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首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阎良揭牌
3月12日,陕西省首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石川河阎良段正式揭牌,开启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综合治理模式。揭牌仪式上,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卫应举院长向与会人员致了欢迎词,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高波、阎良区区委副书记、区长苟继东、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副庭长贾黎明、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同振魁为司法保护基地揭牌,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小虎宣读了生态环境保护倡议书,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各尽其责、各行其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和阎良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约200人参加了揭牌仪式。揭牌仪式后,参加活动人员在基地生态修复林内开展了植树活动,并查看了基地劳务代偿林、增殖放流区设置以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石川河综合治理成果展示。
据悉,黄河流域西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是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与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联合阎良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建立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该基地主要针对环境资源案件中,因客观因素导致受损的生态环境不可修复、不宜修复或者无修复必要的情况,采取替代性司法修复方式,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异地补偿、替代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实现“异地修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效果。除司法保护外,该基地注重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实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加大与行政机关的协作,强调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建立起“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模式,同时融入修复成果展示、环保法治宣传、生态文明教育等功能,力争将基地建设成具有环境司法保护特色的环境资源保护平台,推动形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丨阎良检察
编辑丨陈雨田
校对丨黄熹
审核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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