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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冯钢风波:言论自由vs政治正确?| 微思客

2017-10-26 微思客 微思客WeThinker

编者按:浙江大学社会系教授冯钢四年前的一条微博最近火了 (如图)。冯钢的性别歧视言论在网络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论,也遭到同是社会学系(及其他人文学科)同行的声讨。豆瓣上面更是出现了一个《我们要求浙江大学冯钢教授公开道歉(欢迎加入联署)》的帖子,在帖子里面,几十位来自全球各地的人文社科博士带头署名要求冯钢道歉,且联署的名单也在不断增加。然而,这个帖子很快就被删掉了。


 

在微博的另一边,中国政法大学萧瀚教授(@花椒爱正义328)针对冯钢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表示要警惕霸权,被解读为给冯钢背书,也引起了另一场风波。所幸的是,此次风波并没有被淹没在各方的口水中不了了之,各路神仙都在从不同的角度剖析事件,引起了一番关于“政治正确”以及“言论自由”的辩论。

 

此次事件的焦点有两个。其一,冯钢的言论有没有构成性别歧视?其二,冯钢被要求道歉,这到底是过分的政治正确抑或是对于言论自由的侵犯? 


这篇文章总结了关于“政治正确”以及“言论自由”的各方讨论,小编汇总成文,以飨读者。关于第一个焦点的讨论,详见微思客编辑重木的新文《只因为是“女性“:关于冯钢的三句话 | 微思客》。


观点一


“我一方面批判过度的政治正确,因为它让自由左派忽视甚至无视美国社会乃至整个世界所面临的危机。但是另一方面,我始终认为必须肯定并且坚守政治正确,否则会导致更大的危机和困境。我们万万不可错把杭州当汴州,因为在中国的语境中,我们还远没有建立起具有底线意义的政治正确观。”—— 周濂《访问周濂(中):流沙中国下的正义的可能 | 微思客大家访谈》


周濂老师在今年3月接受微思客采访的时候(点击蓝字《访问周濂》获取原文),谈到了政治正确。具体对话内容如下:

Q:老师您刚也谈到了的美国大选。川普胜选不仅在美国,也在国内也引起了很多争论,其中最大的争议是关于政治正确和自由派的一些讨论。川普胜选了之后,自由派经常被骂现是“圣母婊”。除去这些攻击性的成分,在您看来,自由左派是否有值得反思的地方?自由左派他们目前遇到最大的困境是什么?


周濂:我先说政治正确。早在2005年我就写过关于“政治正确”的文章。当时我对政治正确有过一些批评。政治正确可以被视为“话题禁忌”的共识,如果禁忌的话题清单无限度的扩张,我会担心它在效果上压制我们直面一些严肃的、客观存在的挑战。你不能装作视而不见,它就不存在了。另外,政治正确也有可能造成站队心态,我觉得这是政治正确的一些弊端。但是我并不是说,因为政治正确存在这么一些问题,我们就要彻底地抛弃政治正确这个概念。在美国社会,政治正确就像是一个封印,它压住了一些邪恶的东西,川普上台把这个封印给揭开了,然后,那些妖魔鬼怪就从瓶瓶罐罐里面就全都跑了出来,比如最近甚嚣尘上的白人至上主义以及纳粹主义者。

 

就此而言,我一方面批判过度的政治正确,因为它让自由左派忽视甚至无视美国社会乃至整个世界所面临的危机。但是另一方面,我始终认为必须肯定并且坚守政治正确,否则会导致更大的危机和困境。

 

另外,我们万万不可错把杭州当汴州,因为在中国的语境中,我们还远没有建立起具有底线意义的政治正确观。


观点二


“构成道德问题的并不是一次性的或粗鲁或极端的表达,而是仇恨言论以一种更持久的方式成为我们生活中时常可见的一部分,如同污染物慢慢浸透在社会环境之中,使得弱势的少数群体不得不生活于这类言论的阴影之中,而且,这种环境对于社会成员来说,是几乎无法通过自主选择逃避的。”——孙金昱《今天,我们更应为言论自由辩护|微思客》


孙金昱在《今天,我们更应为言论自由辩护 | 微思客》点击蓝字获取文章全文)里,首先界定了什么是言论自由?言论自由的边界在哪里?然后进一步探讨为什么我们应该抵制仇恨言论(hate speech),以及政治正确与言论自由的关系。下面是《今天,我们更应为言论自由辩护 | 微思客》的节选。

什么是言论自由?

人们通常将言论自由理解为一种“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的自由,这种自由让我们有权利畅所欲言、直抒胸臆,甚至有时候,一些人认为言论自由就是自己的言语必须被容忍、不能被攻击的自由。这种误解在微博等网络平台上非常常见,当不同人产生了针锋相对的看法的时候,其中一方会用“我在行使我的言论自由权利”为自己的观点辩护,还会使用类似“你(们)对我进行攻击是不尊重我的言论自由”这样的理由来回击对方。甚至,一些人使用含有侮辱、人身攻击性的言辞,仍会用“言论自由”作为最后一道防线来正当化自己的言行。

 

[…]言论自由,不是一种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的自由。言论自由权所保护的对象,并不是张嘴-发声或者提笔-写字这个动作过程。一些对言论的审查、限制、惩罚我们认为不合理,要付出很大努力去破除这些障碍,而另一些限制和惩罚我们则认为是合理的、必要的,这两种态度都是常见的。言论自由问题的核心在于我们要如何划出合理的边界。首先,这一边界能够区分言论和其他行为,进而解释为什么我们要把“言论”置于一个大类中,讨论它的自由和保护;其次,这一边界要区分哪些理由可以被接受从而正当化对一部分言论的限制,哪些理由不合理无法正当化对言论的限制。

 

言论当然不仅仅限制在说话,提到言论自由的时候我们都知道文字、影视、新闻以及其他可以表达观点、想法、情感、信息的载体都是潜在的被保护对象,言论自由也被称为表达自由,两个词组很多时候是混用的。当我们把“言论”单独提出来,并认为人们发表言论应当享有自由的时候,这似乎是在暗示言论和行为之间存在一条相对明晰的界限,言论的特殊性就在于它和行为截然不同。通俗些讲,就是“说说而已”,“并不会怎样”。但是这种朴素的感觉并不成立,言论与行为之间的区分在一些情况下是很模糊的。一些行为,仅仅通过言论的形式就能够完成。比如承诺、威胁、预测、拒绝。即使在言论和行为能够得到清晰区分的时候,我们也认为一些非言论的行为应该在言论自由原则下得到保护,比如行为艺术;而一些仅仅是言论的东西却不应该被这一原则覆盖,比如在哲学家Scanlon使用的例子,在剧场里高喊“着火”。

 

因此,区分言论和其他行为并非要区分“言论”和“行为”,然后得出言论保护、行为限制的结论。我们知道,通常情况下,一个自由主义社会中,对行为的法律限制遵循伤害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只有直接具体的伤害,才是法律禁止的正当理由,其他道德的、宗教的、政治的、家长制的理由,都不足以限制成年人的自由选择。言论自由之中的言论二字,其实包含了各种表达行为,也会引起包括伤害在内的多种负面效果。但是在言论自由原则下,即使有这些负面效果的存在,也不必然意味着限制言论。


为什么我们应该抵制仇恨言论?

仇恨言论是什么?通常,我们是根据字面意思来理解的,即表达仇恨情感的言论,这种表达通过贬低、侮辱、谩骂具有某一类身份的社会成员来实现,这一类身份包括宗教、性别、性取向、种族、民族等等,而这些身份特征本身在道德上中立的。不过,这种字面理解容易引起这样一种误解:仇恨言论之所以成为问题,是因为它表达了仇恨这样一种极端、负面、不够健康的感情;同时,仇恨也是表达者必不可少的动机。按照这一逻辑,限制仇恨言论就有了惩罚情感与思想的嫌疑。

 

沃尔德伦教授(Jeremy Waldron)则指出,针对仇恨言论的限制性立法并不关心表达者的动机,也并不是源于对“仇恨”这种情感的负面评价。这类立法所关注的根本是仇恨言论所产生的结果,这个结果使伤害原则依然能够应用于仇恨言论问题。

 

构成道德问题的并不是一次性的或粗鲁或极端的表达,而是仇恨言论以一种更持久的方式成为我们生活中时常可见的一部分,如同污染物慢慢浸透在社会环境之中,使得弱势的少数群体不得不生活于这类言论的阴影之中,而且,这种环境对于社会成员来说,是几乎无法通过自主选择逃避的。在这一点上,他认为色情片和仇恨言论有很多相似之处。对这些少数群体而言,仇恨言论不是对某些言论感到愤怒、不悦、屈辱、受伤害那么简单,它的效果不单单是在仇恨言论进入少数群体视野那一刻产生的心理精神效果。在这些感受背后,他们在社会中本该平等享有的尊严受到了侵犯。这里的尊严,不作为一种主观感受理解,而应作为一项客观权利理解。具体而言,这项权利是作为一个个体,被认为是平等的社会一员,不因其某种身份而被视为低人一等的权利。如果一个社会所呈现的环境中,充斥着对某些社会群体的侮辱、攻击等,它实际上是不是在具象化对这些群体的不尊重?


政治正确与言论自由

这一词语直到20世纪后半期才开始在西方世界中被使用,最初被用于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辩论,与我们今天所理解和接触的政治正确大相径庭。20世纪70年代,这一词语才被用于女性主义、少数族裔平权运动、左翼运动等今天我们认为政治正确广泛存在的领域,不过这一时期它的用途主要在于自我嘲讽。比如,黛布拉·L·舒尔茨提到,政治正确一词被女性主义者和左翼人士用作讽刺,以此来对抗自己所属学派的正统。80年代之后,政治正确越来越广泛地被用作右翼(保守派)对左翼(自由派)的批评和指责,称呼一个观点为政治正确本身就是在对这一观点的真实性、正确性进行否定,因为这些观点仅仅在政治上不出错,防止失去政治支持或选票,而非事实上的正确。当下,政治正确一词也用于中性表述。中性的表述中,政治正确指的是一套自发形成的公共讨论的话语规范,它设置了一定的禁区,规定了特定的措辞方式,但并没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我们能够用支持者和反对者来区分人们对政治正确的态度,政治正确的支持者是那些认同这一些规范的人,而政治正确的反对者则既包括那些指责特定观点(通常是左翼观点)仅仅在政治上正确的人,也包括那些认为这种特定的话语规范虚伪、没有必要、甚至剥夺他人自由权利的人。

 

这两类反对者在中文世界同时存在,他们对政治正确的恶感甚至更甚于西方世界。对第一类反对者来说,对政治正确的恶感多来自对少数民族、穆斯林、黑人、女性主义者、性少数群体等弱势群体的仇视或厌憎紧密相连。政治正确的反对者通常认为事实的正确就是这些少数群体本身就具有道德、能力、素质或其他方面的问题,从而不配或不该享有平等的权利。而拒绝批评这些社会群体,否定、回避这些问题,或以其他方式解读这些问题的成因则是一种政治正确。这种政治正确只是一种无用的圣母心态,遮蔽真相,保护不该保护之人,对其他社会成员极不公平。

 

而对第二类反对者而言,这些恶感来自政治正确带来的束缚感。在部分政治正确的反对者看来,政治正确的用词要求过于敏感,全无必要。他们声称“黑鬼”“阿叉”这类明显具有贬义色彩的词汇只是用习惯而无恶意,辩解让女性觉得受到冒犯的笑话是女性自己的问题,抱怨以“奥兹海默症”“听力障碍”等词替代“老年痴呆”“聋子”等说法荒唐而无意义……总之,政治正确限制了口无遮拦与真性情,但这种限制却小题大做。

 

无论西方还是中国,政治正确一词或是成为批判的对象,或是成为批判的理由。尤其是在西方当代观念下,政治领域一向推崇言论自由、多元声音、平等开放的讨论,在这样一个领域中设置“正确”显得矛盾。政治与正确两词的组合,也因此从一开始就显得奇怪而尴尬。结果是,这一概念很难被其支持者和反对者平衡地使用。若为某一观点立场辩护,称其合理的理由是政治上正确,我们难以认为这是一种有意义的论证,更多时候,辩护者还需要特别强调“这不是政治正确,而是……”;但若为反对这一观点,称其仅仅为政治正确,甚至不需要多少实事论据和逻辑推理,就能完成一次很有攻击力的批评,仅仅将对立观点称为“政治正确”,就好像已经给了对手重重一击。

 

政治正确的支持者所维护的并非是作为表象的言语规范,而是这套自发规范得以形成的根源——平等权利、平等尊严、平等对待。歧视性用语、侮辱性用词、仇恨言论、冒犯等等,对重视平等价值的人而言,不是政治上正确与错误的问题,像我们刚刚在仇恨言论部分提到的,是事实上对特定社会群体和属于特定群体的个体的攻击、孤立和边缘化,是一种切实的伤害。基于对这些群体在社会中境遇的关切,避免刻板印象和弱势地位的进一步固化,谨慎措辞就成为了一种必要。


观点三


关于言论自由的边界,最常见的混淆来自于对不同使用层面的不加区分。视其诉求针对的主题不同,言论自由在不同层面上即使主旨一致,但在执行标准上有完全不一样的要求。——微博 @罗开kai 《关于言论自由的边界》



罗开kai在这篇讨论中,区分了言论自由在面对公权力时、当私权与其他权利发生冲突时以及在私权领域时的不同执行标准。微思客获得@罗开kai授权,转载图文如下:

观点四


政治正确是一个历史概念,一种暂时性的权宜工具,一款在社会观念更新换代的转型阶段,用来制约那些陈旧的、顽固的、缺乏自省自觉的、恐怕一辈子都扭转不了根深蒂固偏见的死硬人类的言论矫形工具。——微博 @陈迪 Winston

陈迪Winston(点击【阅读原文】导向微博全文)首先在大方向上认可了萧瀚教授对于霸权的警惕,但他同时指出,政治正确只是一个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克服过去的历史包袱所不得不使用的权宜之计。用一种暂时性手段来对比作为终极理想、永恒目标的自由,就认为政治正确威胁自由、是暴政是太过轻率的判断。

以上观点,仅仅代表一部分人的看法,或者说,仅仅代表了支持政治正确这一方的观点。欢迎微思客的读者们各抒己见,投稿补充更多不一样的声音。

编辑:元嘉草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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