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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训】责任人行政拘留10日!原来南正街民房大火是这样引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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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
还记得11月23日在我市南正街一民房发生的火灾吗?
日前,我市消防大队报请市公安局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给予“11▪23”住宅火灾事故主要责任人赵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而此次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是这样的↘↘↘
据消防大队火灾事故调查员多方取证和现场勘验后发现,起火原因系电气线路短路引燃油膜毡、塑料吊顶等可燃物引发火灾,经查赵某某在电气线路老化严重的情况下仍私接乱拉电线,且未穿阻燃套管,直接敷设在可燃吊顶内,导致火灾迅速蔓延,这才造成了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
特别提醒
进入冬季,天干物燥,家用取暖电器使用频率增加,是火灾事故高发季,稍有不慎容易引发火灾,请广大市民朋友要时刻注意防火,不断自纠自查身边的火灾隐患,不可麻痹大意,以免酿成大祸。
我市消防部门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大火灾事故追责力度,凡是因未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违章动火、违章吸烟、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予以严惩!
来源 ¦ 湖北当阳网
通讯员 ¦ 赵丰华 ▎编辑 ¦ 毛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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