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以来,当阳市公安局掀起铲毒“风暴”,截至3月5日已累计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15000余株。
由于一些农户法律意识欠缺,在自家后院、田间菜园少量插种罂粟。为有效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蔓延的态势,当阳市公安局自3月1日开展针对性的铲毒行动。
该局从各个警种单位抽调警力200余人,与辖区10个镇处的综治部门及治安积极分子联合行动,组成20个禁毒专班。专班民警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拉网式”排查,共铲除罂粟苗15000余株,依法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警告教育60余人。同时,编印禁毒宣传资料30000余份,积极开展禁毒教育宣传活动。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