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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肇庆出台新政!最高奖励10万元→

肇庆头条 2024-04-01

西江日报记者 李颐娜


@肇庆托育机构

这里有份利好政策请查收!

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

最高可一次性发放奖励10万元/家!




肇庆市人民政府同意,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发展补助和示范性奖励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51日起施行,通过补贴、奖励的方式,引导激励我市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符合这些要求的可获补助/奖励

《通知》对托育机构补助和奖励的
范围、条件、标准、程序、施行有效期
等内容作了明确解读

1

对2021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在肇庆市注册登记并完成备案,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发放发展补助标准为1万元/家

2

对在肇庆市注册登记并备案,且在2022年度至2024年度被评为“肇庆市示范性托育机构”的托育机构一次性发放奖励10万元/家


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申请补助
需经过机构申请与初审、
复审认定、公示发放3个环节,
申请奖励的需经过
肇庆市示范性托育机构
评定、奖励发放2个环节。


了解,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肇庆市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我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要达到5.5个。目前,我市已注册登记的托育机构共计68家,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120个。



《通知》还有哪些内容?
请看一图读懂~

此次印发《通知》,
主要是希望通过充分发挥
财政扶持资金的规范引导作用,
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
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更好地满足广大家庭
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促进肇庆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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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设计 张子弦
◆编辑 梁海贤
◆二审 郭晓琳
◆三审 刘小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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