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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发布疫情防控5号通告:村(居)疫情防控这么做!

珠海金湾 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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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5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各村(居)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加强防控队伍建设。各村(居)要组织专门防控队伍,分小组开展设卡、巡逻、隔离、执勤等工作。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上岗必须佩戴口罩,每天测量体温两次,体温正常方可开展工作。上岗前测量一次,换岗下班前再次测量。


二、各村(居)实施封闭式管理,加强人员管控。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立1个进村路口,进村口安排专人负责测量体温、人员登记。人员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从疫情重点地区返回或曾接触疫情重点地区返回人员等情况。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将采取强制措施。


三、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和舆情管控。加强村(居)民健康教育,充分利用村(居)内微信群、宣传车、宣传单、横幅等各种宣传方式,提高村(居)民疫情防控意识。党员干部利用入户排查时机,宣传疫情防控正面信息,引导群众消除杂音,不信谣、不传谣。宣传等部门认真落实舆论引导职责,在村(居)各类微信群中发现不良信息,及时劝导删除。对不可控的舆情及时反馈网信、公安等部门,提升村(居)民打赢防控疫情的信心。


四、做好人员排查工作。各村(居)开展对本村(居)近期从疫情重点地区返回或有接触史等人员的动态摸排,发动村(居)民群防群控。对疫情重点地区返回的住户一律进行逐户排查并登记在册,及时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暂停各类人员集聚活动。在村(居)人员必须在家留守,不走动、不串门,避免人群聚集,出门必须佩戴口罩。“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报村(居)备案。村(居)的文化、娱乐等聚集性场所一律关闭。


六、规范人员隔离管理。对居家隔离人员,做好规范隔离防控,发放告知书、粘贴隔离告示、设置警戒标识,并做好值守。加强隔离点周边区域消毒工作。各村(居)应做好隔离人员必需的日常生活保障,帮助采购基本生活物品。加强村(居)民健康排查,如发现体温异常的,马上就地隔离,并报告各镇卫计办(爱卫办)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隔离人员移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或解除隔离。


七、加强隔离人员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各村(居)应对隔离人员做好健康教育、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等工作。


八、加强废弃口罩处置和垃圾投放点管理。各村(居)严格按照要求处置废弃口罩,至少设立一处固定投放点,设置明显标识,并通过广播等形式告知村(居)民。做好垃圾投放点消毒工作,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废弃口罩投放点、垃圾投放点日投日清,严格落实垃圾运输密闭化管理。


九、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各村(居)扎实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做到清洁、消毒到位。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发现不明原因病死禽畜时要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理。


十、倡导健康饮食。各村(居)要加大拒食野生动物的宣教力度,引导村(居)民健康饮食。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林业主管部门将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哄抬物价、活禽交易宰杀等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珠海市金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来源 | 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 | 珠海金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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