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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位全局 忠诚履职 在服务改革发展中彰显司法担当

2017-03-13 蔡宁 河南检察

全国人大代表

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审议“两高”报告

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审议“两高”报告发言实录

听了周强院长和曹建明检察长作的工作报告,感觉两个报告站位很高、内容很实,并且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都给予了认真回应,很接地气,我完全赞成。

周强院长的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全国法院系统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积极努力和工作成效,是一个很好的报告。一年来,全国法院系统工作非常辛苦,审判和执行的任务很重,仅河南法院系统去年审执结案件就达117万件。法院系统服务大局很主动,最高法院制定一系列意见、规定、司法解释,服务“一带一路”、创新驱动发展、海洋强国战略等工作成绩明显。特别是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最高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河南省法院在全省掀起围剿老赖“执行风暴”,全省法院案件执结率达77.8%,力度大,效果好。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也抓得很紧,尤其去年最高法院新增设包括郑州在内的四个巡回法庭,为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司法制度摸索了经验。

曹建明检察长的报告,通篇贯穿着党中央依法治国总方略和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贯穿着宪法、法律精神和中央领导关于政法工作的指示精神,贯穿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意识和司法为民的情怀。具体说,有四个比较突出的特点:

 一是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上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在高检院领导下,全国检察机关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要务,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去年,最高检研究出台了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8条意见”、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15条意见”、服务健康中国建设“20条意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22条意见”等多个规范性文件,通过扎实履行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在推进检察工作上思路清晰、措施有力。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坚持遵循司法规律,狠抓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成绩突出。比如,积极应对刑九及其司法解释实施带来的挑战,依法查办职务犯罪4.7万多人,包括对王珉等21名原省部级干部立案侦查、对令计划、苏荣、白恩培等48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国际追逃工作成绩也比较突出,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检察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高检院侦查监督工作专项报告,对这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高检院还部署了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财产刑执行等专项检察,依法监督和参与纠正了河北聂树斌案等有重大影响的冤错案件,社会反响良好。

三是在保障改善民生上主动作为、持续用力。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欺凌、食品药品安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问题,高检院高度关注、及时跟进,既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查案活动,还积极推动和参与完善司法政策。尤其是为确保中央扶贫政策落实,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部署开展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着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并特别注重同步预防工作,牵头组织的“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等活动,广受党委政府和扶贫领域干部职工的欢迎。

四是在落实管党治检责任、加强自身建设上高度自觉、持续从严。高检院强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狠抓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建检、铁腕治检,队伍建设有了新提升。比如,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围绕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高检院在2015年集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去年又部署开展了“回头看”活动,集中整治违规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不严格、限制律师执业权利、涉案款物管理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并严肃处理了一批存在司法不规范问题的干警,促进了检察干警规范司法水平的提升。

再提三点建议:

一是建议司法体制改革后“两高”要高度重视完善司法责任制问题。法院、检察院员额制改革到位后,要按照新的检察权、审判权运行模式司法办案,并及时研究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强有效的监督管理,实现既依法依规“放权”,又有力有效约束,完善好、落实好司法责任制,确保公正、廉洁、规范、高效司法。

 二是建议高检院协调保留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部分侦查权。为确保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有效发挥,保持监督的刚性,建议高检院加强与改革领导机构及立法部门的汇报沟通,保留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的补充侦查权,特别是对司法人员涉嫌渎职犯罪案件的侦查权以及刑罚执行中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权等特殊情况下的侦查权,以利于诉讼监督的有效性和力度。

三是建议加强监察体制改革后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对接协调工作。建议积极推进各级检察机关设立“职务犯罪检察部”,专门对接监察委,负责监察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与监委会的日常沟通联系、转隶后有关案件的善后处理等工作,从组织机构上保障反贪、反渎部门转隶后与国家监察委的工作衔接和配合。

编辑:王会军 王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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