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食品学院关于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和培训教育的通知
食品学院全体学生班级:
按照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学院将于10月9日至12日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检查,现将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宿舍安全检查
各班级自查阶段:10月9日-10日
各班安排班委做好各宿舍的安全检查,发现私拉电线或使用违章电器的情况,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学校学院检查阶段:10月10日—12日
各年级辅导员及主要学生干部将对年级宿舍进行逐个检查,若发现超负荷用电、私拉电线等不安全因素要做好教育提示,对违章电器统一采取代管的方式处理。
学院年级交叉检查阶段:10月13日—15日
学院安排年级交叉检查,进一步对学院每个宿舍进行排查提醒。
二、宿舍安全培训教育
即日起各年级分层次召开年级大会、班长支书会议、宿舍长会议、党员大会等,做好宿舍安全普及教育,组织全体学生签署《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宿舍安全告知书》,具体事宜由各年级辅导员统筹安排。
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1.禁止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例如洗衣机电线排插必须单独使用(不得与其他电器共用,不得将线路放置在地上或积水处)。
2.禁止私自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包括电磁炉、微波炉、电烤箱、电暖器、电炒锅、冰箱等)和违禁电器(包括电饭锅、电热棒及其他煮食道具等)。
3.禁止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排插,若有此情况,必须更换(不合格排插一般为:排插背面、插头处无3C认证标识,假冒伪劣及严重老化产品)。
4.禁止在学生公寓区内使用广州市明确限制的“五类车”,禁止将电动车电池放入宿舍内。
5.禁止在公寓区内饲养宠物。
6.保持学生宿舍干净、卫生、整洁。
7.禁止擅自移动或拆卸书桌、床铺等宿舍内家具。
8.禁止在宿舍和公寓区内生火烧水、煮食,严禁使用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特别提示】:其他因违章用火用电等引起火灾、线路损坏或给学校、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经济赔偿外,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若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17〕103号)中的规定进行处分。
希望各班各宿舍做好自查和整改,并配合学校和学院的安全检查,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宿舍安全告知书》
微信编辑:朱芷君
责任编辑:左 浪 黄怀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