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效推进数字政法建设
↑8月15日,《瞭望》新闻周刊刊登《福建:高效推进数字政法建设》相关报道
福建已在全省范围推广网上“单轨制”办案,形成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协同办理闭环。
某案卷宗共计5253页,数据包1.2G,从公安机关流转到检察机关只用了6分钟,“指尖速达”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点击“政法协同”按钮,案件信息一键同步,完整卷宗一键下载,立案情况一键反馈——2022年6月,福建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办案平台”)正式开通。
“平台正式开通,表明福建省数字政法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福建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罗东川表示,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大数据平台打通了政法各部门办案系统的信息壁垒,办案数据和电子卷宗一次录入、多部门使用,有助于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奠定全业务协同办理基础、提高刑事办案效率,极大节约司法资源。
↑福州市鼓楼区法院法官张太洲使用福建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办理案件
拔除数据烟囱
2021年开始,福建省加快推进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省委政法委牵头,省检察院负责,公安、法院、司法行政共同参与研发攻坚,拔掉数据烟囱,疏通流转堵点,连通信息孤岛。
“其中的关键是,打通数据壁垒,建立统一的政法数据标准体系,进而实现数据汇聚共享。”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严峻说。
大数据办案平台采用“中心平台+子平台”建设模式,将省级政法部门现有办案系统通过子平台接入中心平台,初步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业务协同办理、办案流程再造。
据了解,大数据办案平台不替代原有办案系统,而是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对各部门所需数据提取处理、加密传输。政法干警只需登录本系统平台,无需重复登录和录入,即可对案件在线处置,不用改变办案习惯。
福州市鼓楼区法院院长李曦说:“平台运行后,公安办案阶段形成的电子卷宗随案移送,可直接为检察、法院办案系统再次使用,避免了同一案件在不同部门数据系统中逐项重复录入的问题,省时省力。”
目前,福建已在全省范围推广网上“单轨制”办案,形成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协同办理闭环。包括审查逮捕、移送起诉、一审公诉、电子换押和提讯提解等四个业务流程的共计166个协同节点,已上线试运行。
数据共享确保安全
针对基础信息标准不统一、数据项不通用、数据开放共享存在技术壁垒等难题,福建把编制标准规范作为畅通办案信息传输渠道工作的突破口。即统一个人信息、罪名编号等与刑事案件相关的具体数据标准,理顺各部门业务协同流程标准。
“中心平台通过‘信息转换’,将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系统的涉嫌犯罪罪名编号、代码等编号代码统一,保障数据系统顺畅运行。”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扬捷说。
目前,福建省委政法委已确定包括平台建设业务协同流程和电子卷宗、技术安全、基础代码共8类38项标准规范,并牵头组织编制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等相关业务的技术标准,实现政法各部门案件数据共享、办案协同流程的标准统一。
大数据办案平台针对每一件刑事案件都设有明确的访问权限,只有被授权人员才能查看案情及进展。同时,打造以国产化操作系统、网络安全设备等为核心的支撑平台,既保证数据资源共享,又不干扰各单位业务开展。每个办案节点都通过平台全程留痕、纳入监管。
大幅提升办案质效
大数据办案平台,对福建省政法各部门系统资源和业务流程对接贯通的“助攻”作用初步显现。
截至7月20日,大数据办案平台共计流转协同案件2282件,电子卷宗随案移送2282件次,办案中进行业务节点协同4183次。
其中,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就提请逮捕、移送起诉业务进行案件协同739件;检察机关与法院就一审公诉业务进行案件协同1543件,法院已作出判决137件。
福建多地基层政法部门负责人表示,从实际操作看,大数据办案平台在提升案件办理效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黄霖说:“如今,卷宗流转不再需要干警肩扛手抬,而是由平台统一数据标准,一方扫描、多方受益。仅扫描卷宗一项,每年就可节约750万张纸。”
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江伟说:“某案卷宗共计5253页,数据包1.2G,从公安机关流转到检察机关只用了6分钟,‘指尖速达’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福建省委政法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充分测试卷宗标准、证据指引、电子换押、案件流转等重点环节应用效果,全力攻坚解决关键性难点堵点。
完善监督子平台建设,通过数据碰撞抓取案件办理中的程序和不规范问题进行预警,织密监督“过滤网”。同时,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协同,努力实现司法为民服务一网通办。
“随着系统的逐步完善,平台还将向民事、行政案件等领域扩展应用场景。”福建省委政法委负责人说。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责编:赵淑琳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