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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拟注销两间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公 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2日)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书面材料请寄(或送达):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403号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医政股,邮编:528500,联系电话:0757-88881406。如异议期届满未收到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注销该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届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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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高明微信编辑组来源:高明区卫生健康局编辑:陈昱宇审校:罗惠阳、梁宝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