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以案说法丨给你个总监干不干?

西安检察 2022-06-19



啊~

全是钱呀

低风险、高收益

美!

睡吧,梦里啥都有


人们经常会潜意识地衡量自己和另一个人的关系。如果是朋友,自然就会去信任他。近日,未央区检察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发生在熟人之间的诈骗案。


案件中,被告人杨某与受害人张某就是如此,张某对这个所谓的朋友,自然也是信任的,没有防备,亦不会警惕。  


01

给你个总监当当啊

2019年4月,杨某开着“豪华轿车”,约张某在咖啡厅商议合伙开公司专营二手房买卖。并承诺张某,公司成立后张某就可以坐上总监的位置。二人分工明确,杨某技术入股负责管理公司,张某金钱入股负责投资。


面对这样的诱惑,张某果不其然动心了。趁热打铁,三天之后,杨某再次给张某打电话,把张某约到了未来公司办公的场地,地段繁华,还是大四居,杨某向张某详细规划着公司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张某当即就同意了投资。



02

万事俱备,投钱入坑

2019年5月,杨某以预定五套房需缴纳诚意金为由让张某分别向其本人及另一被告人王某和业务员孙某转预付定金2万元、5万元、4万元,后被告人杨某在张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故取消上述定房,并让王某和孙某将所收款项转给其本人。


除了“诚意金”,张某先后给杨某转了包括所谓的物业费、评估费、开展业务等各种费用总计20余万元。



03

黄粱梦醒,钱财尽失

不久,杨某因醉驾被拘留,骗局这才没法进行。张某向孙某、王某核实,了解了来龙去脉后发现自己上当受骗,随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已掌握的犯罪线索,了解到杨某将骗得的款项全部用于自己的个人消费和挥霍用度。


04

杀熟诈骗,锒铛入狱

近日,未央区检察院对杨某诈骗案提起公诉。未央区法院经审理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五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 1.5万。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检察官提醒


“熟人”诈骗防不胜防,面对诱惑要时刻保持清醒。快速暴富终是黄粱美梦,梦醒之后钱财尽失得不偿失。商业往来请走正规途径,谨慎投资,切不可因小失大,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未央检察

编辑丨陈雨田

校对丨黄熹

审核丨惠芳



推荐阅读

★★★★★

冬至人心暖,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


★★★★★

以案说法丨放火烧自己家,犯不犯法?


点分享点点赞点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