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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一晒“十件实事”办的咋样

2017-01-13 河南检察

1月13日上午10:30,全省检察机关落实2016年向社会郑重公布承诺办好“十件实事”新闻发布会在省检察院新闻发布厅准时召开。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效录向与会30余名媒体记者通报了省检察院于2016年6年23日确立并公布的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的具体完成情况。

田效录副检察长说,“几个月来,全省检察机关从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的高度,认真调研,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砸实责任,公开承诺办理的十件实事取得了一定成效。”

下面,咱们一起来看看这“十件实事”办的咋样?

实事一:依法保障和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方向引领。在各地产业集聚区设立检察室、工作站或联络点120多个,积极派驻检察联络员,为企业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是坚持平等保护。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对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坚持平等保护,不搞区别对待,不搞差别服务。


三是积极履行职能。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各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犯罪案件429件630人,提起公诉445件873人,查办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59件,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四是改进办案方式。慎重使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办案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实事二:强化法律监督,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一是走访调研,把脉问诊。各地检察机关深入到行政执法机关、企业走访、座谈,了解困难和问题、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省检察院制定了《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实施方案》,活动为期1年。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65件90人,提起公诉88件171人。


三是发挥职能,务求实效。


利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发挥审判监督作用,着力保障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创新收益。


结合司法办案,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的建议,帮助堵塞管理漏洞。


省检察院在办理科技部高新司原副司长胡某受贿案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了国家科研项目专家评审机制的完善,科技部专门致信感谢。2016年省检察院被全国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

实事三:继续开展送法“五进”活动

一是突出重点,增强送法针对性。


“送法进校园”以农村中小学、重点中小学为主要对象,以留守儿童、防止校园暴力为重点。


“送法进农村”重点宣讲留守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留守儿童监护人监护能力培养、村干部常见多发职务犯罪预防和防盗、防骗、防邪教等内容。


“送法进社区”以“失学、失业、失管”未成年人、进城农民工及其子女、社区工作人员为重点,围绕权益保护、犯罪预防、监管责任、社区矫正管理等方面进行法治教育。


“送法进企业”针对不同企业,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省检察院重点关注行业性的大型国有企业;市级检察院重点负责本市的大中型企业;县区检察院重点负责产业集聚区企业以及小微民营企业。


“送法进机关”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对象,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重点,采取法治报告、播放廉政教育专题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着力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


二是创新宣传形式,增强送法效果。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2984所、“送法进农村”1052个、“送法进企业”624家、“送法进社区”595个,“送法进机关”1721场,91万多人受到教育。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增强送法积极性。


组织评选“五进”活动优秀组织单位6家、精品宣讲课程12个、优秀法治宣讲员60名,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先进、督促后进,激发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的送法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是建立机制,促进送法常态化。


与省教育厅联合会签了《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办法》,与省民政厅会签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司法保护的意见》,郑州、平顶山、鹤壁、南阳、商丘、信阳、周口等地检察机关也分别与当地教育部门联合会签文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送法进校园”活动常态化。

实事四:妥善办理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

全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贯彻落实省检察院与省法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妥善办理此类案件。


一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积极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重点取证,避免遍地撒网、贻误良机。检察机关组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加强沟通协调,解决疑难问题。


二是严格标准,保证质量。


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共依法起诉非法集资类案件1175件2599人,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宽严相济,追赃挽损。


对涉案金额高、造成损失大、社会影响恶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果断逮捕,阻断其继续犯罪、转移赃款和妨碍侦查的可能。对有较多实体项目或其他资产的涉案企业,存在挽回损失可能的,建议有关部门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督促其认真经营,尽快清退集资款项,减少群众损失。


四是宣传预防,扩大效果。结合送法“五进”活动,通过媒体宣传、短信微信推送、公益广告发放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宣传非法集资的形式和危害,提高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

实事五: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一是出台意见措施。


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服务和保障“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战略的十条意见》,助力脱贫攻坚。


二是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集中查办发生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扶贫项目审批和实施等环节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行为。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15件840人。


三是注重加强预防。


2016年6月27日,我省在信阳大别山干部学院承办了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启动仪式。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举办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题警示宣讲活动492场次,深化了预防效果。

实事六:加强环保、食品安全领域法律监督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


省检察院牵头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等6家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实施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这是近年来省检察院牵头省直相关单位会签的加强环境司法保护的第3个文件。


二是探索开展公益诉讼。省检察院指导洛阳、新乡、濮阳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3起污染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其中,洛阳市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某养殖场严重污染饮用水源地环境案件,是我省第一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省政府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公布。


三是组织开展查办环保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严肃惩处环境保护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人。


四是强化立案监督。连续三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派出10个督导组督促检查,挂牌督办10起疑难复杂案件。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43件25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15件463人。


实事七: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

一是加强对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


通过查阅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改造资料、向司法机关了解情况、定期巡回检察等形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就发现的问题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


二是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监督。省检察院要求各地每月与司法行政机关核对登记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情况,报送《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检察基础数据月报表》和《社区服刑人员虚管情况统计表》,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态情况。实行 “检察官约谈”制度,对重点服刑人员,社区矫正检察室干警定期进行谈话教育,了解其思想状况和教育改造情况。


三是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专项清理活动”。清理纠正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501人。

实事八:全面稳步推开律师代理申诉试点工作

一是积极引入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工作。


制定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1654名律师库人员作为第三方,在检察机关和涉案群众的共同选择下,参与接待信访案件700多件,化解疑难复杂案件221件,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是试点开展律师代理申诉案件工作。


省检察院在鹤壁、新乡、焦作、驻马店4个市试点开展律师代理申诉案件工作。截止目前,律师代理申诉案件73件,化解67件。


三是健全完善保障机制。


强化物质保障,省检察院向省财政厅申请专项经费50多万元,用以保障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申诉案件工作。

实事九: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建设和应用,深入推进检务公开

一是加强新媒体建设和应用。


全省三级检察院实现“两微一端”平台全覆盖,河南检察新媒体分别获全国检察新媒体年度特殊贡献奖和全国检察微博20强、全国检察微信20强。


2016年12月15日,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同步视频连线,统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4000多名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省检察院对活动情况全程网络直播,当天网民点击阅读量400多万人次。


二是组织“讲检察故事、展文明形象”集中采访等宣传活动。


省检察院邀请中央、省级媒体组成采访团,先后到洛阳、平顶山、信阳等地,开展集中采访活动,发现检察好故事、弘扬检察好声音。



举行“河南检察好故事”评选活动,在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映象网开设“豫检故事”专栏集中宣传,42件候选作品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1800多篇(次),在“河南检察”官方微信、微博展播期间累计阅读量达2000多万人次,点赞数达140多万次。2017年1月6日,在省人大、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领导和省人大代表、新闻记者、全省三级检察院干警代表的共同见证下,评选出10个检察好故事,在社会上引起一定反响。


三是加强案件信息公开。


建立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自助查询和案管岗位查询四位一体的案件信息查询机制。2016年,共公开不起诉决定书,判决、裁定已生效案件的起诉书、抗诉书等法律文书35243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8498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09104条,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实事十: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

一是创新机制,维护涉罪未成年人诉讼权益。


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出台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十项规定》和《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条意见》,与有关部门会签“法律援助”“非羁押诉讼”“犯罪记录封存”等多个规范性文件,最大限度地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是推动“社会化帮教”,积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在全省确定了60多家大中型企业合作组建帮教基地,800多人受到技能培训,500多人找到工作岗位。


三是坚持“双向保护”,全力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全省有321名未检干警经过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训练,116人取得专业心理咨询师资格。2016年,对1512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有效摆脱了心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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