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市人社局
编辑 ¦ 陈 辉 审核 ¦ 陈 也 终审 ¦ 王 涛
2020年7月1日起,我市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业务。参保人需按规定缴纳正常缴费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允许补缴过去中断时段的养老保险费。
从现在起至2020年6月30日为我市政策执行过渡期。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存在中断缴费的仍可办理补缴,逾期将无法受理。
如您需要补缴断缴部分
步骤如下
1关注“宜昌人社”微信公众号
2签发电子社保卡
点击“办事服务”——“电子社保卡”
点击“签发电子卡”
成功领取电子社保卡
3查询社保缴费记录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认定
点击“办事服务”——“掌上服务”
进入不同菜单分别可进行
“查询社保缴费记录”
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认定”
如要补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中断部分,点击“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认定”,核对界面上方的养老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选择需要补缴的中断起止时段和缴费档次(一档为60%,二档为70%,以此类推),选择时段及档次后点击“预算”,根据预算结果显示的金额,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
4生成“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认定单”
提交后即可生成“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认定单”电子图片,长按图片保存至手机相册,到当阳市农业银行网点出示该认定单图片进行缴费。
如果您还有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费
相关情况不了解的地方
请关注宜昌人社微信公众号
搜索灵活就业人员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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