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案件流转、律师接待等工作是这样办的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相关通知精神,全市检察机关于2月3日恢复日常办公。但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高发期,并且疫情呈现出人际传播、接触传播等特征。
在这种形势下,检察机关案管大厅作为案件受理、流转和律师接待工作的枢纽,如何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尽量减少人员频繁流动、聚集的情况下,保障案件顺利流转、办理,为律师和当事人依法提供规范的司法服务,西安市院案管办积极应对,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案管大厅工作方案》,进行了周密安排。
发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检察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向社会告知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安排和要求,加强与同级公安、法院、监察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提前预约、专人送卷、集中受案、电子卷宗等方式做好卷宗、法律文书移送工作,尽量避免人工方式频繁送卷。为律师、当事人了解案件程序性信息,提交委托代理手续、法律意见等提供网络、电话、邮箱等多种通道,为律师阅卷全面提供预约服务,实现律师阅卷“随到随取随走”,减少人员聚集。
面向全市案管部门发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案管大厅工作的意见》,对全市案管大厅接待工作做出安排,要求检察机关内部尽量通过非接触方式开展卷宗移送,对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请示类案件全部通过电子卷宗移送。要求全市案管接待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强化服务意识,在工作中严格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要求,向社会公布的联系电话确保礼貌接听、及时处理、耐心解答。
为大厅配发口罩、消毒水、酒精、一次性手套等物品,早上7点案管工作人员就来到案管大厅打扫卫生、全面消毒。工作中严格落实专人受理,分散办公,对外来人员做好情况登记,对往来光盘、案卷文档做好密封、消毒,最大程度上杜绝疫情传播隐患。
案件受理审查录入、制作电子卷宗、对即将到期案件进行疏理提醒、解答办理各类咨询查询,各项工作均有条不紊的进行。2月3日,全市案管部门受理各类案件62件,市院协调案件流转52件次,接待送案及来访人员十余人次,接听律师咨询5人次,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丨案管办
编辑丨陈雨田
校对 丨黄熹
审核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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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检察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