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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国金佗稡编续编校注》(修订版)出版

基本信息

丛 书 名:中国史学基本典籍丛刊

作    者:王曾瑜校注

书    号:978-7-101-13216-8

出版时间:2018-6

定    价:258元

开    本:大32开

装    帧:平装

字    数:1179千

页    码:1891页


编辑推荐

本书是南宋“中兴四将”之一岳飞的生平事迹汇编,由岳飞之孙岳珂编写,详尽收罗所有涉及岳飞生平、抗击事迹、与宋高宗往来文书以及传记、诗词等资料,是研究南宋初年政治史、军事史以及宋高宗、岳飞的重要史料。


内容简介

《鄂国金佗稡编续编》由南宋名将岳飞之孙岳珂编撰,是现存最重要、最详尽的记录岳飞事迹的史籍。岳飞在南宋宁宗时追封鄂王,且岳珂曾在嘉兴府城内金佗坊居住,取“先王佩佗绶于鄂”之意故本书名为“鄂国金陀”。《鄂国金佗稡编》二十八卷,《续编》三十卷,其中包括宋高宗给岳飞的亲笔手诏,编年体岳飞传记,岳飞之妻、子事迹,岳飞被毁谤和被平反、追封等经过,岳飞所撰奏议、公文、诗词、题记等遗文,以及当时人记载的岳飞相关史料。《鄂国金佗粹编续编校注》是一部详尽的岳飞史料汇编,由著名宋史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曾瑜进行校注、考辨,是了解岳飞事迹最为可靠和便利的版本。

作者简介

岳珂,南宋人,字肃之,号倦翁,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寓居嘉兴(今属浙江)。岳飞之孙,岳霖之子,官至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制置使。。撰有《桯史》、《愧郯录》、《玉楮集》、《棠湖诗稿》等。


王曾瑜,著名宋史研究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1939年生于上海,196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师从当代著名历史学家、中国宋史研究泰斗邓广铭先生。著有《尽忠报国———岳飞新传》、《宋朝兵制初探》、《金朝军制》、《宋朝阶级结构》、《荒淫无道宋高宗》、《岳飞和南宋前期政治与军事研究》、《辽金军制》等学术专著,出版论文集《锱铢编》、《涓埃编》、《丝毫编》、《点滴编》、《纤微编》等。

前言

一、《鄂國金佗稡編、續編》簡介

《鄂國金佗稡編》二十八卷和《鄂國金佗續編》三十卷,是現存最重要、最詳盡的記録岳飛事迹的史籍,由岳飛孫岳珂所編。岳飛在宋寧宗時追封鄂王,故名「鄂國」。「金佗」是嘉興府城内的坊名,岳珂曾在金佗坊中居住,〔一〕取「先王佩佗綬于鄂」之意。〔二〕宋末董嗣杲詩説:「何處有花春掠眼,金佗坊裏岳家園。」〔三〕「稡」或與「萃」字相通,岳珂在序言中説:「稡五編爲一,名之曰《金佗》。」

 

岳飛是南宋著名的民族英雄、偉大的愛國主義者,他爲當時祖國的進步和統一,而奮鬭不息,最後慘遭宋高宗、秦檜等人的屠害。在岳飛身後二十年間,他作爲一個大逆不道、十惡不赦的死者,幾乎没有人敢於在公開場合,爲他説半句公道話。在漫長的陰暗歲月裏,在非常嚴酷的政治迫害下,大量有關岳飛的文字資料佚失或銷毁了。〔四〕宋高宗和秦檜大興文字獄,三令五申禁絶私史,還委派秦檜之養子秦熺主編《高宗日曆》,恣意篡改官史。

 

《高宗日曆》是宋高宗在位時的主要官史,屬編年體。在宋高宗即將退位時,張震上奏:「自建炎元年(一一二七年)至紹興十二年(一一四二年),日曆已成者五百九十卷,多所舛誤。」〔五〕自建炎元年至紹興十二年的十六年間,正是宋金戰與和,南宋抗戰派與投降派激烈鬭争的重要時期,也包括了岳飛從靖康元年冬參軍殺敵後,直至寃獄殉難的主要經歷。正如李心傳所説:「蓋紹興十二年已前日曆,皆成於檜子熺之手。」〔六〕秦熺在紹興十三年(一一四三年)初,即將這部份《高宗日曆》編撰完工,他和助手王揚英、周執羔因此陞官受獎。〔七〕按「宰相監修國史」的慣例,秦檜還只是掛個空名,唯有秦熺主編日曆,篡改官史的任務才得以落實。經秦熺之流筆削之餘,官史中「凡所紀録,莫非其黨姦諛諂佞之詞,不足以傳信天下後世」。後來有個叫徐度的官員看了,唯有「太息而已」。〔八〕當時一個“日曆之官”説:「自(紹興)八年冬,檜既監修國史,岳飛每有捷奏,檜輒欲没其實,至形於色。其間如闊略其姓名,隱匿其功狀者,殆不可一、二數。」〔九〕岳飛生前居高位,握重兵之時,秦檜已如此放肆,則秦熺在日曆中如何詆毁岳飛,磨滅岳家軍的戰績,更可想見。岳飛死後近四十年,宋孝宗决定給他定謚號,據現存三個定謚文件,即《忠愍謚議》、《武穆謚議》和《武穆覆議》所載,一方面,「人謂中興論功行封,當居第一」;另一方面,「因博詢公平生之所以著威望,繫安危,與夫立功之實,其非常可喜之大略,雖所習聞,而國史秘内,無所攷質」。足見岳飛事迹被湮没到何等地步。爲了定謚,官員們不得不採取訪問故將遺卒的辦法,「獨得之於舊在行陣間者云」,〔一○〕但對岳飛事迹的記述依然顛三倒四,掛一漏十。所以後來袁甫非常感慨地寫詩説:「背嵬軍馬戰無儔,壓盡當年幾列侯。先輩有聞多散軼,後生誰識發潛幽?」〔一一〕

《高宗日曆》等宋朝官史今已失傳,現存記述這個時代的最重要的史籍,是《三朝北盟會編》和《建炎以來繫年要録》,這兩部書號稱良史。《三朝北盟會編》搜羅了大量原始文件和記載,即使彼此互有矛盾牴牾,也博採兼收。《建炎以來繫年要録》以《高宗日曆》爲底本,廣泛地參據各種資料,考訂史實較爲精詳。兩書作者徐夢莘和李心傳都是肯定岳飛的,然而他們這兩部史書關於岳飛的記述,卻是殘缺不全,錯訛百出,在相當程度上承受了宋高宗和秦檜大興文字獄,篡改官史,嚴禁私史的惡果。岳飛的主要事迹,包括四次北伐,紹興七年(一一三七年)的憤慨辭職與復職,紹興八年(一一三八年)和九年(一一三九年)的反對和議,紹興十一年(一一四一年)的援淮西和遇害,這兩部書基本上都没有寫全和寫對,甚至還轉抄了宋高宗和秦檜之流的不少污衊之詞。

 

岳飛的寃案被宋孝宗平反之後,由於次子岳雷已在流放期間飲恨而終,三子岳霖承擔了重新整理父親歷史的工作,卻遇到很大困難。這不僅因爲大量文字資料的佚失和銷毁,也由於原岳家軍的一些重要部將和幕僚,如王貴、牛臯、董先、李若虚等,都已相繼辭世。岳霖在父親遇難時,只有十二歲,不懂世事。儘管如此,他還是花了很大氣力,搜羅到一部份殘存的史料,其中包括八十多件在左藏南庫「架閣」的宋高宗親筆御札。他還「攷於聞見,訪於遺卒」,並請國子博士顧杞整理出一個岳飛傳記的草稿。岳霖的工作未能完成,卻於宋光宗紹熙三年(一一九二年)十月逝世,這個前半生飽經憂患的老人,時年六十三歲。臨終之時,只好將顧杞草稿和其他史料託付次子岳珂,説:「苟能卒父志,死可以瞑目矣!」岳珂「自年十二、三,甫終喪制,即理舊編」,後來「束髮遊京師,出入故相京鏜門,始得大訪遺軼之文,博觀建炎、紹興以來紀述之事。下及野老所傳,故吏所録,一語涉其事,則筆之於册」,對顧杞草稿「因其已成,益其未備」,進行修改加工。〔一二〕他「涉筆五年」,於宋寧宗嘉泰三年(一二○三年)「刊修了畢」,明年,向宋廷「繳進」「高宗皇帝御札手詔七十六軸」,「大父先臣飛《行實編年》六卷、《籲天辨誣》五卷、《通敍》一卷并《家集》十卷」,〔一三〕這就是今存《金佗稡編》前二十五卷。當時岳珂年僅二十一歲,然而從這二十五卷的文字看,卻是文筆老練,甚富才氣。宋寧宗嘉定十一年(一二一八年),岳珂將上述文字,另加《天定録》三卷,在嘉興府刻板印書,取名《鄂國金佗稡編》。到宋理宗紹定元年(一二二八年),岳珂又將有關祖父的其他文件和記載,彙編爲《鄂國金佗續編》,在鎮江府刻板印書。端平元年(一二三四年),他將這兩部書合在一起,第三次在江南西路刻印,「凡六百二十二板,字差小於舊」。〔一四〕

 

總的説來,《金佗稡編》無疑是成功之作。在宋高宗、秦檜之流恣意玷污青史之餘,岳霖父子窮搜冥索,仍然得到不少原始文件和其他記載,據以恢復了部份歷史真相。例如對於紹興七年(一一三七年)岳飛突然提出辭呈,與宋廷發生衝突的原委,秦熺的日曆諱莫如深,並作了精心的篡改。徐夢莘和李心傳也沿訛襲謬,在他們的史書中寫得荒誕離奇,面目全非。《金佗稡編》卻以確實的證據,説明宋高宗君臣對岳飛併統淮西等軍的出爾反爾,使岳飛憤而辭職。又如在宋朝官史中,原來已無岳家軍紹興十年(一一四○年)大舉北伐,郾城和潁昌兩次大捷的地位。故宋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年)定所謂「中興以來十三處戰功」,〔一五〕多數是不足道的小勝,却無岳家軍的兩次大捷。《金佗稡編》公佈當時的一份獎諭詔,説在「十五年」中,「我師臨陣,何啻百戰。曾未聞遠以孤軍,當兹巨孽」,「如今日之用命者也」。〔一六〕反映了在岳飛生前,宋廷不得不對郾城之戰作出的絶高評價。又如對紹興十一年(一一四一年)岳飛援淮西,《三朝北盟會編》和《建炎以來繫年要録》都承襲秦檜之流的毁謗,説岳飛有意逗遛,拒不赴援。岳珂依據宋高宗的親筆御札,推翻了對祖父的污衊不實之詞。如此等類,無須一一枚舉。

《金佗稡編》也存在着重大缺陷,主要是抹煞宋高宗與岳飛的矛盾,迴避宋高宗殺害岳飛的罪責。岳飛既然是在趙宋政權之下恢復名譽的,岳珂就只能表白祖父「獨以孤忠,結知明主」,〔一七〕「以章先帝委寄待遇之隆」。〔一八〕事實上,岳飛與皇帝的矛盾,在紹興七年(一一三七年)前即已存在,但總的説來,他還是宋高宗最器重、最着力提拔的武將。自紹興七年宋高宗收回令岳飛併統淮西等軍的成命,岳飛憤而辭職之後,兩人的裂痕愈來愈深,最後宋高宗决心違背宋太祖不殺大臣的誓約,動用屠刀,也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岳珂不願正視這個客觀的史實,並且煞費苦心,鋪敍了許多曲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岳珂的曲筆是可以理解的,卻又爲後世戲曲小説塑造岳飛的「愚忠」形象,開了先河。

 

此外,岳珂本着强烈的孝子慈孫之心,對祖父的事迹不免有虚美的成份,其史筆也有不少錯訛和疏漏。

 

儘管《金佗稡編》存在着嚴重的缺點,畢竟瑕不掩瑜,不失爲研究岳飛的主要史料。此外,這部書不論對研究宋朝的政治、經濟、軍事和文化,還是對研究金史,也都或多或少提供了有價值的記載。

 

以下對《金佗稡編》的各部份分别作些介紹。《金佗稡編》卷一至卷三《高宗宸翰》和《金佗續編》卷一《高宗宸翰摭遺》,共計四卷,蒐集了宋高宗給岳飛的親筆手詔八十六份,另加《書屯田三事詔》和《御賜舞劍賦》,共八十八份。宋高宗給岳飛手詔原有幾百份,由於長期在倉庫存放,已大部佚失。作爲皇帝御筆,尚且如此殘缺不全,其他文件的散失更可想而知。宋高宗手詔有相當價值,可證實岳飛有一批業已佚失的奏疏,其中包括郾城之戰一份更詳細的捷奏。宋高宗手詔證明,岳飛第一次北伐克襄陽前並無戰鬭,僞齊軍「不戰而歸」,大戰是發生在入襄陽後,「李成益兵而來,我師大獲勝捷」。故《鄂王行實編年》關於克襄陽前大戰的叙事顯然有誤。

 

《金佗稡編》卷四至卷九《鄂王行實編年》,是岳珂所撰的祖父傳記。前五卷是編年敍事,最後一卷有《遺事》,介紹岳飛的私人道德、治軍風範等,《秦國夫人李氏遺事》和《諸子遺事》簡略介紹岳飛後妻李娃和五個兒子的情況。《昭雪廟謚》介紹宋廷爲岳飛平反和追謚的經過。最後有岳珂自敍,説明寫作經過。《鄂王行實編年》作爲較詳細的傳記,恢復了部份歷史真相,提供了不少其他史書所無的、有價值的記載;然而凡是涉及岳飛與宋高宗矛盾的史實,卻一律採取迴避態度,或故作曲筆,也有不少虚美、錯訛和疏略之處。但其中也應有沿襲顧杞草稿錯誤的成份,未必全屬岳珂本人的杜撰。由於年深月久,其父岳霖「攷於聞見,訪於遺卒」而得的傳聞,未必都確實可靠,而岳珂照抄顧杞草稿,就不免以訛傳訛。此外,岳珂寫作這份傳記所依據的記載,有一部份並未轉載於《金佗稡編》和《金佗續編》,例如顧杞草稿、《野史》、宋朝的一些檔案和官史等,今已失傳。故《鄂王行實編年》某些缺乏旁證的記述,例如朱仙鎮之戰,完顔兀术給秦檜提出「必殺岳飛,而後和可成」的書信等,雖然引起人們的争論,而似乎難以判斷爲出自岳珂的僞造,而必無所據。

 

《金佗稡編》卷一○至卷一九《家集》,共計十卷,搜羅岳飛奏議、公文、詩詞、題記等,達一百六十七篇。其中《南京上皇帝書略》、《乞移都奏略》、《論虜情奏略》、《乞定儲嗣奏略》、《乞止班師詔奏略》、《乞出京洛奏略》和《乞出蘄黄奏略》七篇原件已佚,僅剩概略。據岳珂説,這些文字由岳霖搜集,「或得於故吏之所録,或傳於遺藁之所存,或備於堂劄之文移,或紀於稗官之直筆」。〔一九〕連同《寶真齋法書贊》卷二八《鄂國傳家帖》所載的十一份書簡,還有《鳳墅帖》所載的三份書簡,共有一百八十一篇。估計岳飛詩文佚亡的比例,應高於高宗手詔。岳飛的奏疏和公文一般都是幕僚們的手筆,只有個别重要的、機密的奏疏,由岳飛本人起草和謄寫。《家集》提供的大批原始文件,自然有很高的史料價值。

《金佗稡編》卷二○至卷二五《籲天辨誣》,前一卷是《通敍》,後五卷就岳飛遭受毁謗和誣陷的五個問題,分别作《建儲辨》、《淮西辨》、《山陽辨》、《張憲辨》和《承楚辨》。《籲天辨誣》引證不少未見於《鄂王行實編年》和其他史書的史料,或者爲《鄂王行實編年》的敍事,説明了史料出處,特别是爲岳飛的寃獄,提供了有價值的記載。《建儲辨》否認張戒《默記》關於岳飛紹興七年(一一三七年)提議建儲,而受宋高宗呵斥的記事。鄧廣銘先生已援引《忠正德文集》等書的記載,證實《默記》的所述是可信的,而岳珂的所辨,卻是煞費苦心的曲筆。至於其他四辨,總的看來,還是持之有據,辨之有理的。

 

《金佗稡編》卷二六至卷二八《天定録》,《金佗續編》卷一三至卷一六《天定别録》,共計七卷。其中搜羅了宋廷爲岳飛平反、定謚、追封、改謚等文件。有些文件,例如《忠愍謚議》、《武穆謚議》、《武穆覆議》等,也記述了岳飛的家世和某些歷史片斷。

 

《金佗續編》卷二至卷一二《絲綸傳信録》,共計十一卷。其中搜羅了一批宋廷給岳飛的制詔和省劄,這些原始文件也應是大部佚失,小部保存。從時間上看,岳飛任低等武將時的官告、省劄之類基本亡佚。從内容上看,如任招討使、宣撫使的制詞等,也未傳世。《絲綸傳信録》反映在岳飛生前,宋廷對他的戰功、軍紀等所作的極高評價,某些省劄也可糾正《鄂王行實編年》的若干錯誤。

 

《金佗續編》卷一七至卷三○《百氏昭忠録》,共計十四卷。其中刊載了别人表彰岳飛的文字記載。章穎撰寫的五卷《鄂王傳》,基本上照抄《鄂王行實編年》,只作了一些文字上的修改和個别史實的補充。凡是章穎所作的有關岳飛的史實補充,今已列入《鄂王行實編年》的注釋。《鄂王傳》的史料價值,其實是《金佗續編》卷二○對秦檜身世的介紹,記述比較完整,有某些史實不見於其他史書。劉光祖的三卷《襄陽石刻事迹》,是將《鄂王行實編年》的敍事分類編排,總計有《戰功》、《材藝》、《智謀》、《勇敢》、《紀律》、《威望》、《恩信》、《先見》、《遠略》、《忠義》、《知遇》和《爵秩》十二類,在史實上並無補充,僅在《戰功》的開頭和末尾,對岳飛的戰功作了其實是不完全的統計。《楊么事迹》二卷,是有關鍾相、楊么變亂的重要史籍,缺點是對岳飛的鎮壓過程,敍事反而簡略。《百氏昭忠録》的最後四卷,包括了像黄元振、孫逌、吴拯等人的記載、奏疏等,提供了不少可貴的史料,如《孫逌編鄂王事》全文刊載的建炎四年(一一三○年)邵緝上書,是一份瞭解岳飛早期抗金活動的重要記載。黄元振追記其父黄縱充當岳飛幕僚時的親身見聞,描繪岳飛的某些可貴品格,躍然紙上。《金佗續編》卷二九轉載趙鼎的奏議和《日記雜録》,顯然有疏漏。現存的《忠正德文集》中,另有一些有關奏議,未被岳珂搜採,《丙辰筆録》也比岳珂的《日記雜録》詳備。

 

二、校注工作説明

先交待一下《鄂國金佗稡編、續編》的校勘工作。《金佗稡編》現存主要有三個版本。第一個是元朝至正二十三年(一三六三年)刻版的明印本,簡稱「至正本」,在北京圖書館有藏書。至正本上距岳珂的三次刻書百餘年,時值元末,《金佗稡編》的宋刻本已流傳甚少。至正本將一些宋刻殘本拼湊成書,故已有一些缺頁和缺字。第二個是明朝嘉靖二十一年(一五四二年)刻本,到嘉靖三十七年(一五五八年),黄日敬又進行校補,簡稱「嘉靖本」,在北京圖書館和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都有藏書。由於嘉靖本來源於至正本,故對其中的缺頁和缺字大致仍舊,而無法補輯。清朝編《四庫全書》,也是依據嘉靖本,而有不少篡改。第三個是清朝光緒七年(一八八一年)浙江書局刻本,簡稱「浙本」。浙本來源於嘉靖本,是目前最流行的版本,而錯訛也最多。已故的著名藏書家傅增湘先生曾在書坊中找到一些《金佗稡編》的宋刻殘本,另加《忠文王紀事實録》和章穎《中興四將傳》,對浙本進行校補。現在,他校補過的浙本已成北京圖書館的藏書,簡稱「傅本」。本書以至正本作底本,用嘉靖本和傅本進行參校,在某些場合也參照浙本。編者最近才發現,即使是《四庫全書》本《金佗稡編》也有校勘價值,可校補若干錯字和缺字。

此外,本書還用《金佗稡編》的各部份進行互校。互校的條目,主要集中在《鄂王行實編年》。凡是《鄂王行實編年》注釋中已寫明的互校條目,就不在其他部份重複。《金佗稡編、續編》的篇目原來分散於各卷卷首,今將各卷卷首篇目集中起來,統一編成詳細的目録。

《忠文王紀事實録》今爲北京圖書館藏書,簡稱《紀事實録》,共計五卷。南宋臨安府太學原是岳飛住宅。〔二○〕到宋理宗景定二年(一二六一年),太學土地廟改稱忠顯廟,將岳飛封爲廟神忠文王。景定四年(一二六三年),謝起巖輯録《忠文王紀事實録》,宋度宗咸淳七年(一二七一年)刻板。北京圖書館的藏本是明朝初年用宋末刻板所印。《紀事實録》卷一即是《金佗稡編》卷一至卷三《高宗宸翰》,另加追封岳飛等人的告詞。《紀事實録》卷二至卷四即是《金佗稡編》的《鄂王行實編年》,另有《籲天辨誣通敍》的節録。《紀事實録》卷五刊載《金佗稡編》《家集》的小部份表奏。此外,《紀事實録》卷四記述岳飛部卒一首悼詩(見《金佗稡編》卷八第七九四頁),大概是謝起巖所增添。《紀事實録》只是對《金佗稡編》的個别稱呼作了修改,如「先臣」改稱「王」,「岳飛」改稱「岳某」,「先伯父」和「臣雲」改稱「王之子」和「子雲」。由於明初朱元璋大興文字獄,「賊」字成爲文忌,故此書刊印時,又將書中的「賊」字多予塗抹,足見當時文禍之酷烈。《紀事實録》有相當高的校勘價值,故本書的有關部份,都取以參校。

 

北京圖書館藏清抄本《經進皇宋中興四將傳》和《碧琳琅館叢書》本《宋朝南渡十將傳》的章穎《岳飛傳》,具有校勘價值,本書也取以參校《金佗續編》的《鄂王傳》。

 

《金佗稡編》的缺頁和缺字不少。《鄂王行實編年》和《鄂王傳》的缺佚部份,已依據《忠文王紀事實録》、《皇宋中興四將傳》和《宋朝南渡十將傳》進行填補。至於《金佗稡編》其他部份的缺頁和缺字,依據傅本、《宋岳鄂王文集》、《忠正德文集》、民國三十五年稿本李漢魂著《岳武穆年譜》等書參校,僅能填補其中的一部份。這不能不是一件無可奈何的憾事。

 

在交待注釋工作之前,還須介紹一下傳世的岳飛史料概況。除《金佗稡編》外,《三朝北盟會編》和《建炎以來繫年要録》當然是最重要的史籍,這兩部書已在上一節作了評價,毋須贅述。《宋史》是二十四史中最龐雜的一部,其《高宗紀》主要來源於《高宗日曆》,《岳飛傳》又主要來源於《鄂王傳》,故有互相矛盾牴牾之處,就不足爲奇。《宋史》對岳飛事迹的補充,其實只有兩條,一是《何鑄傳》關於背刺「盡忠報國」的記載,二是《高宗紀》載紹興七年(一一三七年)岳飛憤而辭職時,張浚上奏:「岳飛積慮,專在併兵,奏牘求去,意在要君。」《金史》來源於金朝官史,往往揚勝諱敗,但對岳飛事迹仍可有所補充。例如《宗弼傳》事實上承認岳飛在紹興十年(一一四○年)北伐時,金軍一度撤離開封,可與《鄂王行實編年》互相印證。《宋會要輯稿》有不少關於岳飛的記載,某些段落要比《建炎以來繫年要録》詳細。《中興小紀》敍事簡略,舛誤不少,其史料價值低於《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已爲衆所公認。然而由於此書問世早,也保存了某些《建炎以來繫年要録》疏漏的史實,故對研究岳飛仍可用而不廢。此書文字經清人篡改,今以《皇朝中興紀事本末》校勘。此外,李綱的《梁谿全集》、趙鼎的《忠正德文集》、張嵲的《紫微集》和薛季宣的《浪語集》,也保存了一些有關岳飛的重要文件和記載。至於其他散見各書的有關岳飛的零星記載,在此不必逐一介紹。

 

本書的注釋工作以岳飛事迹的彙編與考證爲主,也有一些名詞解釋,故注釋主要集中於《鄂王行實編年》,大致是依編年敍事的有關内容附注,凡是《鄂王行實編年》不載的史實,則依相應的年月附注。注釋的條目與校勘的條目共同編號。注釋並不限於《金佗稡編》以外的書籍,《金佗稡編》的各部份也互作必要的摘録和説明。在《金佗稡編》卷一九《家集》後,附有未被搜入《家集》的岳飛詩文二百十三篇的統計資料。在《金佗續編》卷二八葉紹翁詠岳飛詩後,附有宋人歌詠岳飛的詩詞。至於宋以後歷朝歌詠岳飛的詩詞,數量甚爲可觀,限於個人能力,難以網羅無遺,故不作附録。

 

由於宋代的雕版印刷普遍推廣,傳世的載籍十分繁富,爲了避免注釋工作中不必要的繁冗和重複,規定了以下幾條原則。

第一,凡是《三朝北盟會編》、《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宋史》、《金史》和《宋會要輯稿》中有關岳飛的記事,原則上都作注釋。但《宋史》的《岳飛傳》和《牛臯傳》末一段關於岳家軍紹興十年(一一四○年)北伐的記事,由於實際上來源於《鄂王行實編年》,不另作注釋。兩傳只有個别不見於《鄂王行實編年》的記事作注。

 

第二,《金佗續編》的章穎《鄂王傳》一般不在《鄂王行實編年》作注,只有個别的史實補充作注。劉光祖的《襄陽石刻事迹》不在《鄂王行實編年》作注。

 

第三,宋人的不少史籍,如《文獻通考》、《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宋宰輔編年録》、《中興小紀》、《皇宋中興兩朝聖政》、《中興大事記》、《皇宋十朝綱要》、《續宋中興編年資治通鑑》、《宋史全文續資治通鑑》等,凡是其敍事内容没有超出《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和《宋史》者,原則上不作注釋。

 

第四,凡宋人文集和筆記中所載的岳飛事迹,而爲編者所能涉獵者,一般作注,但個别純屬封建迷信的記事,也無須作注。此外,也適當地精簡一些重複之記載。

第五,明、清時代編纂的宋史史書,如《宋史紀事本末》、《南宋書》、《續資治通鑑》等,原則上不作注釋。

 

第六,宋朝還有一些有關岳飛子孫的零星記載,由於他們在政治上没有多大作爲,凡是與岳飛事迹無關者,也不作注釋。

 

人們對資料工作最起碼的要求,無非一要完整,二求準確。但限於編者的水平和能力,在史料的搜集方面,絶不敢説是網羅無遺;在史實的考訂方面,更只能作爲一家之見。凡本書在史料方面的疏漏,考訂方面的錯訛,誠懇地希望得到大家的批評和指正。


最後,還必須説明,《金佗稡編》的校注工作,决不能認爲是編者的個人勞動。歷史研究所的酈家駒先生和朱家源先生都是我的前輩,給了我不少指導和幫助,糾正了我的一些錯誤。此書的校注工作就是酈家駒先生提議的。我尊敬的老師鄧廣銘先生早已對岳飛的研究提供了不少成果,爲《金佗稡編》的校注工作打下了基礎,本書還利用了他的《岳飛傳》(增訂本)的研究成果。張政烺先生十分關心這項工作,並以他極其淵博的學識,給予我不少指導和幫助,糾正了我的若干錯誤。北京圖書館許漢忠和楊殿甲兩位老年同志,還有鄭培珍和唱春蓮同志不辭勞苦,爲編者借閲書籍,提供了很多方便和幫助。乘此書出版之機,謹向這些老先生和同志表示深切的謝意。當本書付印之際,楊殿甲同志不幸辭世,我對這位老人的身世瞭解甚少,接觸的機會也不多,但是,他勤勤懇懇,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一直給我留下極其深刻的印象,謹在此表示深切的懷念之情。

 

王曾瑜

二○一五年三月,又對前言略作修改。


〔一〕《至元嘉禾志》卷二《坊巷》:「金佗坊,名義,舊通趙郡王府,因王印金橐佗之義。」康熙《嘉興府志》卷七:《宋古跡》:「金佗坊,珂以嘉定中知嘉興軍府,後人乃因其所名之書,名其所居之坊耳。……《弘治志》:『珂嘗居治西北金佗坊。』」

〔二〕本書《鄂國金佗續編序》第一二四一頁。

〔三〕《廬山集》卷五《春步岳園》二首(其一)。

〔四〕當時有關岳飛大量文字資料的佚失和銷毁,有出自投降派之手,也有不少士大夫因畏避禍害,而被迫銷毁,或因保管不善而佚失。《雲麓漫鈔》卷一載,在宜興張渚鎮張大年家,岳飛曾於屏風題辭,「後陷入罪,其家洗去之,今尚有遺蹟隱然」。周南《山房集》卷五《跋鞏洛行記後》載,洪吉壽在紹興九年隨趙士和張燾往洛陽「祗謁陵寢」,私撰《鞏洛行記》,「然在武昌,所抄多竄定不盡存。其赴岳軍燕設,與岳帥致饋間,亦多塗抹」。周南感慨地説:「劫於告密羅織之威,雖奥渫寒士篋牘私小文字,家人所不可得而見者,亦畏避删除,而不敢盡存。」又如薛徽言與岳飛頗有交誼,又早於岳飛去世。然而據《浪語集》卷三三《先大夫行狀》和《書先右史遺編》載,其長子薛季隨「集録遺書,懼爲家族之禍,故如《議和劄子》、《請岳相飛書》之類,皆别簀藏貯,有待而出」,後因保管不善,「多遺落」,「遺岳侯書亡」。以上這些片斷的記述,都反映了當時「秦火」之烈。

〔五〕《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一九八紹興三十二年閏二月丙戌。

〔六〕《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一二二紹興八年九月乙巳注。

〔七〕《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一四八紹興十三年二月辛巳,《宋史》卷四七三《秦檜傳》。

〔八〕《揮麈後録》卷一。

〔九〕《金佗稡編》卷二○《籲天辨誣通敍》。

〔一○〕《金佗續編》卷一四。

〔一一〕《蒙齋集》卷二○《岳忠武祠》(其三)。

〔一二〕《金佗稡編》卷九,岳霖逝世的年月據《寶真齋法書贊》卷二八《鄂國傳家帖》《銀青清白頌語》。

〔一三〕《金佗稡編》卷二六《天定録序》,《繳進奏狀》。

〔一四〕關於岳珂三次刻書的情況,見《鄂國金佗續編序》和《跋》。岳珂第三次刻書應在江南西路江州(九江)。江州是岳飛生前選中的岳氏宗族聚居地。《玉楮集》中有不少詩篇即是反映岳珂在江州閒居時的生活。岳珂在《跋》中説,「《鄂國金佗》二編,前刻於檇李,續刊於南徐」,「顧珂橐中無儲本」,「豈可千里常致於二郡哉」,故在罷官歸家後,决定另刻新書,「藏于廟塾,以遺子孫」。戴洙《金佗稡編後序》中提到所謂「江西本」,即是岳珂的第三次刻本。

〔一五〕《宋史》卷三三《孝宗紀》,《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一九《十三處戰功》,《宋會要輯稿》兵一九之一七—一八。

〔一六〕《金佗續編》卷四《郾城斬賊將阿李朵孛堇大獲勝捷賜詔獎諭仍降關子錢犒賞戰士》。

〔一七〕《金佗稡編》卷二○《籲天辨誣通敍》。

〔一八〕《金佗稡編》卷三《臣珂跋》。

〔一九〕《金佗稡編》卷一○《家集序》。據《金佗稡編》卷二一《建儲辨》,《乞定儲嗣奏略》即是録自《野史》等書。

〔二○〕《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一四八紹興十三年正月癸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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