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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 | 罗湖人可延期申请行政复议!2月3日起不计入期限


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了关于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

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


这里还有一个好消息

罗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等相关规定

对抗疫期间有关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调整

罗湖市民可延期申请行政复议


 罗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关于抗疫期间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部署,最大限度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的权利,罗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等相关规定,就抗疫期间有关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说明如下:

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如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的,则到期日自动顺延至工作日第1天;


  • 如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到期日为2020年2月3日(含本日)之后的,自2月3日起不计入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申请期限继续计算的时点将在“罗湖政府在线”网站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据罗湖区行政复议办工作人员介绍因受疫情影响为降低人员流动交叉感染风险并最大限度保障复议申请人的权利该办调整了抗疫期间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


如复议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间

2019年12月5日及之后的

则原到期日为2020年2月3日及之后(60日内)这种情况下按通知要求2月3日之后不计入申请期限继续起算时点将会另行通知
不明白再给大家举个例子

张三于2019年12月6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原本应该在2020年2月4日前申请行政复议,但这段时间又担心出门有疫情风险,此时他就不必再担心了,因为到期时点已延期。如果还不放心可以咨询罗湖区复议办工作人员(联系方式:25666169,15622209692)该工作人员还介绍,复议申请人在2月3日之后,仍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复议申请材料,邮寄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005,罗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755-25666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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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罗湖政府在线、深圳新闻网

编辑整理:新时代新罗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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