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平安当阳
编辑 ¦ 陈 辉 审核 ¦ 陈 也 终审 ¦ 王 涛
当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关于启用监控系统自动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集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结合实际道路交通管理需求,现对我市部分路口启用道路电子监控设备对该路口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处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启用时间:2020年7月6日
抓拍时间:每天24小时抓拍
抓拍范围: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北省关于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8条第4项规定,罚款50元。
抓拍路口:交运局路口
太子桥路口
子龙转盘路口
没有安全带等于没有安全保障
发生意外时
缺少最后一道防线
很有可能酿成悲剧
为了您的安全
安全带必须要系!
来源 ¦ 平安当阳
编辑 ¦ 陈 辉 审核 ¦ 陈 也 终审 ¦ 王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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