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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一男子隐瞒行程和事实,将依法受到严惩!

雄风当阳 2022-10-25


根据《荆州市关于通报有关涉疫产品情况的函》,经核实,有一批涉疫进口火龙果从2021年12月22日起流入我市玉阳街道办事处光明农贸市场多多果业。


当阳公安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发现,水果店老板卢某在接到荆州防疫指挥部通报后并未积极履行疫情防控义务上报行程,同时查明,卢某在荆州共采购了83件水果,并对部分水果进行销售(5件涉疫火龙果未销售),但卢某在面对公安机关的调查时,不仅隐瞒了水果采购数量,且未如实汇报销售情况


卢某因不如实回答公安机关调查内容,故意隐瞒行程、接触人员、行动轨迹及相关事实,被当阳市公安局立案调查,将依法予以严惩


目前,卢某水果店已暂停营业,涉疫水果进行无害化销毁,店内环境已全面消杀。卢某及相关人员均被隔离,全部人员核酸检测为阴性。


民警正告


在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广大市民要主动并如实报告个人的健康情况和行程,不隐瞒、不谎报,积极配合专业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如刻意隐瞒、谎报行程、不配合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广大市民有配合疫情防控的义务1.服从、配合、协助疫情防控的指挥和安排,及时做好健康信息申报,依法接受调查、检验、隔离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自身行程及相关信息;
2.出现发热、咳嗽、呼吸急促等不适症状时,应佩戴口罩,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从重点地区抵当人员应当主动报告健康状况、出行轨迹等有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集中或者居家医学观察,配合相关服务管理等。

民警正告


配合防疫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拒不配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还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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