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替他人做核酸采样,深圳2名女子被拘!(附罗湖区最新核酸采样点)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大家都会配合做核酸采样
但偏偏有的人想走捷径
近日,大鹏公安分局土洋派出所
依法拘留2名
冒名顶替他人做核酸采样的女子
为投机取巧者敲响了警钟
冒名顶替他人做核酸采样
2名女子被拘留
2022年8月8日17时许,在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土洋社区核酸检测采样点,女子彭某在出示粤核酸码时,被扫码工作人员发现有冒名顶替他人做核酸采样的嫌疑,后经工作人员不断询问,其承认是帮其老公陈某做核酸采样。得知情况后,社区工作人员立即报警。与此同时,又发现另一名李姓女子也同样存在代替他人做核酸采样的情况。
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土洋派出所接报后,立即赶往现场带走有关人员并依法展开调查。经查,彭某、李某冒名顶替他人进行核酸采样,违反防疫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扰乱公共秩序违法人员彭某、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心怀侥幸
冒名代替他人做核酸采样
扰乱疫情防控秩序
终将面临法律的严肃处理
在此提醒大家: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到10天的治安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被冒名的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阳性患者,那么冒名的人将涉嫌《刑法》规定的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不遵守防疫规定
弄虚作假、冒用他人身份信息
进行核酸采样等
妨害社会管理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请大家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附:8月12日
罗湖区核酸采样点
东门街道
翠竹街道
南湖街道
笋岗街道
东湖街道
莲塘街道
东晓街道
清水河街道
桂园街道
黄贝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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