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媒体看检察丨《检察日报》:近万个窨井盖接受“体检”
△《检察日报》2021年1月9日 第2版
“面对群众出行安全问题,诉前检察建议绝不能泛泛而论、走走过场,既要发现问题,更要解决问题。”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民生在总结全市检察机关推进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工作时强调。2020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通过精准精细化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排查和扫除脚下的安全隐患。
2020年10月底,该市一初中学生放学途经长安区凤栖东路施工路段时,不慎掉入未盖井盖的窨井中受伤。长安区检察院得知情况后,多次深入现场勘察。了解原因后,该院向辖区住房交通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辖区所有施工工地窨井进行“体检”,监督做好窨井围挡防护,树立安全警示标志,保障出行安全。
“窨井管理的难点不在热闹的街面,而在背街小巷。”莲湖区检察院检察官对辖区窨井走访调查后表示。该院联合辖区城市执法管理局开展巡查行动,特别是加强背街小巷窨井盖的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做好市政、燃气、电力、通信等部门项目建设中的窨井盖安全管理。
2020年11月初,高陵区检察院在跟踪巡查中,发现辖区3处机动车道有井盖表面破损、移位塌陷等情况,立即向辖区交通管理和市政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跟踪监督相关职能部门逐一修补。
针对辖区多处窨井盖被盗的情况,灞桥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有关部门,对每个窨井盖一对一登记、制作档案,将责任单位、编号、报修电话喷绘在每一处窨井路沿上,实行“身份证式”日常管理。
据统计,自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发出以来,西安市检察机关对全市13个区县近万个窨井盖进行了巡检,形成调查报告9篇,发现问题28项,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17份并一对一回访落实,切实防范脚下安全事故,推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丨检察日报
记者丨岳红革
编辑丨陈雨田
校对丨黄熹
审核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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