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障人士溺水呼救无声,生死间他纵身一跃
7月15日,一位听障人士将一面锦旗递交给南平市武夷山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教导员姚志青。锦旗上写着“忘己救人真英雄 河水无情人有情”14个金色大字。
7月9日周末,姚志青结束了疫情防控高速路口全天候执勤工作,修整后到市区石雄锻炼,忽然听到河对岸一女子喊到:“好像有人溺水啦!”
↑姚志青(左)在酷暑中执勤
姚志青定睛一看,确有一男子在河中起起伏伏,虽未呼救,但不似玩笑。电光火石之间,姚志青没有犹豫,一个箭步纵身一跃跳入河中。
↑溺水处河面
河水湍急,姚志青奋力游向河中央,游近后发现,该男子发出短促的“啊”声,脸色已然煞白,双手用力在水面挥舞。感到有人接近,强烈的求生本能让他试图抓住救命稻草,险些将前来施救的姚志青拽入水中。因此前有过救人经历,姚志青迅速游至该男子后方,将其控制并浮拖至岸边浅滩。
获救后,该男子逐渐恢复意识,比划着表达感激之情,并热情邀请姚志青吃饭。姚志青摆手婉拒,但该男子仍一路跟随到姚志青家附近想表达谢意,后被婉言劝返。
第二天,姚志青正准备出门,发现门口有一箱牛奶和一袋水果,一张纸条写着:“送去回家,好朋友爱心,谢谢你”。姚志青对这“突如其来”的物品一头雾水,想到可能是昨天搭救的男子送的。
经过武夷山法院多方打听,姚志青找到该男子工作的工厂,将牛奶和水果退还。在与工厂老板和获救男子小陈交流中得知,小陈是一名听障人士,并不会游泳,因天气炎热到河岸边洗澡消暑,不想被水流冲到河中央,在水中挣扎多时,呼救又无声,危急时刻多亏了姚志青出手相救。
“不必客气,举手之劳罢了,不会游泳可不要再下河了。”姚志青叮嘱道。
“真的是多亏了你,不然小陈不会说话,又不懂自救,真的是凶多吉少了!”工厂老板也是小陈的师兄感激地对姚志青说道,“实在不知道怎么表达谢意,这面锦旗请一定要收下!”
这便是文章开头出现的场景。其实,这不是姚志青第一次救人。几年前的暑假,他也曾救了一名溺水的学生小邱。高三学生小邱与同学一起到河里游泳,被河水卷入深处。当时是夜晚9点多,在锻炼的姚志青借着月光看见有人溺水,赶忙过去将小邱从河里救出。提起多次救人经历,姚志青也只是觉得自己做了件“小事”:“我只是做了一件遇见了就应该毫不犹豫去做的事,守护群众的平安,这是政法干警义不容辞的责任。”
游泳溺水风险高
盲目对溺水者施救同样也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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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溺水施救的正确方法——
最后,再来一起温习
防溺水“六不”原则——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成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小事”不小
姚志青好样的!
来源:武夷山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责编:黄慧儿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