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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士乐道”沙龙——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利用研讨会会议记录(暨“历史文化街区的地下空间利用”调查问卷)

2015-04-28 城市设计所 city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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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奉上第一次沙龙“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利用研讨会”的会议记录。由于每次沙龙的记录都要经过与会专家们的过目,得到同意后才能发表,所以让大家久等了,还请谅解。

【小提示:本文结尾处有问卷调查,期待您的参与】地下空间是解决当前北京大城市病的重要途径。但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多,房屋老化,建筑密集,地下空间建设难度大,涉及问题相对复杂。因此,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尤为引人关注,值得我们思考。请大家看完会议记录,参与我们文后的问卷调查活动,发表你对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利用的见解。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

时间:2015年2月6日地点: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5年2月6日下午,我院礼士乐道沙龙召开了“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利用研讨会”。主持人为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名城学委会副主任朱嘉广,参加研讨会的有: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规划司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调研员傅爽,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名城所郝之颖副所长,北京市文物局文保处黄威副处长,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戴俭院长,北京大栅栏投资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滑斌,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的张冲、李宁、韩婧、赵艳等。我院的杜立群副院长,城市设计所冯斐菲所长、廖正昕副所长,工程综合所奚江波,城市设计所的叶楠、吴克捷、赵怡婷等也参加了研讨。
首先,我院城市设计所的吴克捷向来宾介绍了近年北京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利用概况,以及所面临的主要难点。摘要如下:
地下空间是解决北京大城市病的重要途径,随着城市从水平蔓延向竖向增长模式转变,地下空间在基础设施建设、防灾减灾以及空间集约高效利用等方面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北京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为公共服务设施、市政交通设施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在缓解设施短缺的压力、美化地面环境上起到积极作用。
但北京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众多,房屋质量老化,街道狭窄且建筑密集,其地下空间利用涉及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基础设施改造、公共服务设施增设、地铁与地下道路建设、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等种种议题,是个系统性工程,如何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难度大、复杂性高,盲目无序开发地下空间会带来恶果。而目前,北京历史文化街区开挖地下室的现象十分普遍,我们的规范标准制定及立法工作又很滞后。因此,历史文化街区是否应该利用地下空间,如何确保科学合理利用以及如何监管等,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

之后,来宾就(北京)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利用展开了讨论,归纳总结摘要如下:
第一,北京空间资源紧张,地下空间资源非常可贵,应合理利用。但地下空间涉及面广,复杂性高,是系统性工程,应慎重对待。历史文化街区应以保护为主,地下空间挖掘既涉及地下文物埋藏,又涉及地上建筑安全,且会给本已拥挤的街区带来更多的功能,所以历史文化街区内部的地下空间不宜提倡积极开发利用。在历史文化街区外围、地铁站点周边,地下空间可适当利用,但亦应以改善民生需求为主,如侧重居民停车、安放市政设施、提供居民公共活动空间等,部分厨卫、仓储等也可移到地下。
第二,目前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利用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法规标准缺乏,导致建设监管缺失,且针对违建执法不力。目前北京缺乏地下空间立法,全市层面规划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地下空间建设亦没有针对性要求。如地下空间建设与历史建筑、历史风貌保护的关系如何协调,保护类建筑修缮过程中的地下空间建设的管理主体是谁等,都不明确。而目前已有的《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近似于规划说明,缺乏对不同的利益边界和权力分工的清晰界定。这些都导致管理部门缺乏技术依据和法规支持,使得历史文化街区内,特别是私人房屋地下室建设缺乏有效监管,如规模控制、施工单位资质等。在获取举报时,又因部门缺乏统筹协调或多头管理(涉及规划部门、城管部门等),导致执法滞后或执法不力,如规划部门无法强制进入违法建设院落(只有公安、法院才能强制进入)等。由于地下建筑的隐蔽性,监管不到位导致较大的安全隐患。
第三,针对目前历史文化街区开发利用存在的诸多问题,专家建议应加紧开展以下工作:
(1)摸清现状,合理引导:对现状利用情况进行细致摸底,包括利用的类型(如旅馆、停车、商业、基础设施、人防的利用等),以及权属情况和相关部门的职责等。同时针对现有的一些利用(如保安、保姆租住地下空间)应加以引导,如建立地下空间分类利用的标准,提出鼓励使用、有条件使用和限制使用的要求,尽量做到合理有序利用。
(2)加强研究,做好规划:国内可借鉴青岛、西安等城市的研究,国外可借鉴日本等国的研究。如日本最初也没有专门的地下空间规划,正是由于许多部门对地下空间的无序开发利用才督促政府重视地下空间规划问题。北京依托于总规修改工作的地下空间课题研究应关注层面的细化。其中,宏观层面应制定通则性要求,主要涉及公共安全、公共设施保障等方面,适用于所有地下空间建设;中观层面应针对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制定针对性的建设要求,界定地下空间建设需要改善的问题和需要考虑的要素;微观层面制定具体的控制要求,注重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的对接。
(3)加强管理,推进立法:应通过地下空间立法来规范实际建设过程,界定清楚权利边界,如所有权、使用权等,而不是限制实际需求。也可先出台相关规章或技术导则,并在相关规划中提出原则性要求。同时应探索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建设的资金支持机制。
以上内容由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设计所 整理发布,涉及内容均已取得与会专家同意

小伙伴们,别忘了填问卷啊!

请点击“阅读原文”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利用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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