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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书店老板诱骗三名小学生实施猥亵,这个联盟站出来了!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 清朗天空 2021-04-25
清朗天空感受法治新生态



2017年12月底的一天,石狮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的蔡均钧检察官接到了两名小学生电话,这通电话让蔡检察官不寒而栗。两名女生去书店借书,没想到却入了狼窝……



两名女生在电话里告诉检察官,她们放学到一家书店借书的时候,被书店老板诱骗和抚摸“小秘密”。她们感到不对劲,想起之前有石狮市未成年人保护联盟的检察官、警官和志愿者到学校,向同学们宣讲什么是“性侵”、猥亵,并提醒同学们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于是,她们鼓起勇气给检察官拨打了举报电话。


是否还有其他孩子受到不法侵害?未检部检察官十分担心,再次组织志愿者们到校园开展《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预防性侵害主题宣讲活动,通过宣讲,果然又发现了第三名被害人。最终,“色狼”被绳之以法,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该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石狮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 蔡均钧


“我们组织开展‘检察官、警官、志愿者进课堂’活动,进入每间教室张贴印有检察官、警官、志愿者联系方式的联络卡,上面还有校园违法犯罪举报网络平台二维码,同学们可以通过电话点对点联系到检察官、警官。我们还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量身定制防性侵、防诈骗、防校园暴力等主题讲座。像这起案件中两名小学生,我们当时向他们开展的是《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主题讲座,通过可爱的卡通娃娃让他们认识身体的‘小秘密’,告诉他们一旦‘小秘密’隐私部位被别人碰触,一定要及时告诉老师、家长或者检察官、警官。”


↑泉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主任  洪藜莹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鉴于石狮民营经济发达、外来务工人员众多的实际,且具有较好的未检工作基础,泉州市检察院部署指导石狮市检察院探索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工作经验。本案的办理正是得益于石狮市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开展 “检察官、警官、志愿者进课堂”活动,进入每间教室张贴印有检察官、警官、志愿者联系方式和校园犯罪举报平台二维码的联络卡,为学生建起无障碍举报通道。应该说,石狮市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工作是非常成功的。因此在今年4月12日,成立了‘泉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在泉州市全面铺开这一模式,并提出了包括加强涉罪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人重点群体的关爱保护等十项措施,推动打造泉州市‘共建、共治、共享’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这同时也是泉州地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一项具体举措。”


守护祖国的花朵,我们在行动!



编辑: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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