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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司法大数据告诉我们网络犯罪有什么?

清朗天空 2021-04-25
清朗天空感受法治新生态


19日,最高法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该报告主要对2016年至2018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网络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报告显示,2016年至2018年人民法院审理的网络犯罪案件中30%以上涉及诈骗罪,占比最高。


“网络诈骗犯罪是公认的‘社会毒瘤’,是侵犯公民财产安全的社会公害。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罗国良说,人民法院一直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此类犯罪及相关的上下游犯罪,坚决净化网络空间,决不让电信网络诈骗成为犯罪分子牟利“致富”的“温床”。



大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审审结的网络犯罪案件共计4.8万余件,在全部刑事案件总量中的占比为1.54%,案件量和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些网络犯罪案件共涉及258个罪名,其中诈骗案件量占比最高,为31.83%;其次为开设赌场罪,占比为10.45%。



罗国良说,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引发次生危害后果的情形日渐突出,尤其是近几年连续发生几起在校学生被骗而导致猝死或自杀的案件。犯罪有组织化、“产业化”色彩浓厚,各环节分工明确,流程化完成诈骗行为,使得各类诈骗迷惑性更强,令人防不胜防。



由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工的精细化,催生了大量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提供帮助和支持,并从中获利的黑灰色产业链。



大数据显示,19.16%的网络诈骗案件具有精准诈骗的特征,即不法分子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有针对性地实施诈骗,极大地提高了诈骗得逞的可能性。



罗国良同时表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演变快,骗术更具迷惑性。据公安部门统计,各种诈骗类型大概可分为48类共计300余种。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花样翻新快,新手法层出不穷,且更加隐蔽、更具有迷惑性。


此外,司法大数据反映出利用微信实施诈骗的案件在全部网络诈骗案件中的占比逐年快速提高,微信、QQ等即时聊天工具已成为不法分子使用较为频繁的工具。



最高人民法院19日还发布了10起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包括陈文辉等7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陈明慧等7人诈骗案,李时权等69人诈骗案,陈杰等9人诈骗案,黄国良等9人诈骗案,童敬侠等7人诈骗案,朱涛等人诈骗案,邵庭雄诈骗案,杨学巍诈骗案。



老百姓要如何有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在1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罗国良提醒大家:


第一,我们要有强烈的意识保护个人隐私、个人信息,身份证这些个人信息不要存手机里,不要给陌生人提供信息。


第二,做到四个“不要”,不要向陌生账号汇款;不要连接陌生的WiFi;不要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因为这本身就是一个防范措施,我们不要轻易泄露;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一链接就容易出问题。


第三,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要轻信各种网络交友,最重要的是不能有贪小便宜,妄想一夜暴富的想法,“天上掉馅饼,必定有陷阱”,不要有这种想法,而且遇到可疑的情况及时报警,配合公安机关及时破案。


来源:中国长安网 中国新闻网 工人日报 


责编:刘兴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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