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检察|雁塔区检察院开展首例异地委托帮教
雁塔区检察院
异地委托帮教
未成年检察
►教育
►感化
►挽救
►教育为主 惩罚为辅
为深入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近日,雁塔区检察院接受江苏省连云港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异地帮教一名涉罪未成年人。该举打破了地域限制,让涉罪未成年人能够更人性化地接受家庭监护、接受帮教矫治。
未成年检察
9月10日 |
雁塔区检察院与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陕西省儿童心理协会签订了观护帮教协议,并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第一次帮教。向未成年人明确了考察期内的行为规范、帮教期间的学习、考察要求;向监护人明确了监护职责和报告义务。经过充分沟通交流,向未成年人普及了法律知识,并对近期生活中容易出现的涉罪行为进行了提示。
省儿童心理学会工作人员表示将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考察计划。涉罪未成年人表示一定严格遵守考察纪律和要求,积极参加考察帮教活动。其监护人也表示严格遵守监护职责和报告义务,促进考察帮教活动顺利开展。
异地帮教
今年4月 |
雁塔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检察院协助帮教考察,受到该院大力支持。
为了切实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实现“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也为了回馈兄弟院的大力支持,推动全国未成年工作开展,该院在接到赣榆区检察院委托后,迅速组织力量,和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组成考察帮教小组,有针对性地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
本案系雁塔区检察院首例接受异地委托帮教的案件,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该院将在异地协作帮教矫治方面做更多有益的尝试,帮助更多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丨雁塔检察
编辑丨陈雨田
校对丨黄熹
审核丨惠芳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