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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 | 全都是套路!借50万到手只有7500,还有人没了房产......


我们都知道

借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所以呢,有些人看到

“无需贷款、无论资质、快速放贷”

“急用钱,找我们”

就走上了“贷款”之路

但万万没想到

借你钱是假

要你房是真

此时你或许已落入了

“套路贷”的圈套!


★ 案件回顾 ★



案件起源

2017年9月,有市民到桂园派出所报案称,其被民间小额贷款公司诈骗,称全市跟他们一样情形被骗的人在福田、龙岗、罗湖还有十几个,且小额贷款公司都去相应的法院对他们提起了诉讼。经初查,民警判断市民所报案件为“套路贷”诈骗案件,派出所受理了龙某、伍某的报案申请,并立案侦查。


破案经过

经侦查,民警摸清了这一史上最长套路的借贷诈骗的真面目。该团伙长期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专挑在深圳有房产的对象下手。放贷犯罪团伙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同时带借款人去公证处,将房屋的出租、管理及查档权授权给了贷款方,以便为今后和借款人打官司提供合法依据。


举个例子:“借款人意图贷款25万,贷款方会想方设法劝借款人贷50万,然后以过流水的名义收回30万,在以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名义要求借款人付现19余万元,也就是说借款人最终只到手数千元。等到还款日到后,贷款方以违约名义,向借款人索要50万借款,如果借款人不还便向法院申请查封借款人房产。而受害人往往是在贷款方连哄带骗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很多人往往无法提供任何证据,甚至很多人签订的是空白合同,这就使得受害人无法提供有力证据。”


成功破获

经过三个月的侦查,专案组于2017年12月6日16时许,在福田某商务中心内对该团伙进行收网,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同时掌握了五名在逃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和涉案证据。


▲ 2014年,犯罪嫌疑人高某在深圳注册成立深圳市阿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租用福田区某商务中作为办公点,从事民间放贷金融服务。同年7月初起,高某先后纠集犯罪嫌疑人高某明、谭某等人,打着民间放贷的幌子,对借款人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行为。


▲ 警方收集到的犯罪物证。


该犯罪团队之所以能屡屡得手,

恰是利用借款人急需现金的心态,

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隐瞒真相,

期间还涉嫌敲诈、勒索,

给受害人及其家庭、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如今,

还有很多利用“套路贷”敛财的人

潜藏在我们身边,

类似案件的破获也给人们敲响警钟。

那么“套路贷”到底是什么呢?

一旦“入套”又会遭受怎样的巨大损失?


知识点1

“套路贷”是什么?

 “套路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


 “套路贷”犯罪团伙组织架构明确,一般有一个老板,下面有电话营销、网络广告人员、具体洽谈的业务员、追债人、法律诉讼团队等。


☞ “套路贷”涉及诈骗(合同诈骗)、虚假诉讼、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抢劫等罪名。“套路贷”隐蔽性强,且利用公权力“扫尾”,其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


图片选自网络,仅供配图



知识点2

“套路贷”都有哪些套路?

1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嫌疑人通常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实际以个人身份与被害人签订空白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2
制造银行流水痕迹

嫌疑人会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实际情况是被害人借款到帐后,巧立名目,欺骗被害人将款项取出或以转账方式交还给嫌疑人。

以上文提到的案件为例,桂园所“套路贷”案件被害人龙某借款50万元,实际到手的只有7500元。


3
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

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甚至被害人主动还款,也拒不接受,目的是制造被害人“违约”的事实,为下一步“虚增债务”打下基础。


4
“转单平帐”,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在被害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嫌疑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在今年黄贝派出所破获的另一桩“套路贷”案件中,被害人郑伟首次借款5万元,短短一年时间,嫌疑人通过7次“转单平账”将其债额垒高至340万元,而实际上其到手的借款仅36万元。


5
软硬兼施“索债”

嫌疑人还会采用暴力(包括“软暴力”)方式索债,在不达目的的情况下,利用公权力,提起虚假诉讼或仲裁(一般以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房产为目标),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图片选自网络,仅供配图



知识点3

诈骗团伙通常有哪些手段?


诈骗团伙在实施诈骗的时候,

从接单前的自我营销到

追债过程中的“软硬兼施”,

往往都是有迹可循的,

大家需要擦亮眼睛,辨别真伪。


接单前

1. 短信、网络、电话推销等方式营销;

2. 租高端写字楼,外在形式正规,塑造公司良好形象,表现出公司很有实力。


接单过程中

1. 宣称资金雄厚,不查征信,放款迅速,可在银行拒贷的条件下给予放款

2. 或者通过私人关系从银行内部渠道申请到贷款,可免抵押贷款,可做“首付贷”、“校园贷”。


签单过程中

1. 合同里面“暗藏杀机”,也是“套路贷”里套路的开端。嫌疑人通常会诱骗被害人签订阴阳合同、空白合同、空白借条

2. 不向被害人具体解读合同细节、条款

3. 在合同中设下“陷阱条款”,以各种理由拒绝将合同文本交付被害人,致被害人手中无证据。


放款过程(空放过程)

以公司“做账”、“走账”、“避税”为由,通过个人名义和个人账户转账放款,同时又要求事主马上提现交回公司,或要求事主马上将大部分款项转账至公司指定的第三方账户。受害人到手数额远低于合同项下借款额度和银行走账数额。


“放款”后

刻意制造受害人违约的事实,或者肆意认定违约(如未到期债务称已到期、债权人单方变更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将受害人车辆驶离指定区域等),从而肆意处置受害人车辆、房产等财产,采用各种方式讨债。


转单过程(垒高债务)

强调公司到期要回收债务,转单也是为了延长债务期限,缓解债务人还款时间压力,为了帮受害人解一时之困。


追债过程

暴力与软暴力相结合,最终以仲裁或诉至法院,甚至以提起虚假诉讼手段,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财产目的。


▲ “套路贷”诈骗团队建立的微信群,并在群里讨论如何应对受害人提起的诉讼。



知识点4

哪些人最容易“上套”?


有以下行为或习惯的人要注意,

再不戒掉这些不良嗜好和行为,

下一个“入套”的人可能就是你!

  资信不良, 消费不理性,从银行正规渠道难以获取贷款,比如“校园贷”、“美容贷”、车贷。

  法律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甚至无保护意识,或者认知能力差,轻易相信他人。

  急需资金周转或有赌博嗜好,也不排除个别人出于欺骗目的铤而走险,借东墙补西墙,本来就不想还钱,最终反而落到“套路贷”的犯罪团伙手中。


图片选自网络,仅供配图


“套路贷”套路极深,

已成为危害性极大的社会问题。

作为一种有组织犯罪

“套路贷”属于公安部门“扫黑除恶”范畴

为了打击“套路贷”,

罗湖公安分局也做出了很多努力。


▲ 警方从犯罪团伙处搜查出来的“赃物”。


重点打击黑恶势力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罗湖公安分局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黑恶犯罪实际情况,重点打击涉“套路贷”、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


截至目前,共破获“套路贷”黑恶案件16宗,刑拘嫌疑人21人,打掉恶势力团伙3个,挽回群众损失1300余万元


合力实现精准打击

❐ 由于“套路贷”案件大多利用被害人金融知识匮乏、消费不理性、自控能力弱等弱点,以合法借贷表象掩盖侵财犯罪实质,侦查取证难度较大,给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带来巨大挑战。


为此,罗湖区检察院适时启动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工作协调,提前介入“套路贷”案件两宗,就侦查方向和证据收集固定及时提出意见,形成强大打击合力,实现对“套路贷”的精准打击。


图片选自网络,仅供配图


现今骗子的套路越来越多,

大家在贷款时需要格外谨慎,

事先详细了解相关法律常识,

学会识破诈骗团队的手段和套路。


当遇到疑似“套路贷”诈骗团伙时,

要及时抽身;

如果不幸落入了“套路贷”的圈套,

要及时寻求法律援助,

不要拖延时间甚至以身犯险,

以免给犯罪分子变本加厉的机会。


贷款需谨慎,

快转给你身边的亲友吧!



信息来源:罗湖社区家园网综合罗湖区公安分局、深圳商报、深圳晚报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

统筹整理:新时代新罗湖

如需转载,请注明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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