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宜人社规[2017]3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将启用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系统,所有参保人员须持“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刷卡就医,实行一人一卡,不再使用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和“当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为确保参保人员顺利就医,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为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允许使用“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或居民身份证刷卡就医;过渡期后,将只能使用“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就医。请未办理或领取“社会保障卡(市民卡)”的参保人员速到东群路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或各镇(处)人社服务中心免费申办或领卡。在校学生由学校组织集中办理“社会保障卡(市民卡)”。
特此公告。
附: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卡样。
(卡正面)
(社保卡反面)
(市民卡反面)
当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