。

[27]北京图书馆金石组编:《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42册,第85页。

[28]彭愈生卒年不详,其墓志中有“推行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就绪”之语,据学者研究,宋代政府推行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等社会福利制度是徽宗朝全面开始的(金中枢:《宋代几种社会福利制度——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载《宋史研究集》第18辑,台北:“国立”编译馆,1988年,第145-198页)。另,其墓志中又未提及中兴之后事,故推测彭氏当卒于徽宗朝,并未经历靖康之乱。

[29]程国观纂修:《(道光)宜春县志》卷31《连山子自志》,江西省图书馆藏,第63a页。

[30]柳立言:《从赵鼎<家训笔录>看南宋浙东的一个士大夫家族》,收入柳立言《宋代的家庭和法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53-201页。

[31]赵鼎:《家训笔录》卷1《自志》,《全宋笔记》第3编,郑州:大象出版社,2008年,第6册,第77-78页。

[32]韩旭考证马永卿出生于元丰八年(1085)或元祐元年,无法判断其卒年。据马氏自撰墓志中云“吾年六十五,世缘已尽”,铭文中称“年六十五,知今知古”,可知其65岁去世,即绍兴十九年(1149)或绍兴二十年。参阅韩旭:《马永卿<懒真子录>研究》,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第3-4页。

[33]左辉春纂辑:《(道光)续增高邮州志·艺文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74年,第6册,第548-549页。

[34]罗濬记载朱翌卒年及享年云:“年七十,乾道三年卒。”见罗濬:《(宝庆)四明志》卷8《叙人上》,宋元方志丛刊本,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5091页。

[35]周必大:《庐陵周益国文忠公集》卷46《跋何居仁自作墓志》,宋集珍本丛刊,北京:线装书局,2004年,第48册,第490页。

[36]《宋史·罗必元传》载:“度宗即位,(罗必元)以直宝章阁兼宗学博士致仕。卒,年九十一。”可知罗氏去世于咸淳之后。见脱脱等撰:《宋史》卷415《罗必元传》,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2460页。

[37]江璧等修,胡景辰等纂:《(同治)进贤县志》卷23《罗必元自撰墓志铭》,国家图书馆藏,第3a-5b页。

[38]莫震撰,莫旦增补:《石湖志》卷4《乡贤》,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2002年,第729册,第85-87页。

[39]黄震撰,何忠礼等点校:《黄震全集•黄氏日钞》卷97《孙承节墓志铭》,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2506-2507页。

[40]章祖义出生于宋理宗“绍定己丑”(1229)。又云自己“颇尝试剧邑,且玷朝绅,历仕两朝”,当仕宦于宋理宗、度宗朝,故墓志撰写时间姑定为南宋末期。

[41]于尚龄等修,王兆杏等纂:《(道光)昌化县志》卷19《(章祖义)自撰墓志铭》,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年,第1086-1088页。

[42]罗愿:《罗鄂州小集》卷6《胡司业伸传》,宋集珍本丛刊,北京:线装书局,2004年,第61册,第744页。

[43]陈起:《江湖后集》卷20《李龏》,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357册,第955页。

[44]何希之:《鸡肋集·书黄适安自作墓志后》,宋集珍本丛刊,北京:线装书局,2004年,第86册,第619页。

[45]王义山:《稼村类稿》卷29《稼村自墓志铭》,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193册,第207-209页。

[46]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临安文物馆编著:《临安洪起畏夫妇合葬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15年,第31-52页。

[47]朱存理:《珊瑚木难》卷5《弁阳老人自铭》,杭州: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12年,第368-370页。

[48]孟国栋:《墓志的起源与墓志文体的成立》,《浙江大学学报》2013年第5期。

[49]叶国良:《东汉官宦冢墓碑额题职例及其相关问题》,收入叶国良《石学蠡探》,台北:大安出版社,1989年,第4-37页。

[50]杨向奎:《唐代墓志义例研究》,长沙:岳麓书社,2013年,第17页。

[51]左辉春纂辑:《(道光)续增高邮州志·艺文志》,第548页。

[52]锡德修、石景芬纂:《(同治)饶州府志》卷30《艺文志五》,第3163页。

[53]陆鼎敩修、王寅清纂:《(同治)霍邱县志》卷15《艺文三》,第497页。

[54]程国观纂修:《(道光)宜春县志》卷31《连山子自志》,第63a页。

[55]王义山:《稼村类稿》卷29《稼村自墓志铭》,第207页。

[56]朱存理:《珊瑚木难》卷5《弁阳老人自铭》,第368页。

[57]王行:《墓铭举例》,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482册,第381页。

[58]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2,第14页。

[59]宋祁:《宋景文笔记》卷下《左志右铭》,第71页。

[60]范镇:《宋景文公神道碑》,《琬琰集删存》卷1,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75页。

[61]翁育瑄:《唐宋墓志的书写方式比较——从哀悼文学到传记文学》,《“宋代墓志史料的文本分析与实证运用”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湾东吴大学2003年10月;刘成国:《北宋党争与碑志初探》,《文学评论》2008年第3期。

[62]杨向奎:《唐代墓志义例研究》,长沙:岳麓书社,2013年,第149-165页。

[63]英启修,邓琛纂:《(光绪)黄州府志》卷39,第1393页。

[64]莫震撰,莫旦增补:《石湖志》卷4《乡贤》,第87页。

[65]赵鼎:《家训笔录》卷1《自志》,第78页。

[66]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临安文物馆编著:《临安洪起畏夫妇合葬墓》,第33页。

[67]程颢、程颐:《二程集•河南程氏文集》卷12《书先公自撰墓志后》,第646页。

[68]北京图书馆金石组编:《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85页。

[69]江璧等修,胡景辰等纂:《(同治)进贤县志》卷23《罗必元自撰墓志铭》,第5b页。

[70]左辉春纂辑:《(道光)续增高邮州志·艺文志》,第549页。

[71]陆鼎敩修、王寅清纂:《(同治)霍邱县志》卷15《艺文三》,第497页。

[72]王义山:《稼村类稿》卷29《稼村自墓志铭》,第209页。

[73]脱脱等撰:《宋史》卷441《陈充传》,第13040页。

[74]脱脱等撰:《宋史》卷284《陈尧佐传》,第9584页。

[75]英启修,邓琛纂:《(光绪)黄州府志》卷39,第1392-1393页。

[76]陆鼎敩修、王寅清纂:《(同治)霍邱县志》卷15《艺文三》,第497页。

[77]莫震撰,莫旦增补:《石湖志》卷4《乡贤》,第85-87页。

[78]黄震撰,何忠礼等点校:《黄震全集•黄氏日钞》卷97《孙承节墓志铭》,第2506-2507页。

[79]脱脱等撰:《宋史》卷327《王雱传》,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0551页。

[80]漆侠:《王雱:一个早慧的才华四溢的思想家》,《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4期。

[81]文莹撰,郑世刚点校:《玉壶清话》卷5,第55页。

[82]罗家祥:《朋党之争与北宋政治》,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方诚峰:《北宋晚期的政治体制与政治文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寺地遵:《南宋初期政治史研究》,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6年。

[83]刘成国:《北宋党争与碑志初探》,《文学评论》2008年第3期。

[84]程颢、程颐撰,王孝鱼点校:《二程集·河南程氏文集》卷12《书先公自撰墓志后》,第645页。

[85]程颢、程颐撰,王孝鱼点校:《二程集·河南程氏文集》卷12《先公太中家传》,第649页。

[86]高纪春:《赵鼎集团的瓦解与洛学之禁》,《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3期;柳立言:《宋代的家庭和法律》,第159-172页。

[87]薛季宣撰,张良权点校:《薛季宣集》卷23《与喻郎中书》,第300页。

[88]赵鼎:《家训笔录》卷1《自志》,第78页。

[89]刘静:《周密研究》,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第1-30页。

[90]朱存理:《珊瑚木难》卷5《弁阳老人自铭》,第368-370页。

[91]李佩伦:《论元代诗人王义山——兼论元代前期南方诗坛》,《内蒙古大学学报》1993年第2期。

[92]王义山:《稼村类稿》卷29《稼村自墓志铭》,第207-209页。69 45769 69 31671 0 0 7503 0 0:00:06 0:00:04 0:00:02 7503pan>

[93]陆扬:《清流文化与唐帝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65页。


全文刊于《厦门大学学报》2017年第4期,引用时请注明出处!


【编辑】仝相卿

【来源】《厦门大学学报》201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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