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
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镇、城区办事处:
一、补缴对象
1、我市以往在外出务工、现在不能出去继续务工、错过了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收期的务工人员;
2、在校未参加基本医保的大学生。
二、补缴时间
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30日。
三、缴费标准
250元/人。
四、医保待遇享受期
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五、补缴办理地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东群路54号)6-7号窗口, 联系电话:0717-3221996。
当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