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楼入户”安全隐患引热议,记者实地探访肇庆多个小区,发现……
西江日报记者 陈颖瑜
5月10日,成都一小区
电动车进电梯,突然起火爆燃,
致电梯内5人受伤。
事件引发大众对电动自行车
如何规范停放及充电的激烈讨论。
该事件发生后,
肇庆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消防部门、街道社区、小区物业等
都采取了一系列行动。
记者连日来走访了多个小区和部门
了解情况。
住宅小区
仍有违规停放、充电现象
记者走访了端州区一些小区,
发现很多市民对
“电动自行车上楼”的安全意识逐渐增强。
同时,在走访中,记者发现
部分小区楼宇对此并未采取有效措施,
日常监管仍需加强。
▼
在泰湖新城,
记者在楼宇大堂和电梯等位置,
未见张贴
“电动车禁止进入电梯”提示牌。
同时,记者发现仍有居民
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内。
记者了解到,
现在泰湖新城正处于
新旧物业交接时期,
部分小区管理业务有停滞。
在锦绣莱茵小区,
楼宇大堂及电梯内
张贴了“电动车禁入电梯”提示牌。
但楼道内
仍有停放着电动自行车
其充电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锦绣莱茵小区居民陈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发过要装充电桩的通知,也看到带人来实地勘探,但暂时未见有下一步行动。”
记者来到东盛名苑,
看到在南门露天位置设置了
一排充电桩。
而在楼宇大堂和电梯处均贴有
“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电梯”提示牌
以及相关的消防宣传海报。
“经过多年来的征询意见及沟通协调,最终在今年新年前,成功在小区门外设置了一个充电桩点。”东盛名苑剑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点位属于小区范围,没有占用市政用地。但由于是露天设置,考虑到安全充电,物业仍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装雨棚。电动自行车事故引发社会关注后,到这里充电的小区居民多了。但仍有居民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家门口和在家充电。
小区居民众多,一个充电桩几个插口无法满足居民使用需求。“目前有加装的计划,但是工作推动较难。”物业负责人表示,主要原因是部分居民有反对意见。
记者了解到,小区充电桩选址问题在首次安装和现在加装时,就一直存在争议。若充电桩设置在小区楼宇大堂附近,会引起小区部分低楼层的居民的疑虑,担心其是否对低楼层居民造成不良影响。为此选址工作的难以协调,充电桩安装工作推动缓慢。
记者还走访了尚东名筑小区。
该小区宣传管理工作相对到位,
同时小区楼宇下设置了
充足的充电桩供市民使用。
据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肇庆市中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杨先生介绍,物业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问题。物业经过长达近3年时间,做了大量宣传工作,取得了小区居民关于对安装充电桩计划的支持,最终于2020年中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
目前小区内设有7个充电桩点位,已经满足小区居民日常使用需求。平时使用率高,居民也满意。在安装前,物业还多次咨询肇庆消防部门,了解相关选址和消防配备等要求。
杨先生还提到,小区安装充电桩不需要费用投入,小区与公司签订一定期限的租用合同,小区居民只需支付充电时1元3小时的电费。在车辆满电和设施故障的情况下,充电桩会自动断电,安全性能高。充电桩虽使用公共用电,但设立了独立电表,费用透明公开。同时充电桩公司也经常与小区物业联系,了解使用情况,做好维护工作。
杨先生表示,
自从电动自行车事故
引发社会关注后,
多了很多其他小区物业前来咨询
小区安装充电桩的相关经验。
充电桩公司
业务量是之前的3到4倍
在小区合适的地方
设置充电桩,
能解决市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
肇庆市佳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沛佳介绍,日前电动自行车事故引发社会关注后,多了物业联系公司了解安装充电桩。“目前,公司业务覆盖了端州区30多个小区,还有不少小区这个月能确定下来,估计月底能接近50个小区。”
“公司进驻小区时,一般会遇到部分没有电动车的居民的反对,而且对于选址问题比较多争议。这些都是要通过物业和居民沟通解决。”李沛佳告诉记者,近期,端州区新东区较多楼盘与公司签订合同。近期生意是之前的3到4倍。
“基本的充电设置、消防器材、监控、保险等前期工程和后期维护都是公司投入,小区居民只需支付充电时的电费,也就是1元3小时。”李沛佳还表示,除了新式电梯楼,如今很多步梯楼和老旧小区都同样重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问题。
街道社区
大力推动充电桩建设安装
记者走访端州区城东街道,
该街道对辖区小区的情况进行摸查后,
迅速组织各社区召开建设充电桩推进会,
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城东街道名城星岸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共享充电点。
据了解,截至目前,
城东街道辖区内一共建有
电动自行车共享充电点11个。
居民可通过刷卡、扫码支付充电。
接下来,街道将进一步加大
安装充电桩的力度,
力争早日实现全街道覆盖。
城东街道前进社区翔盛花园内的电动自行车共享充电点。
城东街道水岸花城小区电动自行车共享充电点。以上3图 受访者供图
房地产行业协会
印发《提示通知》
要求加强电动车管理
5月14日,
肇庆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印发了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电梯安全管理
和电动自行车停放的提示通知》,
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
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电梯安全管理
和电动自行车停放的相关事项。
消防部门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为做好“打通生命通道”等
4个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
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对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曝光,
并要求做好整改工作。
今年5月1日起,《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正式施行。《规定》明确:禁止在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禁止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充电场所存放易燃、可燃物品。
根据《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的,
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造成火灾事故的,由消防救援机构
或者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规定》明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人做好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的火灾防范工作。
《规定》要求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项目,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指导督促建设单位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配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你家的小区有充电桩吗?
关于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停放、充电,
你有什么经验或想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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