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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头条 2024-04-01

日前,市政府印发

《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七大工程”三年(2023-2025年)行动

“1+5”工作方案》,

配套出台

《肇庆市农业产业招商优惠政策》,

推出肇庆农业招商“黄金八条”


“黄金八条”包括哪些方面


该政策从八个方面

支持农业产业招商,包括

优化招商项目准入管理、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鼓励引导农产品电商发展、支持农业企业做大做强、落实农业项目土地保障、支持农业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农业项目用水用电用气优惠、落实企业服务保障等。


该政策是近年来我市推出的

力度最大、覆盖最全的

农业招商政策之一。


梁亮 摄


记者梳理发现,

“黄金八条”政策不仅覆盖了

农业产业的全链条,

而且力度大,瞄准了

肇庆农业发展的短板、弱项。


在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方面


提出对在我市投资农产品精深加工,且在肇庆采购农产品达企业年采购农产品总量60%以上,并在肇庆统计核算销售收入达3亿元以上的企业,市级财政按照企业固定资产规模的1%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鼓励引导农产品电商发展方面


对与我市农业基地、专业合作社签订2年及以上购销协议,并且通过电商渠道销售本地农产品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在支持农业企业做大做强方面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农产品种植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的农产品养殖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奖励后的农产品种植企业年营业收入每增加3000万元、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年营业收入每增加1亿元、农产品养殖企业年营业收入每增加3亿元,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在落实农业项目土地保障方面


政策瞄准农村产业发展用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破解支招、解绑松缚。


在落实企业服务保障方面


首次提出设立重点农业投资企业名录,对重点项目建立市、县领导包联农业企业和项目制度。


陈彦成 摄


“农业是国之根本。我们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前来投资农业,加快构建肇庆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出台农业产业招商优惠政策“黄金八条”旨在全面落实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坚持以工业化理念、产业链思维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提升现代农业产业招商成效。




附:《肇庆市农业产业招商优惠政策》“黄金八条”

第一条,优化招商项目准入管理。对来我市投资粮食、蔬菜、水果、南药、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精深加工招商项目,适当下调项目准入门槛,按照肇庆市农产品精深加工类招商项目遴选指导性指标开展遴选。

第二条,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对在我市投资农产品精深加工,且在肇庆采购农产品达企业年采购农产品总量60%以上,并在肇庆统计核算销售收入达3亿元以上的企业,市级财政按照企业固定资产规模的1%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三条,鼓励引导农产品电商发展。对与我市农业基地、专业合作社签订2年及以上购销协议,并且通过电商渠道销售本地农产品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第四条,支持农业企业做大做强。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农产品种植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的农产品养殖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奖励后的农产品种植企业年营业收入每增加3000万元、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年营业收入每增加1亿元、农产品养殖企业年营业收入每增加3亿元,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第五条,落实农业项目土地保障。对属于农业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项目,由各县(市、区)积极申请列入省重点项目库;对于不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保持集体建设用地性质的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项目用地情况说明后申请使用省用地指标;对于不在省级指标保障范围的重点农业项目,由市统筹保障项目用地指标。项目投资主体属于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优先安排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用地指标。加大土地流转力度,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第六条,支持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人才集聚、企业产值、税收贡献、科研比重等情况,将来肇投资的农业企业纳入市重点人才企业库的入库范围,在行政服务、医疗服务、安居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人才政策待遇上给予优先和倾斜。

第七条,落实农业项目用水、用电、用气优惠。农业生产用水、用气执行国家、省、市以及当地政府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对纳入重点涉农企业名录的企业,其生产用电符合国家和省销售电价分类中农业生产用电规定的,严格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第八条,落实企业服务保障。设立重点农业投资企业名录,对重点项目建立市、县领导包联农业企业和项目制度。

本政策适用于在肇庆境内注册,且投资(含增资扩产)开展粮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南药、预制菜、竹产业、微生物、花卉等种养殖或农产品加工企业。具体实施细则以每年通知公告为准,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依法依规申请本优惠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服务、便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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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永强

◆编辑 林雪莹

◆二审 郭晓琳

◆三审 李   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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