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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事自诉—对付老赖的“新思路”!

2017-10-07 山西瀛航律师事务所

有人常说,“这个年头,谈什么都行,就是不能谈钱”。也有人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一些欠钱不还的“老赖”,即使有法院的生效判决摆在面前,照样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背后却是“花天酒地,挥金如土”。那么,对于这些“老赖”,我们就真的拿他们没有半点办法吗?今天,小编就教大家一种方法,如何运用刑事自诉的手段,达到震慑老赖,追回钱财的目的。


一、什么是刑事自诉?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国,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种。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指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针对“老赖”提起刑事自诉,有没有法律依据?

这个回答是肯定的,有!早在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出台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中明确规定,除了以对“老赖”提起公诉的方式,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外,还规定了一般公民只要符合一定条件,也可以针对“老赖”通过刑事自诉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通过刑事自诉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第三条,通过刑事自诉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应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特别提示                                                                                                       

刑法修正案(九)针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作出修改。根据《刑法》规定,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3 年以上 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老赖”最高可能面临七年的“牢狱之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在万般讨债的手段用尽的情况下,刑事自诉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来源:网络



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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