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魏江: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要坚持国际交流与合作

近日,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主持行政工作)魏江教授撰写的《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要坚持国际交流与合作》文章在《科技日报》发表,文章得到了人民网等多家媒体转载。


官微特推出【“新财经”自主知识体系】系列专题第2期,魏江教授深度解读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要坚持国际交流与合作。


魏江,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主持行政工作)、浙江大学全球浙商研究院院长,曾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首届教育部长江青年学者、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北省楚天学者特聘教授、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等。研究领域:创新战略、技术创新管理、战略管理。


在前不久召开的首届“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上我国首次提出《国际科技合作倡议》倡导并践行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国际科技合作理念坚持“科学无国界、惠及全人类”携手构建全球科技共同体
当前,全球社会共同面临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生态环境、技术突破等重大挑战科技创新在应对全球重大挑战方面愈发重要面向未来我们要充分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深度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增强科技政策的弹性和包容性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


我国具备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坚实基础



坚持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广泛资助国际协作的科研项目、搭建全球科技创新网络,是不少发达国家提升科技国际话语权、科技创新水平乃至国富民强的重要路径。回顾近代以来国际格局的演变,从19世纪后期开始美国追赶英法、“二战”后德国和日本追赶美英苏,以及20世纪后半期开始亚太地区新兴经济体追赶传统发达经济体,都生动地体现了这一点。

事实上,我国在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方面具备坚实基础。近年来,我国支持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与搭建全球科技创新共同体的能力不断提升,科研基础设施条件比肩全球顶尖水平。《2022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全国共投入R&D经费30782.9亿元,比上年增加2826.6亿元,增长10.1%;R&D经费投入强度为2.54%,比上年提高0.11个百分点;其中,全国基础研究经费2023.5亿元,比上年增长11.4%,科技经费投入力度持续加大,R&D经费投入强度逐年提高。

目前,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研发支出国,研发支出占世界各国研发总支出的20%左右,已具有资助高水平国际科研合作的基础。在国际大科学合作方面,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反应堆(ITER)计划、人类基因组计划(HGP)等一批标志性国际大科学计划,并牵头实施深时数字地球(DDE)、人体蛋白质组导航(π-HuB)等一系列国际大科学计划。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方面,我国已规划建成了中国天眼(FAST)、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第四代同步辐射光源、地面空间站、重离子加速器冷却储存环等,正在建设及规划如上海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SHINE)、深圳中能高重复频率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S3FEL)、未来高能环形正负电子对撞机(CEPC)等。

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许多标志性新成果不断涌现,如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原子核质量测量团队基于重离子加速器冷却储存环精确测量了一批关键原子核的质量,揭示了部分中子星的性质。在论文产出方面,近5年部分基础学科如数学、化学ESI高被引论文数量已经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其他不少学科稳居第二,仅次于美国。综上可以看出,我国已具备支持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与搭建全球科技创新共同体的能力和基础。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迈向世界科技强国的征途上,我国仍面临一些问题,面对产业转型升级的科技高质量供给仍有缺口。为此,我国应坚持以开放心态,与全球各国开展深度国际交流,共建基础设施、共担投入风险、共享创新成果。


三方面发力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需要进一步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此,要充分发挥政策在驱动、引导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的作用,从财政资助、平台开放、产权保护三个方面进行政策设计。


01

应在重点领域设立专项资助基金,资助高水平国际合作研究

实施“重点领域研究共同体计划”,设立年度300亿—500亿元的“重点领域研究共同体专项资助资金”。同时引入相关科技领军型企业共同投入,并撬动地方科技计划给予配套投入,继而实现重点领域的学术团队培育与持续跟进,加强技术积累与前瞻布局。


02

应构建并完善全球科技合作网络,加速协同开放与创新溢出

除涉及国防及战略核心利益领域外,依托全国重点实验室、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等,积极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吸引海外一流大学、研发机构甚至高科技企业参与建设和使用,鼓励开放式创新。以放宽财政税收管制等方式鼓励国内企业跨国开展科技创新合作,建设海外创新飞地,激活合作研发机构市场化运营活力。


03

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制度型开放合作环境

知识产权保护是全面深化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的基础,要全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推动建立健康、可持续的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机制。打造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交流平台,通过顶尖科学家论坛等活动,积极宣传我国关于科技成果归属分配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权威解读相关政策详细落地实施办法,解决国际科研平台合作研究的后顾之忧。构建规范的管理服务机制,尤其是完善国际化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畅通科研经费申请、审批、使用、结算全过程,保证资金安全有序流动。


我们应站在

发展共赢、汇智聚力的历史高度

遵循科技进步、对外开放

与大国崛起同步实现的历史逻辑

以更加开放的心态

汇聚全球高水平创新资源

同时,我们也要为应对

全球重大挑战及人类社会进一步发展

提供科技综合解决方案

构建全球科技创新命运共同体



  ☞ 往期推荐•点击阅读 ☜  

重要提醒!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浙江财经大学考点考生须知

一个回眸,秋天就成了风景

倒计时5天!你必上岸!

冬日来信 | 快来看看浙财的“cp”们给你写了什么吧!

硬核!学校举行2023年榜样的力量“十佳大学生”评选暨优秀学子事迹报告会

 编辑  | 微信部 

 责编  | 俞榕




浙江财经大学融媒体中心转载请注明新浪官方微博:@浙江财经大学欢迎来稿:zufe1974@126.com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