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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码头被曝光!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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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二三里


近日,温州瑞安市市民向温州二三里反映,位于瑞安市开发区大道飞云江海域滩涂的瑞洋码头装卸有限公司,存在将石料及重型钢材等货物堆放在海塘管理范围内,有影响飞云江行洪通道的防洪安全等问题。


紧邻海边的码头上

有多处堆放的钢铁和砂石


据该市民介绍,瑞洋码头所处位置属于飞云江海域滩涂地,也是飞云江行洪通道范围内。而该码头从去年4月份开始,在堤坝上堆放一部分钢材重物,到今年5月份,整个码头大部分都堆满了重型钢材,严重影响了海域滩涂的安全规定。

“因为它(码头)的地方比较特殊,是海域滩涂地,在距离海塘50米的管理范围内是不能堆放东西,这样会影响行洪安全。”该市民告诉温州二三里。

该市民还表示,大面积的钢材重物堆积,很容易给堤坝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每年洪水高发期的4月到10月份,洪水高发季节就会造成堤坝塌方,同时可能还会给堤坝附近的住户及企业造成生命财产安全隐患。

从市民提供的现场图片可以看出,在紧邻海边的码头上,有多处堆放的钢铁和砂石,现场还有多辆大货车在装运货物。

浙江省实施的《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温州二三里了解到,第二十七条规定:一至三级海塘的管理范围为塘身以及迎水坡脚起(有镇压层的从镇压层的坡脚起,下同)向外延伸七十米,背水坡脚起向外延伸三十米;

四至五级海塘的管理范围为塘身以及迎水坡脚起向外延伸六十米,背水坡脚起向外延伸二十米;

有护塘河的海塘应当将护塘河划入管理范围;

海塘的保护范围为背水坡管理范围向外延伸二十米等。

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在海塘塘身垦种作物、存放物料、装卸货物、放牧等。

5月7日下午,温州二三里联系了瑞安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该大队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河滩海塘管理范围,瑞安市铁路以上区域归水利局管理,而该铁路以下区域的范围归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

水政监察大队主要负责河道水域范围,而海域滩涂区域归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

7日下午4时许,温州二三里联系到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室,该科室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之前没有接到类似投诉,现在了解到此事后,会及时安排行政监察执法大队的人员去现场查看,随后根据查看的情况再做进一步处理。

该工作人员告诉温州二三里,等执法大队人员实地查看后,会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温州二三里。此事,温州二三里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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