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
坐在审判席上的不一定只有法官
还有人民陪审员!
担任人民陪审员
不仅能依法参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
还可以为促进司法公正贡献一份力量!
现在就有一个机会摆在你面前
当阳市开始选任人民陪审员啦!
一起来看看吧!
选任名额
当阳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90名,其中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共选任人民陪审员不超过18名。
选任条件
一人民陪审员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公民中选任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28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1.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已在其他县(市、区)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4.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任职年限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
待遇补助
一、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二、人民陪审员每参加一个案件的审理活动,由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
三、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选任方式及程序
一、社会公告。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相关事宜。
二、候选人的产生。采取随机抽选、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随机抽选:市司法局会同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组织推荐: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经本人同意,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进行推荐。
3.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直接向市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三、资格审查。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侯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明确告知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四、意愿确认。确认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在本辖区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愿。
五、确定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侯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六、任前公示。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七、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命。
八、就职宣誓。经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公开举行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
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6月21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当阳市司法局4楼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东群路9号),联系电话:0717-3238651。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当阳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或《当阳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表。
△扫码获取表格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及电子照片。
经审查、考察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当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任期五年。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