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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企业字号被抢注之法律风险

2018-01-10 山西瀛航律师事务所

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四个要素组成,字号作为核心要素,具有独占性,是企业名称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创业伊始,企业主往往将精力置于企业管理与发展之上,缺乏品牌保护意识,故而忽视企业字号之法律保护,一旦企业发展形势较好,即可能遭遇字号被他人抢注成商标之风险如“王致和”、“同仁堂”等老字号就曾因遭抢注而引发纠纷,致使因维权而付巨大代价。苦心经营的品牌,如何避免被他人拿走?这无疑成为企业主值得关注的重要问题。

 

【风险识别】

字号是企业用于表明自己身份的一种标记,在我国通常由汉字组成,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人身权,更重要的是其还具有财产权的属性;而商标是一种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或者两者组合而成,用以区分不同商品和服务的来源。

字号和商标这两种商业性标记在功能上具有诸多相同之处,其中最重要的是识别功能,消费者往往会将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与字号或商标紧密联系。但两者亦存在很多不同。首先,字号具有唯一性,每一个企业都只有一个字号;而一个企业在不同的产品上可以注册多个商标。其次,二者的存续时间不同。字号与企业共存亡,而商标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需要及时续展。再次,两者的注册登记机关不同。企业字号由国家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统一注册。最后,两者的效率范围亦不同,字号一般只在核准注册的特定区域及特定行业内享有专有权,而商标一般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享有专有权,如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则可以获得跨领域保护。

如果企业将字号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一旦核准,就获得了商标独占权,该企业对其注册商标即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相反,如果企业长期推广使用的字号,一直未申请为注册商标,而有些人“搭便车”将此字号抢先注册成商标,则无疑会产生混淆、误导消费,给被抢注企业造成诸多不良后果。更为直接的后果是,被抢注的企业将无法在相应的产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品牌或使用遭遇障碍,而如果被抢注的企业继续使用此品牌,则其可能被起诉为商标侵权。

 

【风险控制】

面对企业字号被他人抢先注册成商标这一法律风险,企业应采取如下防范策略:

1.及时将企业字号进行商标注册。

企业在创业之初将企业字号作为商标在主要产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这是企业字号获得法律保护的关键步骤。现实生活中,大量的案例表明事后救济不仅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财力,而且在救济过程中,企业字号权持续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中,也不利于对企业字号进行保护。另外,我国目前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多采取定额赔偿之方式进行,维权者在付出一定代价后所获得的救济并不能填平所有损失,尤其部分损失(如企业的商誉)在事后的救济中也往往无法得到弥补。因此,在企业设立之初,及时将企业字号进行商标注册,方为防患于未然之根本。

但值得一提的是,有些企业虽将字号在其主要产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为商标,但其忽略了关联类别的商标申请注册,这显然成为企业后续发展的一个重大隐患。因此,企业还应根据自身的发展不断加大商标及字号的保护力度,适当增加辅助类别的商标注册申请。

2. 适时将企业字号申报驰名商标。

当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售网点扩大时,企业应当适时将企业字号申报驰名商标。众所周知,驰名商标所获得的是跨类别的保护,其保护力度大大强于尚未申请注册的在先使用字号及普通注册商标。

3. 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初步审定后,给予一定期限的公告期。公告期内,字号被抢注的企业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局会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后,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故字号被抢注的企业切勿错过公告期,并针对异议进行充分说明。

4. 对已获准注册的商标提起撤销申请。

如果企业字号被他人抢先注册成商标并获得批准,那么,企业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撤销申请,宣告该抢注商标无效;而如若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决不予撤销,则企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时,企业应当收集足够的证据材料,为诉讼做好充足准备。


来源:网络



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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