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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满”到“感谢”,背后的故事让人忍不住点个赞

西安检察 2022-06-19



感谢检察机关

你们办案态度好,心系我们老百姓



近日,信访人马某来到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满怀感激地将一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锦旗送到了该院第五检察部干警的手里,向干警表达谢意。





事情回到5月8日,马某因对莲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不服,向莲湖检察院申请进行民事监督,该院第五检察部受理了马某的来信材料并在7日内告知其已转至职能部门。


经审查,马某的再审申请超过法定期限,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


按规定通过短信、电话回复当事人这一受理结果时,当事人非常不满,表示不能接受这个结果......



当事人对受理结果不满

检察官们又会做出怎样的回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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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安抚

公开答复



该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知道这一情况后,向院主管检察长汇报,立即制定工作预案,鉴于马某是回民,该部便联系院内的回族干警帮忙,共同对其进行情绪安抚,随后又联系第四检察部,联合就该案进行公开答复。



当事人马某再次来到该院第五检察部,他情绪激动,言辞激烈,反复强调要给自己讨个说法。为防止进一步激化群众与检察院的矛盾冲突,接访检察官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在当事人情绪稳定下来后,该院第四、第五检察部主任及承办检察官从案件事实依据和法律规定方面为马某答疑解惑。



释法说理

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并无异议



经过耐心仔细的释法说理,马某对检察院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有了清晰的认识,他为自己最开始的负面情绪连连向检察官们道歉,也对莲湖检察院的做法表示肯定与赞扬,通过释法说理,当事人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并无异议。



该院落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此次公开答复,既体现出该院对群众来信来访的重视程度,又增加了办案公开透明度,同时也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第五检察部作为莲湖检察院的窗口部门,十分重视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与交流,这面锦旗是对控申检察工作的认可和鼓励,更是给予检察工作的最好赞誉。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丨莲湖检察

编辑丨陈雨田

校对丨黄熹

审核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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