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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肇庆人不要再这样过马路了,不仅危险还要担责!

咨讯最全的 肇庆西江网 2021-10-06

西江日报记者 陈颖瑜

不按交通规则过马路,

不仅损害了城市的文明形象,

更埋下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近日

记者就在肇庆端州城区

发现部分斑马线上存在

不按交通规则过马路的乱象

▼▼



这样过马路不仅危险还要担责!

记者在多个路口观察发现,

许多市民在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

摩托车通过斑马线横穿机动车道时,

没有下车推行


▲端州四路与工农路交界路口斑马线。西江日报记者 陈颖瑜 摄


电动车在绿灯亮起直接骑车快速通过,

甚至有摩托车还加大油门,

在行人间穿梭,

斑马线上的行人见状纷纷避让。


▲古塔路与端州三路交界路口斑马线。西江日报记者 陈颖瑜 摄


为什么不下车推行过马路?

↓↓

“电动车比自行车重多了,下车推行不方便。”部分市民向记者说道。


一名电动车主表示:“大家都是‘争分夺秒’过马路,如果前方有人下车推行,势必会阻挡后方行人和电动车的道路,所以一般都是直接骑着走。”


骑着电动车过马路虽然方便

但其伴随而来的安全隐患

实在不容忽视

近日,在端州区建设二路

发生的这起事故就值得我们重视

▽▽

事故过程:

5月13日下午,在建设二路明珠路口前人行横道,杨某驾驶肇庆临53***号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横过道路时,遇伍某驾驶粤H20***号二轮摩托车搭载一名未成年人由东向西驶至,双方发生碰撞,导致3人受伤,车辆损坏。

事故责任认定:

杨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未下车推行,伍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让行,双方分别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除了未下车推行过马路,

记者在走访过程中还发现

在斑马线上,

不守规矩的行人也不在少数。


行人闯红灯过马路


记者发现部分行人

和骑行自行车、电动车的市民,

在红灯亮起时依然横过斑马线。


▲古塔路与端州三路交界路口斑马线。西江日报记者 陈颖瑜 摄


▲端州四路与工农路交界路口斑马线。西江日报记者 陈颖瑜 摄


过马路不走斑马线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门前。西江日报记者 陈颖瑜 摄


边过马路边玩手机


在等候红灯时,

较多市民会趁等待时间翻看手机;

绿灯亮时,部分市民会收起手机过斑马线。


但也有部分市民现在边看手机边过马路,

其中不乏边看手机边骑行自行车

过斑马线的市民。


▲古塔路与端州三路交界路口斑马线。西江日报记者 陈颖瑜 摄


▲星城广场正门口前斑马线。西江日报记者 陈颖瑜 摄


图方便不下车推行过马路,

闯红灯、乱穿马路……

等于用生命在赌博 

赌赢了,快的是一分几十秒 

赌输了,可能会失去一生 


看完这组
发生在其他地方的图片
惊心动魄吗?
过马路也要小心啊!
↓↓




平时应该怎样正确过马路?

记者在走访过程中

也发现了许多文明过马路的行为

▽▽

横过机动车道时,下车推行



行人加快通过斑马线


记者发现有市民在通过斑马线时,

会加快脚步,加快通行。

司机礼让行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

行人走快两步,互相尊重与理解,

共建和谐文明城市。



 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

 不仅需要“车让人”,

 也需要“人守规”,

大家一定要记住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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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嘉华

◆二审 陈楚
◆三审 郭杏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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