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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9日15时许,龙湾区永中街道城南村南门街发生一起盗窃车内财物案,案值较大。经监控等工作,确认上图对象为嫌疑人,请广大市民予以积极举报。
公安机关对于发现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重奖。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13706655229。
奖金兑现方式
群众举报的线索符合奖励条件的,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应当在查证属实或抓获在逃人员后10个工作日把奖金打入举报人举报时预留的银行账户。
兑现奖金以举报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为依据,或者采取微信转账、支付宝等方式。
举报方式
群众可以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当面举报;也可以采取拨打110电话,写举报信进行举报;或关注“龙湾公安”官方微信后留言进行举报。举报人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
以下情况不奖励
(一)在逃犯罪嫌疑人主动自首、主动归案的;
(二)负有侦查、诉讼特定义务的人员提供的;
(三)案件受害人及近亲属提供和指认在逃人员的;
(四)正在执行职务的其他国家机关公职人员。
办理举报线索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保密原则。对举报人的身份、住址、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在奖金发放过程中不泄露举报人的领奖情况。因未尽到保密义务造成举报人信息泄露或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查证、反馈与奖励原则。对报案的每一条线索,认真查证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查证结果。凡举报有价值线索,协助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按本办法之规定兑付奖金;
(三)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有效线索奖励原则。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新的有效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
来源:平安龙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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