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省委部署
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的“村霸”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7操作、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正告
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刻停止一切违法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拒不自首的,将坚决从重从严打击。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
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举报电话:
当阳市公安局:110
当阳市扫黑办:0717—3236923
监督电话:
0717—323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