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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声亮剑】新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要儿达西·居买:坚决同“两面人”做斗争 做反恐维稳战线的排头兵

2017-08-30 新和零距离

坚决同“两面人”做斗争  做反恐维稳战线的排头兵


新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 要儿达西·居买

近一段时间,我认真学习了吾布力喀斯木·买吐送同志用热血与忠诚写下的《致维吾尔族同胞觉醒书》、艾则孜·木沙同志发表的《我们维吾尔族同胞应该深刻反思》《别让“两面人”再祸害我们了》《不要再让拿宗教做幌子的人欺骗了我们了》等署名文章,他们发出了对中国共产党,对伟大祖国的感恩之声,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之声,坚决与“三股势力”斗争到底的正义之声,其内容深深触及我的灵魂,引人深思。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党员工人家庭,亲眼见证了国家的改革发展带给新疆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在党的关怀和各项惠民政策的支持下,新疆各族人民充分享受政治、经济、受教育的权利。我依然深深记得儿时与一群汉族娃娃做游戏的情景,谁家有喜事儿一起分享,有困难一起担当。春节,我们在汉族邻居家度过;古尔邦节,大伙在我们维吾尔族家庭度过,虽然那时吃得没有现在那么丰盛,但过得很开心很和谐,各民族同胞像一家人一样紧紧团结在一起。

然而,境内外“三股势力”就是不愿看到祖国繁荣强大、不愿看到我们各民族团结和谐,不愿看到我们幸福生活,他们披着宗教外衣,传播荒唐谬论,蓄意制造多起暴力恐怖惨案,破坏原本幸福安宁的日子,让各族群众受到了巨大的伤害。他们代表不了热爱祖国、热爱和平、热情善良的维吾尔族,他们是维吾尔族的败类,是我们各族人民的敌人,我们要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及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决向“三股势力”发起挑战,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绝对不能让他们的阴谋得逞。

回顾27年的工作生涯,我参与了多起暴力恐怖案件的审理、研判,经历的案件让我不住地反思,我们为什么被贴上“恐怖分子”的标签?为什么有这么多的暴力恐怖案件?为什么维吾尔党员领导干部担负不了自己的责任?为什么工作在政法战线的少数政法干警在严厉打击三股势力斗争中不能严肃执法……一个个问号打在我心上,作为党和国家多年培养的少数民族干部,我们的责任何在?担当何在?在当前三期叠加的复杂时期,我号召所有反恐维稳战线的维吾尔族政法干警和党员领导干部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与“三股势力”“两面人”“两面派”斗争到底,在这场硬战中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在言行上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与暴力恐怖分子斗争到底。

一是坚定信念,对党绝对忠诚。时刻高举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旗帜,把反分裂斗争贯穿到工作中,毫不动摇地贯彻落实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举措,尤其是在事关国家统一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要始终做到对党忠诚、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敢于担当,在反对“三股势力”斗争中打头阵、做标兵,决不做“两面人”、不当“老好人”,坚决与“两面人”划清界限,决不阳奉阴违,要敢于挺身而出、冲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发挥好带头表率作用。

二是依法严厉打击暴恐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把反恐维稳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坚持“严打的手不能松、高压的态势不能减”,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严惩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犯罪活动,落实“五快一准”机制,坚持提前介入,强化捕诉衔接,快捕快诉。强化检察环节常态化维稳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以赴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是坚决维护民族团结。作为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带头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时刻以维护民族团结为己任,切实增强自身归属感、尊严感、荣誉感,引领各族群众共同构筑我们共有的精神家园。

四是发挥自身优势,做好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宣讲工作。在与“三股势力”的斗争中,没有局外人,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宣传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向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三股势力”发出正义的一击。作为一名少数民族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好自身优势,做好“宣传员”“翻译员”“调解员”,及时传达党的各项政策及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清宗教极端主义的罪恶本质。

作为一名检察长,我庄严承诺:我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站在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勇于担当、敢于战斗,带领全院检察干警,充分发挥检察队伍职能,主动进攻、深挖细查,出重拳、下狠手,不消灭“三股势力”决不收兵,为实现新和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努力奋斗。




本期编辑:陈川  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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