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 | 全都是套路!借50万到手只有7500,还有人没了房产......
我们都知道
借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所以呢,有些人看到
“无需贷款、无论资质、快速放贷”
“急用钱,找我们”
就走上了“贷款”之路
但万万没想到
借你钱是假
要你房是真
此时你或许已落入了
“套路贷”的圈套!
★ 案件回顾 ★
案件起源
2017年9月,有市民到桂园派出所报案称,其被民间小额贷款公司诈骗,称全市跟他们一样情形被骗的人在福田、龙岗、罗湖还有十几个,且小额贷款公司都去相应的法院对他们提起了诉讼。经初查,民警判断市民所报案件为“套路贷”诈骗案件,派出所受理了龙某、伍某的报案申请,并立案侦查。
破案经过
经侦查,民警摸清了这一史上最长套路的借贷诈骗的真面目。该团伙长期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专挑在深圳有房产的对象下手。放贷犯罪团伙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同时带借款人去公证处,将房屋的出租、管理及查档权授权给了贷款方,以便为今后和借款人打官司提供合法依据。
举个例子:“借款人意图贷款25万,贷款方会想方设法劝借款人贷50万,然后以过流水的名义收回30万,在以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名义要求借款人付现19余万元,也就是说借款人最终只到手数千元。等到还款日到后,贷款方以违约名义,向借款人索要50万借款,如果借款人不还便向法院申请查封借款人房产。而受害人往往是在贷款方连哄带骗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很多人往往无法提供任何证据,甚至很多人签订的是空白合同,这就使得受害人无法提供有力证据。”
成功破获
经过三个月的侦查,专案组于2017年12月6日16时许,在福田某商务中心内对该团伙进行收网,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同时掌握了五名在逃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和涉案证据。
▲ 2014年,犯罪嫌疑人高某在深圳注册成立深圳市阿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租用福田区某商务中作为办公点,从事民间放贷金融服务。同年7月初起,高某先后纠集犯罪嫌疑人高某明、谭某等人,打着民间放贷的幌子,对借款人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行为。
▲ 警方收集到的犯罪物证。
该犯罪团队之所以能屡屡得手,
恰是利用借款人急需现金的心态,
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隐瞒真相,
期间还涉嫌敲诈、勒索,
给受害人及其家庭、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如今,
还有很多利用“套路贷”敛财的人
潜藏在我们身边,
类似案件的破获也给人们敲响警钟。
那么“套路贷”到底是什么呢?
一旦“入套”又会遭受怎样的巨大损失?
知识点1
“套路贷”是什么?
☞ “套路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
☞ “套路贷”犯罪团伙组织架构明确,一般有一个老板,下面有电话营销、网络广告人员、具体洽谈的业务员、追债人、法律诉讼团队等。
☞ “套路贷”涉及诈骗(合同诈骗)、虚假诉讼、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抢劫等罪名。“套路贷”隐蔽性强,且利用公权力“扫尾”,其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
图片选自网络,仅供配图
知识点2
“套路贷”都有哪些套路?
嫌疑人通常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实际以个人身份与被害人签订空白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嫌疑人会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实际情况是被害人借款到帐后,巧立名目,欺骗被害人将款项取出或以转账方式交还给嫌疑人。
以上文提到的案件为例,桂园所“套路贷”案件被害人龙某借款50万元,实际到手的只有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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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甚至被害人主动还款,也拒不接受,目的是制造被害人“违约”的事实,为下一步“虚增债务”打下基础。
在被害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嫌疑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在今年黄贝派出所破获的另一桩“套路贷”案件中,被害人郑伟首次借款5万元,短短一年时间,嫌疑人通过7次“转单平账”将其债额垒高至340万元,而实际上其到手的借款仅36万元。
嫌疑人还会采用暴力(包括“软暴力”)方式索债,在不达目的的情况下,利用公权力,提起虚假诉讼或仲裁(一般以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房产为目标),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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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3
诈骗团伙通常有哪些手段?
诈骗团伙在实施诈骗的时候,
从接单前的自我营销到
追债过程中的“软硬兼施”,
往往都是有迹可循的,
大家需要擦亮眼睛,辨别真伪。
接单前
1. 用短信、网络、电话推销等方式营销;
2. 租高端写字楼,外在形式正规,塑造公司良好形象,表现出公司很有实力。
接单过程中
1. 宣称资金雄厚,不查征信,放款迅速,可在银行拒贷的条件下给予放款;
2. 或者通过私人关系从银行内部渠道申请到贷款,可免抵押贷款,可做“首付贷”、“校园贷”。
签单过程中
1. 合同里面“暗藏杀机”,也是“套路贷”里套路的开端。嫌疑人通常会诱骗被害人签订阴阳合同、空白合同、空白借条;
2. 不向被害人具体解读合同细节、条款;
3. 在合同中设下“陷阱条款”,以各种理由拒绝将合同文本交付被害人,致被害人手中无证据。
放款过程(空放过程)
以公司“做账”、“走账”、“避税”为由,通过个人名义和个人账户转账放款,同时又要求事主马上提现交回公司,或要求事主马上将大部分款项转账至公司指定的第三方账户。受害人到手数额远低于合同项下借款额度和银行走账数额。
“放款”后
刻意制造受害人违约的事实,或者肆意认定违约(如未到期债务称已到期、债权人单方变更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将受害人车辆驶离指定区域等),从而肆意处置受害人车辆、房产等财产,采用各种方式讨债。
转单过程(垒高债务)
强调公司到期要回收债务,转单也是为了延长债务期限,缓解债务人还款时间压力,为了帮受害人解一时之困。
追债过程
暴力与软暴力相结合,最终以仲裁或诉至法院,甚至以提起虚假诉讼手段,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财产目的。
▲ “套路贷”诈骗团队建立的微信群,并在群里讨论如何应对受害人提起的诉讼。
知识点4
哪些人最容易“上套”?
有以下行为或习惯的人要注意,
再不戒掉这些不良嗜好和行为,
下一个“入套”的人可能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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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套路极深,
已成为危害性极大的社会问题。
作为一种有组织犯罪,
“套路贷”属于公安部门“扫黑除恶”范畴。
为了打击“套路贷”,
罗湖公安分局也做出了很多努力。
▲ 警方从犯罪团伙处搜查出来的“赃物”。
❐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罗湖公安分局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黑恶犯罪实际情况,重点打击涉“套路贷”、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
截至目前,共破获“套路贷”黑恶案件16宗,刑拘嫌疑人21人,打掉恶势力团伙3个,挽回群众损失1300余万元。
❐ 由于“套路贷”案件大多利用被害人金融知识匮乏、消费不理性、自控能力弱等弱点,以合法借贷表象掩盖侵财犯罪实质,侦查取证难度较大,给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带来巨大挑战。
为此,罗湖区检察院适时启动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工作协调,提前介入“套路贷”案件两宗,就侦查方向和证据收集固定及时提出意见,形成强大打击合力,实现对“套路贷”的精准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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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骗子的套路越来越多,
大家在贷款时需要格外谨慎,
事先详细了解相关法律常识,
学会识破诈骗团队的手段和套路。
当遇到疑似“套路贷”诈骗团伙时,
要及时抽身;
如果不幸落入了“套路贷”的圈套,
要及时寻求法律援助,
不要拖延时间甚至以身犯险,
以免给犯罪分子变本加厉的机会。
贷款需谨慎,
快转给你身边的亲友吧!
信息来源:罗湖社区家园网综合罗湖区公安分局、深圳商报、深圳晚报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
统筹整理:新时代新罗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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