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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在温州某排档吃夜宵,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他......

2017-12-22 温州草根在线


来源:乐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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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我等这个案子已经三年了,终于结案,还得到对方的一些赔偿。”日前,一名男子风尘仆仆地来到乐清市检察院,将一面绣着“公正执法解民忧,清正廉洁堪一流”的锦旗连同一封感谢信送到该院一名检察官手中。

送锦旗和感谢信的是前不久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人案件中的受害者潘某家属。一场夜宵中,潘某被陌生人殴打致重伤二级,失去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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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缘无故被打重伤


潘某今年38岁,江西婺源人。2015年,潘某来乐清务工。2015年6月18日这一天,成了潘某和他家人的噩梦。当晚,他和朋友在市区某排档吃夜宵时,无故遭到陌生男子邢某和刘某挑衅和殴打。
    

经医生诊断,潘某的颅脑损伤严重,导致轻度智力缺损,被公安机关鉴定为重伤二级。此外,经过精神鉴定,潘某的智商仅达到儿童水平,生活起居皆需家人照顾,只能回老家与母亲相依为命。
    

然而,涉案的刘某和邢某直到2016年年底和2017年年初才投案,且刘某很快就被取保候审。“如此恶劣的行径,为何刘某被取保候审,并且没有支付相应的赔偿?”今年5月,潘某哥哥向乐清市检察院经办此案的检察官写去求助信。


案件重新补充侦查

    

经办检察官很快发现案件中的两大问题,一是涉案的刘某并不认罪,二是案卷中刘某与潘某的调解书及谅解书是否真实也存在疑问。在案发后,刘某曾出具一份调解书,称出于人道主义给予潘某10万元赔偿款,潘某自愿放弃追究刘某的一切法律责任。然而,据潘某哥哥反映,潘某并未收到调解书中所说的10万元赔偿款,并且在签署上述调解书及谅解书时,潘某的智力已不正常。
    

为查明本案的相关案情以及调解情况是否属实,检察官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现有证据基本证实刘某将潘某殴打致伤,故在退查时一并建议侦查机关对刘某改变刑事强制措施。今年7月28日,经乐清市检察院批准,刘某被依法逮捕。
    

就在刘某被取保候审期间,出现新的证人称没有看到刘某动手打人,原有的一名证人也改变了证词,由此削弱了原本对刘某定罪的证据的证明力。
   

 “我对本案所有证据进行分析比对,发现原来的一名证人在案发两年后主动到公安机关作证,证言与其在案发第二日所作证言多处关键点不一致,且无法做出合理解释。”检察官称,另外两名新的证人也是在案发两年后主动到公安机关作证,但这两名证人对案情描述存在矛盾。且这三名证人均在主动作证前后与刘某有过多次通话,难以排除证人存在作伪证的嫌疑,故检察官认为这几份新的证人证言不符合证据三性,不予采信。此外,对双方的经济往来调查,没有取得潘某获得10万元赔偿款的相应证据。
    

11月6日,乐清市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刘某及邢某提起了公诉。


为受害者争取补偿


就在依法查办本案的同时,检察官得知潘某家庭经济困难,其受伤后也未能得到应有的赔偿,所以希望能为潘某在经济上尽一份绵薄之力。
   

一方面,检察官经过多轮调解,刘某和邢某依据偿还能力,最终共赔偿了潘某12万余元;另一方面,潘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检察官在案件起诉后,为潘某申请到了3万元的救助金。
    

今年11月24日,乐清市法院对此案进行判决,被告人刘某和邢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得知判决结果后,潘某的亲属们流下热泪,前不久,他们给经办检察官送去锦旗和一封信,以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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