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金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请转发扩散!

珠海金湾 2020-08-18

 更多精彩,请点击上方蓝字关注珠海金湾





金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学校以及其他用人单位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一律暂不返回金湾,用人单位要逐一通知到位、落实到人。
二、最近14日有在疫情重点地区旅行或居住史的人员(包括本区赴疫情重点地区返回人员、从疫情重点地区进入我区的人员),在进入金湾后1小时内一律向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登记点报告,并居家医学观察14天,否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必须做到人不出门,不得在家会客,否则将实行强制集中隔离,费用自理。拒不配合集中隔离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相关部门实施集中隔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隐瞒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者明知自己可能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不报告、不就诊的,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居民发现疫情重点地区返回金湾人员及未执行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一律第一时间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24小时值班电话:0756-7263110)。
六、全区各类群体性活动、人群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全区居民必须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公共场所一律戴口罩;全区餐饮服务单位一律禁止提供现场就餐(堂食、桌餐)。
七、全区企业未经批准,2月9日24时前一律不得提前开(复)工。所有企业必须采取足够措施落实防控责任,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不予享受国家、省、市、区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全区各类小区一律采取封闭式管理,所有进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禁止外来车辆、人员进入小区。
九、落实出租房管理责任,房屋出租人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告疫情重点地区返回金湾租客情况;对未按规定报告的,一律追究出租人管理责任。
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中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一律依纪依法严肃追究问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珠海市金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小金了解到

接下来,金湾区将针对

企业、学校、物业公司

出租屋主、居民群众等行业群体

进一步列出清查和防控要点

并制定出台相应的防疫指南


与此同时

大家可以通过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珠海服务平台”

▼▼▼


以及“珠海金湾”微信公众号

▼▼▼


及时了解最新的疫情相关信息



来源 | 金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 | 珠海金湾



为了让大家及时了解

珠海金湾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扫描下面二维码

或在珠海金湾微信公众号菜单栏

点击【疫情关注】

进入珠海金湾新型肺炎疫情防控

实时发布平台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