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家住当阳市育溪镇的刘先生(化姓)一家来到当阳市公安局,感谢警方救助其溺亡的儿子刘某(化姓)。
5月28日下午5时许,当阳市公安局坝陵派出所接到群众刘先生报警求助,称其28岁的儿子于昨晚10时许下班后失联,刘先生沿其回家的路线寻找后,在临沮公园北侧的沮河边找到儿子所骑的摩托车和衣物。
民警判断刘某极有可能已经溺亡,随即组织人员带着救生圈等救援装备赶往现场,在河堤上发现人滑落入水的痕迹,进一步确认刘某溺亡的可能性。跟随值班民警处警的协警刘杨主动请缨,再三要求下水打捞尸体。傍晚7时许,经过简单安全部署,民警将绳索系在刘杨腰间,组织岸上群众将绳索拉住慢慢将刘杨放入河中。
位于现场的河水深度超过两米,水温不过十来度,水面还有一团团青苔和污物,但刘杨全然不顾,一头扎进水里,沿事发点用手慢慢向下游河段搜寻刘某尸体,经过近半小时的搜索,终于在离事发点约十米远的水中发现刘某尸体,并用绳索将刘某尸体拴住拉上岸。
后经调取视频监控及现勘等证据表明,刘某为27日晚十时下班后独自骑摩托车欲在沮河用虾笼捕虾时不慎溺水死亡。目前,刘某尸体已经火化入土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