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平安当阳
编审 ¦ 陈 也 终审 ¦ 王 涛
当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关于启用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抓拍的公告
为规范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保障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斑马线)时的安全,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维护城区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市将于2021年4月22日启用智能抓拍系统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进行抓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具体抓拍点位
环城东路全段人行过街横道
长坂路全段人行过街横道
具体抓拍行为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抓拍启用时间
2021年4月22日
法律依据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7项之规定,罚款100元,记3分。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斑马线前显文明,信号灯下看素质
自觉养成安全文明驾驶习惯
共同营造当阳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 ¦ 平安当阳
编审 ¦ 陈 也 终审 ¦ 王 涛
期待您点亮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