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粲茗:宋交熙宁战争前夕邕州溪峒首领的态度与立场丨202402-14(总第2620期)
以下文章转自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特此致谢。
宋交熙宁战争前夕邕州溪峒首领的态度与立场
黄粲茗
北宋与交趾间爆发的熙宁战争是宋神宗时期的重要历史事件。神宗即位之后曾对广西的治边策略作出调整,宋英宗时期广西边臣所建立的管阅左、右江峒丁条例遭到修改,引起了诸多溪峒首领的不满,未能发挥“巩固边防”的作用。邕州主官因政见与广西帅臣不合而被排斥出边事决策之外,致使宋廷对交趾情报的搜集陷入停滞,进而影响到决策的合理性,导致钦、廉、邕三州的沦陷。
作者黄粲茗,1995年生,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邮编530006。
学界对宋交熙宁战争已有不少研究。黄纯艳等透过这一历史事件对宋神宗统一交趾计划的缘起以及宋朝、交趾、占城三方之间的关系变化进行了讨论。陈朝阳以安南行营为切入点,尝试对此次战争的性质、战略目的、成败做出新的解释。郑维宽指出溪峒首领在这起历史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不过还停留于对战争过程的分析层面,而关于战争之前溪峒首领的态度变化仍有进一步讨论的空间。本文在前人的基础上,从邕州溪峒首领的角度出发,以检视该时期宋朝经略广西之得失。不当之处,还望指正。
在广西诸位州级长官之中,邕州知州的地位仅次于桂州知州。宋人有诗曰:“邕为五管雄,地控西南域。专阃难其人,弄印无以易。”邕州西面可直达大理及西南边地部落,南面接壤交趾,处在关键的地理位置。联系左、右两江地区的溪峒首领,监控其动向,维持其对朝廷的效忠是邕州知州的一项重要职责。在侬智高事变之后,宋廷加强了对溪峒首领的控制。由于溪峒首领是维护边疆安全的一股重要政治力量,其下峒丁构成地方武装力量,但不受朝廷的直接号令。“羁縻州之民,谓之峒丁,强武可用。溪峒之酋,以为兵卫,谓之田子甲。官欲用其一民,不可得也。”因此,广西边臣如何联系溪峒首领,使其发挥巩固边防之效,便成为要务。
萧注于宋仁宗时期担任邕州知州长达8年,对溪峒事务及交趾动向颇为了解。自宋仁宗嘉祐年间至宋英宗治平年间,交趾与宋廷的关系愈加紧张,边境纠纷不断。对于交趾,萧注有着清醒的认识:“交阯〔趾〕虽奉朝贡,实包祸心,常以蚕食王土为事。往天圣中,郑天益为转运使,尝责其擅赋云河洞〔峒〕。今云河乃落蛮数百里,盖年侵岁吞,驯致于是。臣已尽得其要领,周知其要害。今不取,异日必为中国忧。愿驰至京师,面陈方略。”然而萧注还未来得及入觐报告,边境已受到交趾侵扰,广西提点刑狱公事李师中遂对萧注发起弹劾。此次弹劾造成萧注“竟坐此责为泰州团练副使安置”。但交趾的侵扰仍有增无减。至宋英宗即位,才引起广泛关注。刚亲政后的英宗对交趾问题并不了解,在收到广西边臣的情报后,甚至于朝堂上询问辅臣:“交趾于何年割据?”所以在治平元年(1064),广西帅臣陆诜为应对交趾的侵扰,决定亲赴边境,联络溪峒首领:“邕去桂十八驿,异时经略使未尝行饬武备,臣愿得一往,使群蛮知省大将号令,因以声震南交。”《续资治通鉴长编》载:“是冬,陆诜始按边至邕州,召左、右江四十五峒将领诣麾下,阅土丁得精兵五万,补置将校,请更铸印给之,奏免两江积欠税物数万……其后诜又奏请每岁一教土丁,从之,仍自今三岁一造籍以闻。”陆诜点阅峒丁、补将校、重新铸印、免去左右两江的积欠赋税等一系列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溪峒首领的控制与联系。所以,一些边境土官在构建其祖源记忆时没有选择“狄青奏授”这种模式化的传统作为其世袭罔替的法理宣称,而是采用了“陆诜奏授”这一说法,显得较为独特。如“太平土州。其始祖李茂,山东益都人,宋仁宗时为邕州牙将,守两江地,屡立边功。英宗治平间,桂州守陆诜至邕,召两江峒首,简阅壮丁,为饬边计,值太平、安平二州峒首废阙,诜遂举茂补治二州,请印给之”。笔者认为,陆诜亲历邕州虽然不能与狄青征讨相提并论,但也有着同样重要的意义。要之,陆诜的措置有效地缓解了交趾对边境的威胁,遂得到英宗的赞赏,在其受重用返京后,英宗还特意告诫继任广西帅臣的张田不得擅自更改陆诜的做法:“召(陆诜——引者注,下同)为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命张田代之,英宗戒以毋得改诜法。”
对于此次溪峒首领向宋廷的效忠,交趾方面显得尤为惊恐:“交趾大恐,因遣使朝贡,辞礼加恭。”这也从侧面说明,其实令交趾感到担忧的是溪峒首领与宋廷的密切联系,亦可看出陆诜的管阅峒丁之法是有效的。张田谨奉英宗之命,坚决执行陆诜所制定的条例。在张田任上,交趾阵营的边境首领不敢肆意妄为。“土豪刘纪、卢豹素为边患,讫(张)田去,不敢肆。”刘纪和卢豹是活跃在宋交边境的首领,宋代官方史书称其为交趾伪观察使,在宋交熙宁战争中作为交趾军队的前锋入侵广西,扮演了重要角色。可见,陆诜、张田在担任广西帅臣期间,完善了征召峒丁的条例,积极与溪峒首领联系,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交趾寇边的企图。
英宗死后,继位者宋神宗欲图恢复“汉唐旧疆”,交趾亦属收复失地计划中的一部分。受神宗的征召,曾经与邕州溪峒关系密切的萧注得以出任广西帅臣,昔日的溪峒首领纷纷前来拜谒,“(萧注)既至桂,种酋皆来谒。注延访山川曲折,老幼安否,均得其欢心,故李乾德动息必知之”。溪峒首领将交趾的动态源源不断地透露给萧注。时有消息称交趾兵力不足万人,神宗向萧注询问真伪,萧注断言此为谣言,不可轻信。而此时萧注由昔日的主战转向主和,是基于对事实的判断:
臣昔者意尝在此。方是时,溪洞之兵一可当十,器甲犀利,其亲信之人,皆可指手役使。今兵甲无当时之备,腹心之人死亡大半,而交人生聚教训之又十五年矣。谓其众不满万,恐传者之妄也。
可见溪峒“兵甲无当时之备,腹心之人死亡大半”是萧注反对用兵的主要原因。但萧注的回答没有使神宗改变想法,恰逢沈起言“南交小丑,无不可取之理”《宋史》卷334《沈起传》。以迎合上意,宋廷遂任命其为广西帅臣,以谋求收复交趾。
沈起就任之后,开始对邕州溪峒实施保甲法,“新知桂州沈起乞以邕州五十一溪峒峒丁排成保甲,遣官教阅,从之”。《宋史》记载:“邕州五十一郡峒丁,凡四万五千二百。请行保甲,给戎械,教阵队。艺出众者,依府界推恩补授。”从这些记载来看,在广西实行的保甲法和内地一致。而这一举措被普遍认为是对溪峒首领加强控制,将其团结起来共同对抗交趾。但是解读史料不应仅从字面上进行理解,更应从实际效果来考察这个政策是否达到了目的。陆诜对溪峒实施的一系列拉拢之法加强了与溪峒首领的联系,英宗下令不可更改,但神宗即位后任用王安石施行新法,而广南西路正是保甲法施行的试点区域之一。保甲法“在实际执行中,北方宋辽、宋夏边境处的西北三路,南方与交趾相邻的广南地区,以及驻扎禁军最多的开封府界成为改革重点地区”。保甲法的核心内容是训练民兵增加军事实力,以节省驻防军队的开支。但是如果落实到边疆地区,未必合适,尤其是在广大的羁縻州,王朝的势力未能深入,直接实施保甲管理,会给溪峒地区带来不小的动荡。
果然,沈起奉行的一系列政策使广西境内社会矛盾逐渐尖锐。此时与西夏战事再起,宋朝无力南顾,暂缓对交趾的用兵计划,并且罢免沈起。“熙河方用兵未息,而沈起又于南方干赏妄作,引惹蛮事,若不早为平治,则必滋长为中国巨患,实不可忽。宜速议罢起,治其擅招纳之罪,以安中外。”虔州知州刘彝因赴任路程较为便捷,同时又受到王安石与陈升之的推荐,故前往广西任职。刘彝在上任之后,发现保甲法在广西的实行中存在一个问题,即保甲法是按照户等进行教阅,但是广西地处边疆,特别是在羁縻州县地区,其户等远达不到保甲法的征召标准:
知桂州刘彝言:“旧制,宜、融、桂、邕、钦五郡土丁,成丁以上者皆籍之。既接蛮徼,自惧寇掠,守御应援,不待驱策。而近制主户自第四等以上,三丁取一,以为土丁。而傍塞多非四等以上者,若三丁籍一,则减旧丁十之七,余三分以为保丁,保丁多处内地,又俟其益习武事,则当多蠲土丁之籍。恐边备有阙,请如旧制便。”奏可。
刘彝说的“旧制”与“近制”相对,所指并非陆诜所行之法,而是“旧制”中所征用的土丁人数。所以,冈田宏二在解释这段文字时也是审慎地表示刘彝此举是要从成丁以上者中选土丁。这仅涉及了人数,而不涉及其机制,表明刘彝并非从保甲法改回原先的管阅峒丁之法。刘彝的观点是将旧制管阅的人数与保甲法进行结合。如果说沈起在邕州溪峒区域实施的保甲法只是覆盖了第四等以上的主户,刘彝则是将五郡(宜州、融州、桂州、邕州、钦州)溪峒之民(成丁以上)都覆盖于保甲法之下。而旧制管阅峒丁的方式是每年点阅一次,每三年造册登记,这与保甲法的上番教阅机制不同。保甲法的上番教阅是由流官直接负责,与往时通过溪峒首领这一媒介的方式又有差异。沈起、刘彝在事后被追责,罪名是“始遣官入溪峒,点集土丁为保伍”。可见,刘彝此番所恢复的“旧制”仍属保甲法的范畴,宋廷不会凭空造出这一罪名强行安插给他。而这里所称沈、刘二人“始”遣官入溪峒,表明二人此举与先前陆诜进入邕州溪峒的行动有区别。况且,邕州知州苏缄还曾请求刘彝停止立保甲、绝互市、舟师演习等三项措置:“是交趾益贰,大集兵丁谋入寇,知邕州苏缄伺知其实,以书抵彝,请罢所行三事如故,无使交人兴师有名。彝不听,反移文劾缄沮议。”这段引文的末尾还有编纂者李焘的“考异”:“墨本苏缄传以移文劾缄事皆属之沈起。朱本改之,今从朱本,盖墨本误也。”这里说的“墨本”“朱本”是指《宋神宗实录》(今已佚),墨本是元祐年间所编成,编纂者多为旧党,所用材料对王安石变法颇有攻讦;朱本则是绍圣时期由蔡卞、曾布等新党编成,因直接在墨本以朱笔修改,故称朱本。朱本对神宗时期的史实进行了修正,但又不可避免地美化了王安石变法。李焘认为朱本较墨本更合理,这与其以往多采墨本的经验相比,又显得比较反常。笔者猜测,这可能是苏缄因邕州城破后遇难,旧党在编纂墨本时将刘彝对苏缄发起的移文弹劾改为沈起发起的,在时间序列上更为提前,如此可将苏氏所罢“三事”转变为一种“先见之明”,进而暗示王安石应对广西沿边诸州的陷落负有间接责任。但如上文所言,沈起虽贯彻了保甲法,但是因户等问题未能推广,而刘彝修改为成丁皆籍之,才真正让这一制度深入溪峒地区。故应如朱本所载,与苏缄起争执的应该是刘彝,而非沈起。
其次,刘彝积极改进保甲法可能还与政治投机存在关系。宋廷担心刘彝成为第二个沈起,因此提出让邕州人石鉴出任广西钤辖,深入溪峒地区进行教阅保甲,并对刘彝形成牵制。而刘彝担心石鉴分享其在广西的权力,遂上言阻挠石鉴出任广西钤辖,“上初欲委(石)鉴团结教阅诸洞保甲,以为朝廷差出,刘彝必忌之,就令彝委鉴,既而彝固不欲鉴来,乃言:‘鉴,邕人,今钤辖本路非便,大抵溪洞〔峒〕人喜生事,以动朝廷取赏’”。被他这样一说,宋神宗又重新考虑,改将石鉴调任他处。可见,如何把保甲法深入推广至溪峒地区,仍然是宋廷经略广西的重要内容。事实上,在熙宁六年(1073),沈起、刘彝二人还未就任广西帅臣之前,保甲法就已经开始在广西的流属政区实施,“已牒广南两路委诸县令、佐排定保甲,其旧置枪手、土丁名役乞解放,止立保甲一法”。沈、刘二人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延伸,逐步将范围扩展到羁縻州地区。虽然邕州知州苏缄已声称保甲法在溪峒地区的推行可能会带来负面影响,可惜未能引起重视。王曾瑜指出:“保甲的上番和教阅,既然是以尖锐的阶级矛盾为基础,并使这种矛盾更加激化,这就决定了保甲不可能具备坚强的战斗能力。”雷家圣进一步指出,保甲法不仅在军事上缺乏实际作用,同时对民生造成了甚为负面的影响。况且,广西西部的广大地区由溪峒首领进行管理,朝廷的统治较为薄弱,其管下峒丁是溪峒首领的私人武装,往时流官并不与峒丁直接接触。当流官进入溪峒进行教阅,从溪峒首领的角度来看,宋廷似乎意图借保甲法之名来接管其私人武装,这不免使其产生疑心,“团结峒丁以为保甲,给阵图,使依此教战,诸峒骚然”。
罢驻禁军亦属于保甲法的组成部分,保甲法的核心之一即是如何节省募兵制所带来的巨额军费。王安石曾这样说:“既有保甲代其役,即不须募兵……然今厢军既少,禁兵亦不多。臣愿早训练民兵。民兵成,则募兵当减矣。”与邕州不同的是,桂州并无瘴气,士兵于此地驻防与中州其实无异,且可从荆湖地区运输军粮,亦无后勤补给上的困难,不存在无故撤防的理由。除非刘彝还有足够的军事力量进行补充,那替代禁兵的便只能是保甲法教阅下的峒丁、保丁。黄纯艳指出:“神宗和王安石认为编练峒丁是解决广西军事问题的理想办法。”此说甚是。但事与愿违的是,保甲法并未增强峒丁的战斗力,反而是一种削弱,故导致刘彝“所招之人未堪使”。这似乎不仅限于南部边境,在北部边境上,保甲法的实行反而使得往昔训练较为精锐的民兵战斗力下降,并加剧契丹的疑心:“河朔义勇、民兵,置之岁久,耳目已熟,将校甚整,教习亦精,而忽然团保甲,一道纷然。义勇旧人,十去其七,或拨入保甲,或放而归农,得增数之虚名,破可用之成法,此又徒使契丹之疑也。”无论是先前陆诜的管阅峒丁,还是沈、刘二人的教阅保甲法,本质上都是组织民兵协助防御,而民兵与正兵(禁军)所代表的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即征兵制与募兵制。保甲法的最终目的是以民兵代替正兵,从而节省军费开支。但民兵的过度征召会带来疲民、病民的负面效果,进而影响原有的社会生产秩序。这表明民兵只能作为一种补充手段,并不能代替正兵的职能。所以南宋时的帅臣李曾伯在谈到征召峒丁一事这样说:“前帅蔡范侍郎(指广西帅臣蔡范)尝申陈民兵利害,亦虑边民邻境,易致疑愕,论述甚详。今官司团结其间,散在猺峒,号召之既难,使之自备器粮资费之岂易?必尽得其首领之心,然后可赖其丁壮之力。此姑用之以壮声势,则亦未可全恃之为吾用也。”此外,熙宁时期的广西虽然号称有二十指挥禁军的驻扎,但其编制人数似乎未能达到额定标准。自熙宁三年(1070)起,常驻岭南三管的精锐骑兵“有马雄略军”在出缺时已不再补额,其余广西禁军的状况便可想而知了。可见刘彝裁减禁军可能是沿袭了先前的措置,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熙宁中期以后的广西地方政治结构亦有变化。苏缄对广西帅臣的数次警告皆未受到重视,而这些闭目塞听的行为阻断了对边境事务的了解。按照程序,邕州知州才是负责邕州溪峒事务的长官,对沿边溪峒实行任何措置应先与邕州知州共议。“诸蛮有疆场之事,必由邕以达,而经略安抚使之咨询边事,亦惟邕是赖。”但是,此时的邕州知州在边事上似乎已成虚职,作为接壤交趾的军事重镇,其主官竟无法参与边务的决策,“责令(苏缄)不得辄言边事”,“不许与苏缄相见商量边事”。又因广西帅臣常驻于桂州,存在地理上的限制,涉及联络溪峒首领的事务往往又需要通过邕州方面。然邕州知州又被排斥在决策之外,这其实也阻碍了溪峒首领向宋廷效忠的途径。除邕州方面,作为地方高层行政组织之一的转运司对边事亦不能预闻,直至熙宁战争爆发之后,广西转运使才重获议边之权:“诏广南西路转运司听复与闻边事。先是,知桂州沈起奏罢之,以交贼入寇,令复旧制。”漕司参与边事决策,原本应是北宋地方高层行政组织“分离制”下的一项优势,对事态发展研判中可吸收不同意见,有助于提升重大决策的准确性。但在熙宁六年(1073)至熙宁九年(1076)间,担任广西帅臣的沈起、刘彝如同专阃,导致宋廷在战争前夕,对边境态势的消息渠道单一,有的认识甚至是错误的。如熙宁八年(1075),刘纪与归化州首领侬智会因买马通道被阻隔而交战,刘彝持不干涉态度:“智会亦不可保,使其两相对,互有胜负,皆朝廷之利。”神宗表示反对,认为应该对侬智会大加赏赐,对他履行藩篱的义务表示支持,此时王安石说的一番话又可窥见当时宋廷对刘纪的认知:“诚如圣谕,纵智会向化未纯,尤宜因此结纳,以坚其内附。且乾德幼弱,若刘纪既破智会,乘胜并交趾,必为中国之患。”这是一个典型的情报失实案例,王安石担忧刘纪在势力强大后还会兼并交趾,他并未认识到刘纪实则为交趾服役久矣,反而是后来刘纪率先举兵入侵广西。在交趾入寇前夕,苏缄已发出警告,“伺知其实,以书抵彝”,但是并未引起广西帅司的重视,最后“交人果大举”。
交趾在独立之后,仍然与广西一些溪峒首领保持一定的联系,甚至还有姻亲关系。张方平在《请监防交阯〔趾〕人事》称:
近闻交阯遣人入贡,见已在道。顷来朝廷以其外藩小国,诸事忽易之,缘路至京,并无防闲,恣其出处与州县交通。交阯近岁并占城邑,其势稍张,又与广南邕、仪〔宜〕诸溪洞〔峒〕蛮婚姻连结。
交趾在其边境地区实行的也是羁縻政策。一些服役于交趾的首领管控区域恰好是宋交两国边境的模糊地带,最为典型的例子即是广源州刘纪。在侬智高事变之后,广源州的归属问题仍然存在争议,而刘纪正是侬智高之后一位新兴的广源州首领,其收纳了侬智高的余部,长期游弋在宋交边境,并且频繁入寇广西。“及智高败走,卢豹等收其余众,归刘纪,下广河。至熙宁二年(1069),豹等归顺。未几,复叛从纪。”刘纪此人来路不明,史书对其身世记载语焉不详,但可以肯定的是,刘纪与邕州溪峒势力存在某种密切联系,在熙宁战争初期凭借这个优势得以顺利入侵。“纪辈旧与省地溪峒缔交,倚为乡导,乃敢入寇。”刘纪虽服役交趾,但是并不意味着其对交趾李氏政权百依百顺,李氏政权对其管控松散。随着熙宁战争局势的明朗,宋廷对交趾政权内部情况逐渐洞晓:“交贼怵于李尚吉、李继元之谋,故叛。乾德及其母,今皆怨此两人,而以国听阮洙,洙每有怀服之意,刘纪据广源州,申景福据甲峒,皆拥强兵顾望。”在此不但勾勒出交趾李氏政权的政治局势,还着重强调刘纪、申景福这两位边境首领的势力十分强大,而且与宋朝战火皆由此二人而起。申景福,也被称作甲景福,其部又被称作甲峒蛮。根据《梦溪笔谈》记载,甲氏酋长最为广西边患,并与李氏政权酋长存在世代姻亲关系:
甲峒者,交趾大聚落,主者甲承贵,娶李公蕴之女,改姓甲氏。承贵之子绍泰,又娶德政之女。其子景隆,娶日尊之女。世为婚姻,最为边患。自天圣五年,承贵破太平寨,杀寨主李绪。嘉祐元年,绍泰又杀永平寨主李德用,屡侵边境。
可见,李氏政权通过姻亲关系刻意加强其与边境首领的联系。相对于宋朝而言,这无疑占据着优势,而交趾的边境首领又与广西的溪峒首领存在姻亲,前者甚至与交趾的统治者存在联姻,他们的关系错综复杂,这一点不容忽视。单纯地讨论交趾与宋廷的军事实力,或不够全面。这场战争中主要战场是在双方统治薄弱的羁縻地区,无论是宋廷还是交趾的正规军,在这一片陌生的土地作战时,得到当地势力的支持至关重要。
至于邕州溪峒首领在熙宁战争初期的立场,可通过当时的诏令内容,梳理先前的大概情形:“如左江州峒先已顺贼,即多召唤,不从,即相度讨荡。若贼界州峒,可密结约及乘虚攻讨,亦从便施行。仍速选兵募强壮,总及五六千人,令两江团结兵力相济。”从诏令得知“左江州峒先已顺贼”,这意味着在交趾入侵期间部分溪峒首领已被策反,故宋廷派出曾经担任邕州知州的陶弼前往招抚。此外,宋廷还派遣归顺的溪峒首领协助征召峒丁:“已差桂州都监侬宗旦等同点集右江丁壮,讨捕刘纪,又差左第二副将曲珍都大提辖团结训练。诏:‘侬宗旦虽乞自效,颇见忠勇,然有诸子见归刘纪,恐或怀去就,可更选有谋略使臣一员与宗旦等同将领,仍令曲珍提辖。’”侬宗旦,是邕州火峒蛮首领,早在嘉祐二年(1057)已被宋廷招抚,与其子侬日新受封宋朝官职。从引文可见,侬宗旦本人是效忠宋廷的,但是“有诸子见归刘纪”,即便是同族也存在效忠于不同阵营的复杂情况。故宋廷在派遣侬宗旦前往招抚峒丁之时,仍然对其抱有怀疑,担心其一去不返,曲珍在明面上说是负责训练峒丁,其实更多是监视侬宗旦。从神宗与王安石的对话又能窥见当时邕州溪峒社会存在的困境:
安石曰:“温杲事初便要去团结两江,深入攻交趾。”上曰:“何不去?”安石曰:“后来邕州破,去未得。杲初去时,自云若邕州已破,即去未得。”上曰:“杲何故云团结不得?”安石曰:“杲云人方耕作,又无食,所以难团结。后来朝廷令厚给强壮,又赈赡老弱,如此而温杲尚有言以为不可,乃有罪。初不如此,而言难团结,杲又何罪?”
温杲,时任广西经略司勾当公事。在引文之中,温杲给出难以“团结”溪峒的两个理由:农忙时节、粮食短缺。温杲与溪峒“十亲九眷”,对溪峒内部情况很清楚。在宋廷“令厚给强壮,又赈赡老弱”之后,情况才逐渐好转,但这已经是发生在邕州城破之后的善后措置。可以反推出在战争前夕,这个情况仍然未引起宋廷的重视。神宗在赵卨即将出征之时,又这样对他说:
用峒丁之法,先须得实利,然后可以使人,不可以甘言虚辞责其暛命……苟无实利,则欲责其暛命也难矣。今卿可选募精劲土人一二千,择枭将领之,以胁峒丁,谕以大兵将至,从我者赏,不从者杀。若果不从,即诛三两族。兵威既立,先胁右江,然后胁左江。此等既归顺,则攻刘纪巢穴不难也。
这里可以理解成神宗对过去沈、刘二人管阅峒丁的方法进行了检讨,认为如果没有“实利”的话,单纯地依靠行政命令弹压或者是给予口头上的承诺去指挥峒丁很困难,并且引文之中又称“先胁右江,然后胁左江”,可以看出当时两江的溪峒首领及其管下峒丁的态度尚有暧昧之处,故而先使其“既归顺”才能攻“刘纪巢穴”。此外,又有溪峒首领在战争爆发之后仍然瞻前顾后:“访闻邕、钦二州溪峒及外界山獠,以所居之地宝产至厚,素所擅有,深虑一旦交贼荡灭,朝廷列其土为郡县,美利悉归公上。以势异患同之故,及交相党与,或阴持两端,或未决效顺。”可见,一些溪峒首领为了避免朝廷征讨之时将其统治区域列为郡县直辖,出于保留自身利益,从而导致“势异患同”与“阴持两端”,此时大军即将出征,部分溪峒首领才前来归顺。“贼将黄金满、岑庆宾皆来潜输诚款。”这些溪峒首领在战争初期扮演了“贼将”这一角色。当然,这只是少部分溪峒首领的选择。反之,也有一些忠于宋廷的溪峒首领,例如“邕州下雷峒侬盛德常领丁壮固守隘路,交贼遣人招诱,不肯附贼”。但是从全局来看,大部分还是持中立的观望态度:“熙宁中,交贼长驱围邕州城凡四十余日,而两江州峒之酋偃然坐视,无一人出力率众以为之援助者。”
邕州溪峒首领由宋英宗时期的效忠转变为大部分持中立的态度,恐怕还是与熙宁中期以来广西的治边策略存在关系。主要是两个原因:其一,沈起、刘彝等人遣官进入溪峒教阅保甲以及强置营寨的行为引起了诸多溪峒首领的不安。其实,不仅是交趾的入寇,同时期的宜州溪峒首领早已叛服无常,只是因为交趾入寇这件事的影响过于恶劣,而宋廷又无力在广西同时维持两场战事,故宜州溪峒的“叛乱”被暂时搁置。从宋神宗给中书省的手诏可窥见当时的严重情形:“今交贼犯顺,宜獠内侵,使一道生灵横遭屠戮。”其二,因地区主官邕州知州受到广西当局决策层的排挤,原本溪峒首领—邕州知州—广西帅臣这一信息渠道被冻结,邕州地方实情恐难及时得到反映,给宋廷的决策带来了盲区,许多重要的情报不能预闻,导致了边境防务处于整体松懈的状态。钦、廉二州则是在不设防的情况下直接失守。邕州因与交趾仍存在战略缓冲,且苏缄早已侦知交趾要北侵,故还能争取到宝贵的时间进行防御,尽管最终沦陷,但是给其他州郡提供了反应的时间,防止交趾军队进一步将战火蔓延至整个广西。所以,宋神宗在召见苏缄的长子苏子元时这样说:“邕州若非卿父守御,如钦、廉二州贼至而城破,乘胜奔突,则宾、象、桂州皆不得保矣。昔唐张巡、许远以睢阳蔽捍江淮,较之卿父,未为远过也。”
宋英宗时期,在陆诜、张田诸人的努力下,交趾北侵的企图得到了遏制。而宋神宗志在恢复“汉唐旧疆”,故持激进的攻取之心——“熙宁中,天子方用兵以威四夷”,但又操之过急。这段时期对广西的经略更近乎于一种探索,所用边臣又不堪大任,促使一系列军事灾难的发生。当然,边疆地区对于官员的治理水平有着更高的要求,在内地任官政绩突出者,未必就能够在边疆地区继续保持高水平的治理。宋人魏泰举出两个典型案例:“仲简知处州,治为东南第一,朝廷累擢为天章阁待制,知广州。会侬智高破邕管,沿江而下,屠数郡,遂围广州,而简应敌之备,可笑者甚多;沈起知海门县,有治绩,朝廷擢为御史,后拜待制、知桂州。会宜州蛮猺侵王口寨,起备御甚乖;又欲将兵征交趾,愈益束缪,以是致交趾入寇,三州被害。”仲、沈二人在内地郡县的政绩表现突出,但是在调任边疆之后却葬送了自己的仕途。在这个过程中,人的才能其实没有改变,变的只是环境。当然,在边吏的选择上亦是受庙谟的影响,沈起、刘彝等人在广西得以乾纲独断,其余边臣皆不能对其置喙,宋神宗也难逃脱干系。
韩琦在《论外忧始于内患奏》言:“四夷内窥中国,必观衅而后动,故外忧之起,必始内患。”这句话同样适用于这场战争。交趾以藩属国的弱势地位对宋朝发起挑战,如果没有足够的准备以及情报,必不会贸然大举进攻,这与往时在边境上侵扰的性质完全不同,已经到了“空国入寇”的处境,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决定,也是一个权衡利弊后的选择。又鉴于广西帅臣的措置失当,失去大部分溪峒首领的拥护,给交趾的袭击提供了机会,以至于交趾能够在战争初期势如破竹。但就军事组织层面进行反思,若是陆诜所制定的管阅峒丁条例能够一直贯彻下来,这场战争是否能够避免?尽管历史不允许假设,但《宋史》对陆诜的评价似乎又回答了这个疑问:“诜能镇抚西夏,又能靖交趾之难,诚有御边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