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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航•资本市场|PPP资产证券化示范项目近期出炉

2017-02-05 山西瀛航律师事务所


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债券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召开了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座谈会。

除了中国建筑、中国中铁、中国交建等央企、地方国企,华夏幸福、东方园林、碧水源等民营企业,以及中法水务等外资企业也到场出席。


PPP项目退出机制



理论上,社会资本投资PPP项目的退出方式有:公开上市、股权转让、股权回购、清算、公司债、资产证券化等。

早在2015年,财政部就下发财金【2015】57号文,已明令:


严禁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将项目包装成PPP项目。


2016年5月30日,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再次提出:


要坚决杜绝各种非理性担保或承诺、过高补贴或定价,避免通过固定回报承诺、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


在严禁政府回购、政府兜底的新政下,如何创新开拓退出渠道是推广PPP模式必须解决的难题。

1、公开上市

回报率高:公开上市是回报率最高的投资退出机制。公开上市退出是指PPP项目公司首次面向非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以获得大量资金,在满足项目公司的后续资金需求的同时,为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

上市条件也高:公开上市时间长、门槛高、成本高,海外上市条件更高,一旦上市不成功项目公司前期成本支出将沉没,投资人以公开上市方式退出的先例实属凤毛麟角,因此上市退出暂时还不具有普适性。

2、发行债券

发行限制多:发行公司(企业)债是PPP项目公司“以债还贷”的理想途径,但法律法规对公司、企业发行债券存在较高要求,例如公司净资产、盈利能力需达到一定要求,累计发债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固定资产项目累计发债不得超过总投资的20%。

通常PPP项目公司往往难以达到此要求,且债券发行额度也不足以满足其融资需求,更重要的是公司(企业)债仍然以投资者信用为背书,这将加大PPP项目社会投资人的财务负担。

3、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assert securitization)是指企业或金融机构将其能产生现金收益的资产加以组合,出售给特殊目的的载体(SPV),SPV再发行以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的证券产品,将该证券出售给投资者的过程。

实现风险转移:通过金融工具,转移聚集于发起人之上的风险。作为PPP项目社会投资人的施工单位和作为初始财务投资人的金融机构,均可以利用资产证券化工具退出PPP项目,转由债券投资人持有项目资产,提高投资使用率。

资产证券化具有资产支撑和风险隔离两个特性。

资产支撑是指资产证券化的证券必须有特定的资产作为支撑,经营性和准经营性PPP项目投资周期长、现金流入长期稳定,天然适合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

风险隔离是发起人通过将支撑证券的资产出售给发行人的方式,使资产离开发起人资产负债表,从而实现的“破产隔离”,即基础资产转让后不再受到发起人债务人的追索。


资产证券化



为什么要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

发改委文件中的原话是:

加快社会投资者的资金回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

社会投资者对PPP项目的参与热情不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

PPP项目周期较长,通常可长达10年-30年。过长的投资周期,令社会投资人望而却步。

通过与资产证券化对接,PPP的全业务链条将得到完善,并且退出环节理顺以后,对投资端也会更有吸引力。 --《21世纪经济报》


从已有的PPP项目经验来看,过去民间资本进入后,需要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退出。资产证券化,则有望大幅缩短这一期限。


对接资产证券化工具后,只要PPP项目运营符合要求,理论上满2年后,就可上市融资,社会资本方就有退出的可能!

示范项目



发改委的《通知》要求:

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2月17日前,推荐1-3个首批拟进行证券化融资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

另外,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将共同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培训,并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PPP项目,尽快发行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

1、筛选条件

优先选取主要社会资本参与方为行业龙头企业,处于市场发育程度高、政府负债水平低、社会资本相对充裕的地区,以及具有稳定投资收益和良好社会效益的优质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示范工作。

鼓励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以及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等国家发展战略的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

2、项目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的PPP项目,可以在上海证交所、深交所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

    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领域的PPP项目

    项目已严格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和实施方案审查审批程序,并签订规范有效的PPP项目合同,政府、社会资本及项目各参与方合作顺畅。

    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能持续安全稳定运营,项目履约能力较强。

    项目已建成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已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并已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

    原始权益人信用稳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约或虚假信息披露,无不良信用记录。

2017,PPP项目将迎来落地高峰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表示,政府如何采取各种措施推动PPP的健康平稳发展会是未来的重要内容。从“补项目”到“补运营”的转变,是一系列保障措施之一,社会资本关注的是从PPP项目中获得持续、稳定的收益,以及在PPP运营中顺利退出。

从2013年底开始推广至今,PPP在我国推进已有三年,三年来几乎每年都保持着翻番的快速发展态势。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0月底,PPP项目数量已经超过1万个,投资额超12.7万亿元。国家发改委也推介了三批PPP项目,总规模达6.37万亿元。

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PPP市场。预计2017年PPP项目落地规模或达3.8万亿元,将迎来落地高峰期!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中国PPP服务平台、21世纪经济报

转自:建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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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瀛航律师事务所原为山西清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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