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肇庆人不要再这样过马路了,不仅危险还要担责!
西江日报记者 陈颖瑜
不按交通规则过马路,
不仅损害了城市的文明形象,
更埋下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近日
记者就在肇庆端州城区
发现部分斑马线上存在
不按交通规则过马路的乱象
▼▼
这样过马路不仅危险还要担责!
记者在多个路口观察发现,
许多市民在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
摩托车通过斑马线横穿机动车道时,
没有下车推行。
▲端州四路与工农路交界路口斑马线。西江日报记者 陈颖瑜 摄
电动车在绿灯亮起直接骑车快速通过,
甚至有摩托车还加大油门,
在行人间穿梭,
斑马线上的行人见状纷纷避让。
▲古塔路与端州三路交界路口斑马线。西江日报记者 陈颖瑜 摄
为什么不下车推行过马路?
↓↓
“电动车比自行车重多了,下车推行不方便。”部分市民向记者说道。
一名电动车主表示:“大家都是‘争分夺秒’过马路,如果前方有人下车推行,势必会阻挡后方行人和电动车的道路,所以一般都是直接骑着走。”
骑着电动车过马路虽然方便
但其伴随而来的安全隐患
实在不容忽视
近日,在端州区建设二路
发生的这起事故就值得我们重视
▽▽
5月13日下午,在建设二路明珠路口前人行横道,杨某驾驶肇庆临53***号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横过道路时,遇伍某驾驶粤H20***号二轮摩托车搭载一名未成年人由东向西驶至,双方发生碰撞,导致3人受伤,车辆损坏。
事故责任认定:杨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未下车推行,伍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让行,双方分别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除了未下车推行过马路,
记者在走访过程中还发现
在斑马线上,
不守规矩的行人也不在少数。
记者发现部分行人
和骑行自行车、电动车的市民,
在红灯亮起时依然横过斑马线。
▲古塔路与端州三路交界路口斑马线。西江日报记者 陈颖瑜 摄
▲端州四路与工农路交界路口斑马线。西江日报记者 陈颖瑜 摄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门前。西江日报记者 陈颖瑜 摄
在等候红灯时,
较多市民会趁等待时间翻看手机;
绿灯亮时,部分市民会收起手机过斑马线。
但也有部分市民现在边看手机边过马路,
其中不乏边看手机边骑行自行车
过斑马线的市民。
▲古塔路与端州三路交界路口斑马线。西江日报记者 陈颖瑜 摄
▲星城广场正门口前斑马线。西江日报记者 陈颖瑜 摄
图方便不下车推行过马路,
闯红灯、乱穿马路……
等于用生命在赌博
赌赢了,快的是一分几十秒
赌输了,可能会失去一生
平时应该怎样正确过马路?
记者在走访过程中
也发现了许多文明过马路的行为
▽▽
记者发现有市民在通过斑马线时,
会加快脚步,加快通行。
司机礼让行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
行人走快两步,互相尊重与理解,
共建和谐文明城市。
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
不仅需要“车让人”,
也需要“人守规”,
大家一定要记住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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